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会计专业税法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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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法》是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但目前教学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教材建设不完善,教学资源相对匮乏,教学方法不够灵活,教学手段落后及实践环节重视不足,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税法》教学改革应结合会计岗位需要,以能力培养为目标,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塑造高素质技能型会计人才。
【关键词】会计;税法;教学改革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院校着眼于高职教育的职业性、岗位性和实用性特点,掀起了课程改革的大潮。本文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学改革为背景,探讨高职会计专业《税法》类课程的改革问题。
一、《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鉴于会计专业岗位职业能力的需要,我国几乎所有会计专业均设有《税法》或相关课程,如《纳税实务》、《税法与纳税实务》,虽名称有所不同,但教学目标基本一致。目前,许多高职院校通过教学改革加强了课程建设,但效果不甚理想,主要表现为:
1、教材建设不完善,无法满足教学要求
目前,《税法》教材的选用基本遵循三种模式:一是选用正式出版的教材;二是自编校本教材;三是出于考证需要,选用初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教材――《经济法基础》。但无论采用哪种模式,教材往往多年不愿更换,缺乏时效性。此外,这些教材在内容上大多侧重理论性,以现行税种核算为主,欠缺职业性和针对性,从而导致会计专业教学与实践岗位脱节。
2、教学资源相对匮乏,教学素材单一
按照高职教育教学的要求,教学内容的设计应以职业岗位能力为主线,强调职业性、岗位性和实用性特点,这就要求《税法》课程应围绕会计专业的岗位能力,选用大量实际工作素材,如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报材料等,真正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但由于种种原因,许多院校的教学资源达不到要求,基本上是“课本+习题册”的传统模式,不仅割裂了课程与会计专业的内在联系,无法与实际岗位对接,而且导致学生感觉课程枯燥,学习起来较困难。本校调查显示,65%的同学认为“知识点太多,记不牢”,迫切需要改变这种现状。
3、教学方法不够灵活,改革力度不足
长期以来,《税法》课程教师大都遵循着这样的传统模式:即在固定的授课地点,使用固定的教材,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这种照本宣科的教学模式导致教学内容重理论而轻实践,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学习效果不理想。当然,随着情境教学、仿真教学等新型教学方法的出现,许多院校也进行了积极尝试,但大多对新教学方法认识不足,运用不够灵活,甚至搞形式主义,教案精美,实际教学则沿用老套路,改革力度不够,更没有形成一种具有院校特色的创新机制。以本校为例,问卷调查显示,66%的同学认为“授课方法和技巧”仍需改进,55%的同学感觉“授课整体气氛”不活跃。
4、教学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较低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化教学手段被广泛运用于教学过程,不仅提高了课堂效率,而且往往能够直观、生动、形象地展现教学内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但目前《税法》课程一般不受重视,有限的教学资源被安排给会计类课程,先进的教学手段难以应用。即使多媒体教室充足,其教学课件质量也难以恭维,图片、图表、音像资料较少,动画效果不明显,教学效果受到影响,学生也有怨言。如本校调查显示,仍有35%的同学特别强调课件制作,要求能够“ppt授课,图文并茂”。
5、实践环节重视不足,实践教学能力欠缺
《税法》课程有一定的理论性,但更注重实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教学体系的两个重要方面,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目前多数院校实践教学环节比较薄弱,学生税务实践技能欠缺。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实践教学需要相关实践教学资料,如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多年理论教学的惯性使得教师怠于改革,实践内容往往一带而过;二是实践教学对教师的实践技能要求较高,而目前许多《税法》课程教师虽理论知识丰富,但实践教学能力欠缺,怯于改革;三是实践教学对实训设备、设施有较高要求,有的院校资金有限,无力开展实践教学。
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针对目前《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各院校必须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目标,改革现有教学中的弊端,探索出一条真正的职业教育之路。
(一)构建完善的教材建设体系
结合《税法》课程自身特点,其教材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时效性。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变化,每年都有新颁布和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教材内容应紧随政策调整,实时更新。二是完整性。会计专业就业面较广,实际工作涉及的税种较多,教材应涵盖现行大部分税种。三是岗位性。《税法》课程必须服务于会计专业教学目标,教材内容应强调会计岗位涉税业务处理,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实践中,本校采用了“初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经济法基础》和校本教材”相结合的模式,校本教材以岗位业务需要编写,并随着政策法规变化及实践工作每年更新补充,加上当年新版指定教材,兼具了时效性、完整性和岗位性特点,教学效果较好。
(二)丰富课程的教学资源
会计专业的《税法》教学以服务岗位职业能力为宗旨,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因此教学中应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搜集教学素材,实现与实际岗位的对接。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校内教学资源,积极与相关会计实训教师联系,选用课程需要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材料。另一方面,挖掘社会资源,通过校外实训基地或合作企业、单位搜集一线涉税资料,为税款核算、纳税申报积累素材。同时,在素材运用上必须坚持实用性原则,并能够灵活运用到教学的各个阶段,不能搞形式主义。
(三)改进并创新教学方法
教学是一种“教”与“学”互动的过程,良好的教学方法能够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首先,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认真钻研新型教学方法,做到认识到位,并能够熟练运用。如认清什么是任务驱动教学法,如何在《税法》课程中加以运用。其次,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如:为了让学生产生置身工作岗位的现实感,教学中可以设计税务登记、领购发票、税款核算、纳税申报等不同的典型工作情境,采用情境教学法;为了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可以以专题或讲座的形式介绍主要行业的涉税实务,采用行业教学法;为了让学生更好的掌握各种繁杂的税收规定,理解枯燥的理论知识,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或现实生活选用鲜活的案例,采用案例教学法。第三,教师应在工作中注意观察,注重教学积累和不断学习,并能够开拓创新,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新模式。本校一年的实践表明,教学方法的改革能够切实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得到明显改善。
(四)提高教学手段的现代化程度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对课程改革和建设至关重要,是“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首先,各院校必须深刻认识到本课程对专业建设的重要性,为课程改革和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配备现代化的教学仪器和设施,至少应安排在多媒体教室。其次,教师自身应掌握现代教学技术,具备熟练运用多媒体等先进设备的能力,包括能够制作高质量的教学课件,下载使用各种声像资料等。最后,注重精品课程建设,发挥网络教学的优势,上传题库、教案、大纲等各种教学资源,供全体师生共享。
(五)强化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重要手段,对高职院校教学意义重大。各院校应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实践教学的软硬件建设,并最终建立“校内实训为主、校外实习为辅”、“师资过硬、专兼结合”、“单项实训与综合实训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
1、加强校企合作,创建良好的实践教学“硬”环境
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会计人才的两大途径,由于校外实习主要依赖于实习基地的建设,不可控因素较多,且许多高职会计专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又面临诸多困难,因此《税法》课程的实践应采取“校内实训为主、校外实习为辅”的教学模式。一方面,学校应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购买相关实训设备和软件,包括大量实训资料;另一方面,学校应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挖掘社会资源,吸引企业力量的参与,共建校内仿真实训室。同时,在建好校内实训的基础上,各院校应积极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加大校企合作的深度,争取更深层次上的合作,从而与校内实训相辅相成。
2、加强双师建设,营造良好的实践教学“软”环境
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必须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增强校内教师实践教学能力,鼓励其参加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并为其搭建业务实践的平台,定期安排到企业一线进行业务进修,积累实践经验,将实践成果运用到课堂教学中来;二是聘请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过程,担任实训指导教师,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并对实践教学及人才培养提出指导意见。我院实践表明,校外专家的参与为师资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实践教学能力得到提升,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
3、科学设计实训项目,构建全方位的实训体系
实训项目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实践教学效果。结合《税法》课程的特点和会计实际岗位需要,应构建“单项实训与综合实训相结合”的全方位实训体系。首先,根据情境设计安排课堂单项实训,如税务登记、单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使学生能够及时掌握课堂知识,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衔接;其次,根据行业、企业实践需要,或者与会计业务、银行业务融合,或者分行业大类设计课程综合实训,以此培养学生的综合税务处理能力。由于综合实训对教师实践水平要求很高,实践中各院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分阶段来实施。
三、《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制度保障
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任课教师付出大量心血,而且需要学校从制度上予以保障。首先,学校必须切实贯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互惠双赢基础上,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推动课程改革的步伐。其次,学校必须建立良好的课程改革监督机制,配备专门人员对教学改革的效果进行全程监控,并纳入教师考核,以此保证教学改革质量。最后,学校还应建立一定的课程改革激励机制,对改革成果卓著,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团队或个人进行奖励,以调动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
总之,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改革必须围绕岗位工作需要,以能力培养为目标,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塑造高素质技能型会计人才。它不仅需要校内外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更需要我们改革的勇气和魄力,这样课程改革才能够真正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1]王珏,李晓红.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5).
[2]林瑾,李龙梅.财务管理专业税法教学的思考[J].中国校外教育,2009(11).
课题项目:2010年院级课题“高职会计专业税法与纳税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研究”结项成果(课题编号:2010009),主持人:韩采宏。
作者简介:
韩采宏(1981―),女,山东栖霞人,硕士研究生,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税务制度与管理、税法教学。
赵卫卫(1981―),女,山东烟台人,硕士研究生,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会计、财务管理。
迟丹凤(1981―),女,山东蓬莱人,硕士研究生,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会计、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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