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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公款出国”一路绿灯暴露审批漏洞
  打着公务考察的幌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10名检察院工作人员集体公款赴欧洲旅游,然而,其游程尚未完全展开,就因其持有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系伪造被芬兰边防局拒绝入境,强制遣返。
  这起事件的主角,便是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中央纪委通报称,该考察团存在擅自变更出访路线,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弄虚作假,对抗组织调查等违规事实。
  公款出国游一向为国人诟病。在国内层层审核过关的签证报批,为何会被外国官员一眼看穿?伪造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是谁一手操办呢?
  中央纪委通报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迅速成为新闻焦点。同时进入公众视野的,还有一家叫欧盟中国协会的中介机构,以及这家机构的一位叫张文娟的业务员。张文娟以“回扣”形式,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叶彬建立合作关系。叶彬收下了“回扣”,张文娟理所当然地承接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务考察的出国团组业务。
  张文娟介绍,公务员出国的“公务考察”邀请函可以直接在国外买到,也可以由中介机构老板、办事专员通过动用私人关系弄到。“从我入这行到出事前,都是我们老板拿来的邀请函,一般都没出问题,能顺利通过,因为外事部门没法辨别邀请函内容真假。”她说,当欧盟中国协会负责人李玉堂把伪造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交给她时,她也不知道邀请函的真伪。
  调查发现,整个事件呈现出这样的脉络,业务员承接出国团组业务,向单位经办人员支付“回扣”,已成为行业潜规则。经办人收到了“回扣”,业务员拿到了提成,中介机构承接了业务,组团人员公款出国游,各方“皆大欢喜”。
  此起事件引起安徽省有关部门极大震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就此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认为对组团出访程序把关不严、对外事工作不熟悉、对队伍管理不到位及监督不力,导致了这一“本不应该发生的”事件的发生。“公款出国旅游、吃喝消费已经成为一种风气,不光是把财政耗掉了,还吃掉了老百姓的人心。”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宣国强说,这一类歪风邪气之所以屡禁不止,就在于这些行为打着公务、集体的幌子。 他认为,要杜绝这类事情,首先要建立严格制度监督规范出国流程,邀请函的审批应当由专业机构进行内容审查。党政机关出国应当经过政府内部的专门机构,不应该由赢利性的中介机构一手安排。 其次,应当把出国团组纳入行政机关纪检监督范围,让纪检部门对出国考察路线和行程安排进行全过程监督。
  目前,主要涉案人员徐文艾被撤销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党内职务;经办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原办公室副主任叶彬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并被庐阳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文娟因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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