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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对在线交易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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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实名制成了一个争议不断的话题。但网络实名制破坏了网络民主,泄漏隐私,增加了管理成本,因此有人认为其不可行并且没有必要。本文从网络实名制对在线交易双方的影响利弊进行分析,探讨如果实施网络实名制,需要把握哪些策略。
  关键词:网络实名制 在线交易 影响
  
  一、中国网络实名制的提出和争议
  网络提供了一个虚幻的世界和释放人们内心的空间,由于其便利性,网上销售和购物备受亲睐。这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违法犯罪的便利。网络实名制正是从网络欺诈和侵权问题泛滥现状出发,将网络用户的身份与其个人的真实身份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的一种制度。实行网络实名制是监管的需要,但因涉及到言论自由和隐私保护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提出 “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的建议,指出网络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李希光事件”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但大多数人认为在法律和技术上,网络实名制都是不可行的。
  随后,相继提出了“高校校园网BBS是信息交流的平台,要严格实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 “PK类练级游戏应当通过身份证登录,实行实名游戏制度,拒绝未成年人登录进入”等,实名制成为一个越来越火的词汇。
  10年6月,为了促进网络商品交易的健康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需办理工商登记。”其中关于“网络经营者实名制”、“实体店网上经营需出示执照信息”、“网店交易后需出示电子票据”、“网络交易平台对网店管理不善将面临处罚”等政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让实名制再次成为焦点。
  二、中国的在线交易市场问题分析
  目前,中国网络市场发展迅猛,问题层出不穷,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些问题是由网络的匿名导致的,这些问题的扩大,催生了网络实名制。
  2.1.在线交易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是安全问题。在线交易是基于互联网的,而互联网的诞生是为了实现计算机资源的共享,而并非出于商业目的。因此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和共享性的特征,这对在线交易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网络的开放性,使得“黑客”有机可乘,网上欺骗、网上盗窃等非法现象时有发生。网络的开放性,使得在线交易的数据传输安全受到威胁。
  2.2.人们对在线交易存在观念上的不认可
  作为新生事物,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和人们固有的消费习惯有出入,传统商务模式在社会大众意识中的地位是根深蒂固的。不少经营者或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持怀疑、观望甚至拒绝的态度。这一方面是因为对新技术的理解、认同不到位,例如对个人信用卡及第三方支付系统的信用消费了解较肤浅,更多的还是基于现金消费。另一方面,公众对无法进行面对面谈判的网上交易存在诚信方面的担忧,怀疑网上产品的质量,不信任售后服务及商家的信誉。同理,商家对消费者也存在货到不付款,消费者可能挑三拣四、故意刁难等方面的忧虑。
  2.3.社会商业信用制度有待改善
  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在线交易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长期以来,我国法制环境建设滞后,企业法制观念不强,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制度。社会信用道德和商业信誉都需要提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线交易中的欺骗与欺诈行为、抵赖行为时有发生。信用度就更让人焦虑。
   2.4.法律法需要健全
  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之迅猛,导致还没有相关的完善的法律文献来针对性地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在线交易的安全性保证、合同的形式要求、签字的确认、电子提单的形式与转让、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规范,导致网络不法行为的定罪和处罚没无法可依,给在线交易的纠纷调解和网上打假带来极大的障碍。
  三、网络实名制对在线交易的影响分析
  网络的匿名性催生了一系列在线交易相关的问题,那么如果实施实名制,在线交易所面临的问题是否会得到解决,会不会有新的问题滋生呢?
  3.1.网络实名制对在线交易的正面影响
  3.1.1净化网络交易环境 有效减少网络诈骗现象
  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产品、服务的描述与照片和个人诚信成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依据。交易双方无法当面进行交易,各种交易纠纷和网络欺诈行为也层出不穷,这是阻碍在线交易顺利进行的主要绊脚石。网络实名制为在线交易提供了基本的安全保障,网店实名制脱掉了商家的“马甲”,在网络实名制的基础上,靠坑蒙拐骗盈利的商家为了避免被追究法律责任,往往会收敛其不端行为,使得网络经营环境得到净化。
  3.1.2提升在线卖家的信誉值 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
  网络交易虽然具有很强的便利性,但买卖双方的信任感明显低于实体。网店实名制有益于在线交易诚信机制的建立。网络实名制法规的出台实施,规范了在线市场卖家的行为,改善了网络交易的环境,这有助于网店信誉度的提高。在线交易的基础是诚信。实名制的推出使得网站买卖双方的信誉评价体系得到完善,解除了消费者上当受骗的后顾之忧。因此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度也随之提升。
  3.1.3电子交易凭证作为维权依据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参与网络交易时,往往担心交易不满意却无据可查,踏实感的缺失影响了交易积极性。有不少消费者通过网店购得的商品与宣传不一致,甚至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深受其害却求诉无门。对此,实名制可以帮助消费者有效识别网店经营者真实身份、交易信息保护、申诉处理办法等,将“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1.4网络实名制使得在线交易的税收成为可能
  在线交易如此备受亲睐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免税,卖方免除税收支出,可以以更低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在线交易征税已经成为人们争议的话题,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以及地域,交易时间难以确定等障碍,在线交易征税没法得到实施,随着网络实名制的出台,在线交易的税收也步入明朗的阶段。
  3.1.5网络实名制有利于在线公平交易,避免不良竞争
  当前的在线交易平台基本上有信用记录,如果信用记录可以对应到后台上的真实买卖家,这对交易双方的交易信心有着很大的帮助。在当前的在线交易市场中,通过信用炒作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很普遍,消费者利用恶意评价对卖家进行打击的现象也不罕见。网络实名制有助于缓解这一矛盾。
  3.2网络实名制对在线交易的负面影响
  3.2.1在短期内可能导致在线市场的波动
  推行网络实名制,双方的交易成本会提高,例如:卖方进行实名登记手续相关的成本,实名制会导致的双方心理成本的增加。在短期内可能导致部分卖家或买家退出在线市场。或者随着卖家经营成本的提高,其销售价格也会随着提升,这样,在线交易也就失去了低价的吸引力了;也可能导致部分商家因为担心实名制带来的不便而退出在线市场,消费者却因有了卖家实名制的保证,更倾向于网购,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3.2.2网络实名制限制了网名的言论自由,不利于反腐
  就在线交易而言,某商家的总体评价是高的,某位消费者接受的产品或服务较差,在实名制的情况下,消费者担心自己给差评会招致追究或不必要误会,他往往会选择大众化的评价,这样信用评价体系也就成了一个虚设品。失去了其应有的参考意义。扩大一步而言,目前网络举报是较受欢迎的一种方式,其根本原因是匿名,一旦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举报的风险将骤然加大,从这方面考虑,网络实名制不利于反腐。
  3.2.3网络实名制可能加大信息泄露风险和损失

  但是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实施面临技术上的挑战,就目前技术而言,还无法杜绝黑客的侵犯。当用户注册时必须进行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户的验证,当黑客不法侵入存储在线参与者的网络数据库获取重要信息,这对交易双方都是很大的风险。同时政府作为网络实名制的实施主体,其承担的风险将更大。
  四、网络实名制的实施必须考虑的问题
  网络实名制利弊并存,很难量化计算二者高低,网络实名需要考虑三个主要的问题:一是要实施范围和根本出发点。二是要权衡网络运营商和网民的利益。技术的可行性也不可忽略。
  就在线交易而言,规范经营是大势所趋,构筑和谐的网上购物环境,是买家和卖家等多方的共同愿望,与其一味持着恐慌和抵触态度,不如尽做好前期规划。
  4.1在线交易实名制的出发点应是规范,而不仅是增加收费模式
  当提到网店实名制时,大家都会想到税收问题,但网店实名制的最终目的应是净化网上交易场所,打击投机取巧者,成立电子商务监督机构,为处理消费者举报、调节投诉等提供便利。所谓在线交易的实名制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到执法部门实名登记,二是向网络商实名登记,即交易平台。这也为今后的政策制定和执行留下了弹性的操作空间。
  4.2从网络实名制实施的范围循序渐进
  家庭用户的网络协议签订的时已经实现了网络实名,可以通过IP查询用户的个人信息;公共网络用户例如网吧和学校,也必须通过身份验证,因此大部分的公共网络用户也实现了实名制;目前手机实名制改革还处在初步试行阶段。虽然从表面上看,貌似在线交易也实现了后台的实名制,但是由于现有追踪技术以及不法分子钻漏洞(例如使用境外IP和域名)等问题,这样的实名制在根治在线交易中的不法行为威慑力还不足,在做好网络实名制基础后台工作的基础上,再推进在线交易相关手续实名登记,使得在线交易的实名制的效果得到双重保障。
  4.3在线交易实名制过程要不断进行总结修正
  虽然从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长远计划出发,在线交易实名制益处多,但电子商务兴行业还很不成熟,在实体店中,商家虽然办理了营业执照,仍然无法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难怪有人怀疑网络实名制杜绝不良行为的效果。虽然这样,但我们必须承认,有了实名制这一信号,商家作假的成本和风险会大大增加。对管理部门而言,要在长远利益和循循善诱之间取舍,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出台管理政策应该满满疏导,尽量减少效率损失。
  4.4法律和技术要为在线交易实名制提供基础保障
  目前大众反对网络实名制的主要原因是担心个人信息泄漏,个人权益无法保证,因此,要推行网络实名制就必须加快个人信息保障方面的立法,从根本上得到广众的支持,为网络实名制的顺利推行增加筹码。当然,权益保障条文只有在技术支持下,才有说服力。必须保证有先进的追踪系统作为技术支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实名制获取非法利益。
  五、在线交易实名制的前景展望
  从目前状况而言,中国具备了试点在线交易实名制的有利条件:首先,在线交易离不开网络银行系统,毫无疑问地,银行系统的实名制已经相当完善,也就是说,在线交易实名制的实施具备了技术优势;其次,国家出台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为在线交易的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例如国家工商总局最近公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让众人看到了法律法规的支撑。
  在网络交易领域推行实名制将有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对规范市场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也将促进产业发展;从网络交易作为网络实名制的试水点,可为整个网络实行全面实名制积累经验,更能聆听广大网名的心声,更好地得到网名的理解和支持。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发现问题,并及时完善。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有利也有弊,在实施过程中要尽量做到扬长避短。
  
  参考文献:
  [1] 徐向素《我国网络立法探析》[J].甘肃社会科学,2001(6).
  [2]夏梦《网络实名制实施框架设计》 [期刊论文] -商场现代化2008(14)
  [3] 吕达、党子奇:《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可行性分析》,《延安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3月
  作者简介:
  廖雪华,(1987年11月――)女,福建大田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电子商务专业08级本科生,主要研究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市场消费者行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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