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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保险创新模式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黄建莲

  互联网保险又被称作网络保险以及保险电子商务,是指主要在互联网平台进行保险销售,提供保险的信息和咨询、方案,以及投保、缴费承保、变更、理赔、给付等整体保险过程和流程的一项行为。本文从互联网保险入手,针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保险创新模式和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希望能够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生产动力。互联网和保险行业相互结合,能够有效的提高保险的影响力,打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创新更多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
  现阶段我国互联网
  保险模式的主要创新内容
  保险理念的创新
  我国传统的保险主要为线下进行销售与推广,主要的是追求销售业绩,对于后期的保险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弊端,很难实现对消费者利益的全面维护,因此使得保险很难售出,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我国互联网保险模式下的保险理念实现了巨大的转变,互联网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和交流性,所以互联网模式能够对保险业务实现更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互联网保险转变了传统的思想观念,构建了以客户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加强了对客户本身需求的了解,整体的互联网保险中侧重于后期的销售服务工作,把传统的销售重点转变到后期的服务重点中,能够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另外,互联网的出现也改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以及消费习惯,在日常的生活中,碎片化和场景化的理念逐渐出现,碎片化和场景化理念的出现,使得互联网保险逐渐趋向简单化,单一化和短期化,主要体现在保险功能逐渐简单,保险责任和保险标的单一化,保险期限的短期化。例如运费险,运费险随着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而产生的一项内容,主要应用在各种交易平台,在交易双方出现交易行为,存在一定的退货行为时,运费险就起到很大的作用。保险公司会对退货产生的运费进行保险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能够维护商家的利益,实现消费者和商家的共赢。随着近几年网购消费的逐渐增长,运费险的互联网金融保险公司逐渐增多,满足了交易的需求,并且运费险还具有保费低,赔偿快和易投保的优势,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广泛欢迎。
  保险营销方式的创新
  我国传统的营销模式主要为保险代理人来进行保险的销售与服务,而在互联网下的保险营销模式逐渐转变为官方网站模式和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以及第三方商务平台。
  官方网站模式
  在互联网保险中,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模式是网络保险的主要形式,能够有效地满足各方面需求,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保险公司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构建了属于自身企业的官方网站,在网站中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查询,产品报价,在线投保,网上支付,自助理赔以及在线客服等功能,整体的操作流程更加便捷化,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虽然很多保险公司设立的网站中,专属的网购保险虽然销量较低,并且销售的主要保险种类大,多为车险和意外险等较为特殊的个别保险种类,但是也有效地提高了保险行业的经济效益。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
  第三方电子商业平台是一种新型的销售模式,是指保险公司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公司共同合作,构建互联网网络销售平台,制定相应的保险经营模式通过互联网网络销售平台来开展相应的保险业务,现阶段我国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模式要包括综合电商平台和保险中介电商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在近几年来有着巨大的发展,电商平台能够实现对大数据和互联网以及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推广,在相应的数据分析中实现对客户数据的了解,通过对客户需求的分析来为客户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通过后台对客户在各种软件或平台中的浏览和交易等进行分析,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保险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主要是指整体的保险过程全都在网上实现以及完成。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不涉及线下的保险销售工作和服务,从销售的开始到理赔的结束,全都是通过互联网实现,能够有效地降低人工的成本与支出,提高交易的便捷性。例如众安保险是我国第一家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主要经营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两种保险类型,实现了良好的发展。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下,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较少,整体的保费规模较低,缺乏专业的经营管理模式,需要不断的探索与经营,并且在互联网中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与规定,很难实现完善的监管与治理,使得互联网保险公司的发展就一定的风险与难度。
  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发展
  加强对互联网保险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随着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互联网本身存在着开放性和共享性,所以导致很多互联网保险业务无法实现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对整体的互联网行业发展造成一定的风险隐患,不利于互联网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业务模式造成影响。因此,为了实现互联网市场的稳定发展,应该加强对整体市场行业的监督与管理,避免风险的出现,制定好相应的市场运行制度,规范行业的发展。首先,相应的部门和政府可以对互联网保险公司的人员和企业进行相应到安全教育宣传和风险控制培训,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规避。互联网保险公司应该对在职人员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的划分,对于每项工作都落实到个人,保证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高保险工作效率和质量。企业在内部还可以制定相应的内部管控制度,对于干个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现约束,做好企业KPI风险管理考核指标,对其内部的全部人员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与总结,必要时还可以制定相应的风险检查部门。其次,相关的政府和部门应该加强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了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开设专门的针对互联网保险发展的互联网监督检查部门和机构,对于互联网保险公司的准入退出和发展机制进行全面的制定,实现互联网保险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通过加强对網络保险的监管,能够实现对公司行业发展的创新,提高保险的时效性和灵活性,减少互联网保险风险的发生。最后,在整体到互联网保险行业内,互联网保险公司应该提高自身的觉悟,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来开展各项活动,自身企业的发展做出合理的规划,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及时的改进,遵守行业规范,推动整体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
  首先,互联网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大数据等技术的重视,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对客户进行调查与分析,通过消费者和客户的交易和查询数据以及行为数据等等,为客户制定相应的个性化产品设计,提高保险业务的服务质量,提升销售效益,为消费者和客户提供更高质量和更高水平的保险服务。其次,互联网公司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能够实现对企业发展的风险规避。大数据技术是通过对很多数据进行研究来得出规律,通过对众多数据的分析,能够得出最科学合理的结果,对之后的行业发展和保险业务实现科学的推断,通过对风险的预测与判断,能够有效地提高承保风险识别水平和返理赔欺诈能力,保证保险产品收益率和风险定价的合理性。最后,互联网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大数据来对市场蓝海进行开展,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提高经济效益。互联网保险公司可以转变传统模式,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重视,配置费率较低的短期消费险,意外险和定期寿险等等,扩大低收入群体的范围,提高边际效应,实现引导与推动作用,促进行业与企业的发展。
  我国的保险行业有着门槛高和业务杂的特点,而我国互联网则具有开放性和共享性的优势,通过两者的相互结合,能够为整体的保险行业和互联网行业提供更多的生产动力,能够为保险行业提供更多的销售渠道,实现对应销售成本的全面监督与管理,推动保险行业的发展。
  [本文系“2019年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编号:2019029011)项目成果。]
  (华北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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