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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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市城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情况,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在现有国家政策基础上,科学分析我市土地利用现状,提出解决我市土地利用矛盾凸显的方式、方法,为集约节约、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必要的借鉴。
关键词:城乡土地利用调查分析
Abstract: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present situ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land use,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local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existing national policy, scientific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and use and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 to our city land use the methods of contradictions, for intensive save, rational utilization of land to provide the necessary reference.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land use investigation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P285.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我市位于京津两大直辖市之间,京沪高铁、京山铁路、京津唐高速公路由市中心穿过,此外毗邻廊涿高速、廊沧高速、大广高速,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十分便捷,半小时即可达到北京、天津,一小时即可到达首都国际机场及塘沽港,良好的区位优势,为我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矛盾日益凸显,因此,详细调查现有土地现状,合理分析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发展迫在眉睫。
目前,在国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确保18亿亩耕地不减少的前提下,各地为保证经济快速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都在充分挖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潜力,探索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寻求符合各地实际的科学合理的村庄整理模式。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国土资源部2008年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办法,使各地的村庄整理工作迅速推开,长期困扰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村庄布局分散、内部结构混乱、空心村等土地低效或闲置利用的问题也因此得到逐步解决,同时,经过村庄整理富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也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发展空间。因此,通过对我市城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一、重新编制乡村规划,控制乡村建设用地规模
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农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村庄规划,积极、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城中村”、“空心村”改造,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土地。规划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一律不得多于法定最大限额。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要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地和空闲地进行旧村改造,严格控制新建住宅占用耕地。
在经济水平较高的城郊结合部周围的一般建制镇,有较强的城镇化趋势,处于该区域的农村居民点在城镇化过程中有可能迁并成为城镇。这些在规划期内从村庄转移为城镇居民的整理模式属于农村居民点向城镇集中整理模式,该类整理模式在整理时应将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规划纳入城镇规划体系,积极提倡建公寓式楼房,健全公共配套设施。这种整理模式可以降低人均用地标准,减少居民点用地面积,提高居民点用地的集约化程度,改善居民的居住水平,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二、统筹安排村庄用地整理,制定合理方案
村庄整理工程浩大,根据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状况,村庄现状及建设用地需求情况,分重点、有先有后的进行,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需要有步骤、有计划的安排。针对试点区域村庄分布零散的情况,有必要进行整理时序的研究,在区域范围内先确定需要重点整理的乡镇;在各乡镇内,要结合地质情况、绿隔规划、防洪与河湖体系规划等确定优先需要整理的村庄。
从村庄整理的实践来看,资金是制约整理的瓶颈,发展农村经济形成内部积累机制是居民点用地整理的首要问题。因为村庄整理不仅涉及到农村宅基地的减少,耕地的增加,更意味着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这是对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的强大冲击。农民的意愿是关系到农村社会生活稳定的重要因素。
对于目前尚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的村镇,一方面通过控制宅基地的审批来限制村庄的无序发展状态;另一方面通过制定村庄规划,对新建住宅进行统一规划,并在现有基础上对村庄用地进行相应的功能分区,一旦时机成熟,开展村庄整理,可以事半功倍。因此,应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村庄整理:即首先“城中村”,其次城市近郊区,再次地质灾害、绿隔、河道整治区域,最后其他村庄用地整理。
三、多方筹资,拓展资金渠道
要根据本地实际,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鼓励创新多种运作模式,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按投资主体划分为4种。一是政府投资模式。由政府出资,选择实施土地整治试点,通过拆旧建新、整治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或用地指标,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二是政企合作模式。由政府和开发企业联合出资,成立土地整治股份公司,开展土地整治。三是市场运作模式。对区位优势明显的乡村,通过政府引导推介,采取捆绑招标方式对外招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整治。四是村民自发模式。鼓励有迫切搬迁愿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街,自行进行土地整治,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腾出的用地指标由政府统一收回。
村庄整理经费支出主要包括拆迁费、基础设施费、复耕费、建房费。按照现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支出用途,复耕费、适当的拆迁补助费和前期工作费可以在项目中列支。但建房费、基础设施费不在项目的支出范围。因此,在使用国家投入的各类资金的同时,通过地方法规的制定来适当扩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定量补助,并通过地方配套、农民自筹,结合民政部门、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的投入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
四、实施挂钩政策,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
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土地流转经验,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实行“两分两换”模式,是指宅基地和承包地分开、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以宅基地置换乡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推动农民变市民,农民变农业工人,推动农村人口向具有空间优势的中心城市、县城、乡镇迁移,同时通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中经营的方式,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改善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复垦农村零散宅基地,消灭空心村,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挂钩,形成以城带乡,以点带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格局。
五、积极推进加快城镇化进程
建设新民居,必须以科学规划做前提。建设新民居,不单是只让农民搬进新居,不仅是简单的搬迁改造,更重要的是考虑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彻底改善。因此,要推进新民居建设,必须有一个长远的、系统的、全面的科学规划,这个规划不仅包括新民居部分,还应包括现代农业建设、二三产业的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的健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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