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企业运营资金集中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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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邵国琴
[摘 要]资金集中管理是将整个集团的资金集中到集团总部,由总部统一调度、管理和运用。铁路企业高速发展相应带来企业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新要求,资源的有限性与需求的不断扩张给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以铁路运输企业为例,从资金集中管理的重要性入手,分析当前铁路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现状,提出拓展资金集中管理体系的新思路。
[关键词]铁路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0126-02
1 引 言
近年来,铁路运输企业资金压力明显增加,一方面大规模铁路建设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投入,另一方面运输工作量的增长、物价水平和职工工资的提高也增加了企业的刚性资金需求。有限的资源以及严峻的资金形势对企业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课题将从铁路运输企业运营资金管理的角度出发,深入研究拓展铁路运输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方式,以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发挥资金集中的规模优势,提升资金管理效益。
2 铁路运输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资金既是维持企业运转的血脉,也是企业加强监控力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控制点,管好资金是搞好企业经营的基础。然而,铁路运输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强化资金集中管理的需求非常迫切。
2.1 资金集中管理有助于铁路运输企业强化全面预算管理
目前铁路运输企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收支纳入严格的预算管理程序,是完善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效途径。抓住了资金管理就等于牵住了预算管理的“牛鼻子”,用资金流来反映和控制预算执行过程已成为目前铁路运输企业强化预算管理的一种普遍做法。
2.2 资金集中管理有助于实现对大额资金流向的控制
通过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将专项资金流入和大额资金流出控制在路局层面,能够有助于加强资金的统筹管理,将资金资源用于刚性、急需的生产项目,同时可以调控重点支出项目的债务结构,提升对主要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此外,通过加强内部支付流程控制,有助于严肃财经纪律,提升企业管理者对运输生产经营的总体控制力和规划性,为资金运作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提供保障。
2.3 资金集中管理有助于促进铁路运输企业内部管理一体化
由于铁路内部各单位情况各异,在运输生产过程中,会发生一部分单位资金短缺,而另一部分单位资金出现结余的现象。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可以帮助部分资金短缺的单位偿付重点的大项生产资金,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实行资金集中管理还有助于优化铁路运输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和商业信誉,促进了铁路运输企业一体化发展。
3 铁路运输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铁路运输企业逐步认识到资金集中管理的重要意义,并制定了一些制度和办法。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铁路运输企业资金集中管理还主要停留在执行铁道部政策的层面,企业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很好地发挥。
3.1 资金集中管理形式大于实质
虽然铁路运输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意识已日益增强,然而,有相当一部分铁路运输企业还只是被动执行或贯彻铁道部对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规定,并没有领会资金集中管理的实质,没有将资金集中管理作为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的内在需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铁路局更多的是关注哪些项目需要集中支付;哪些项目可以站段支付;资金集中支付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流程进行,而忽略了运用集中支付的规模优势最大程度地获取资金效益这一重要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去思考如何通过资金集中管理统筹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2 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系统性不强
目前,铁路运输企业资金管理理念较公路运输企业具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思路不开阔、方法不灵活。同时,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的文件和办法,大多只是简单界定了资金集中支付的权限和基本流程,没有对资金集中管理中涉及效益分析和方案选择等重点环节进行指导,资金集中管理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各单位也都是结合本单位实际逐步摸索,对于如何运用资金集中管理手段,从哪些方面来创造企业效益,还缺乏宏观的概念,也导致部分铁路运输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方法单一,效果不明显。
4 拓展铁路运输企业资金集中管理体系的思路
提高资金集中管理效率除了提高各级核算单位的思想认识外,重点应进一步完善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建议在现有框架的基础上,从拓展结算方式、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4.1 拓展资金结算方式
目前,铁路运输企业使用较为广泛的资金结算方式主要是现金、银行汇款、支票、商业汇票等。各种结算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在资金集中管理的过程中,应分析不同结算方式的特点,拓展新的管理手段。
(1)从资金流入的角度来看。现金、银行汇款和支票等结算方式应用较为普遍,在此不作赘述。商业汇票是站段在拓展其他业务收入过程中经常会收到的银行结算票据。根据铁路行业资金安全管理的要求,收到汇票不得背书转让,这就意味着除非提前贴现,否则站段将持有商业汇票直至到期,这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文建议:一是考虑到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风险很小,建议取消对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限制,以提高站段资金的流动性。二是考虑建立铁路运输企业内部商业汇票融资制度,当站段发生资金周转困难时,站段可以凭借收到的汇票向铁路局提出融资需求,由铁路局先行增拨该笔资金供站段周转,待汇票到期承兑时,由铁路局在正常的运营拨款中扣减该笔款项。通过这一方式,可有效缓解站段的资金压力,也能够促进站段提高资金规划和管理的能力。
(2)从资金流出的角度来看。铁路运输企业应结合供应商情况和自身资金结构,从拓展结算方式的多样性入手,合理运用多种结算方式的组合,实现偿债时间和债务结构的优化。对于零星的资金支付,可以采用现金、银行存款、支票等基本结算方式。对于提供垄断产品且对资金偿付要求高的供应商,可以采用银行汇款支付或者银行汇款和汇票组合的结算方式。针对站段无法人资格,不能以商业汇票结算的问题,当供应商有意向接受商业汇票时,可以由路局与供应商协商具体的结算方式,达成协议后,将站段对该供应商(可以是多个站段)的债务上转路局,并开具汇票办理支付。
4.2 完善资金支付的权限和流程
(1)资金集中支付权限。铁道部财务司的《指导意见》中,对于铁道部、铁路局资金集中支付项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指出实行资金集中支付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铁路运输企业资金管理,强化资金支付对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约束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确定资金集中支付的权限应重在强化预算管理和提高资金效率。
一方面,应根据铁路运输企业的议价能力和供应商数量来划分管理权限,对基层单位议价能力不强、供应商集中以及会影响运输生产运行的款项尽量采用集中支付,既能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运输生产的正常开展,又能发挥资金规模优势,争取商业信用,创造资金价值。
另一方面,对于正常的预算内资金支付应尽可能由基层单位安排支付,既能通过控制资金总量来限制单位的预算外支付行为,又能促进各单位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根据两个原则,建议在《指导意见》的框架下,将由铁道部指定且供应商集中的动车组配件等铁路专用物资采购纳入集中支付范围,将铁路局集中实施的专项整治和大项物资采购纳入集中支付范围,而将外包工程和外购劳务纳入站段支付范围,以限制站段超预算实施外包工程和外购劳务。
(2)资金集中支付的重点环节如下。一是对需定期支付的水电费、社保资金、公积金等资金集中支付项目,到期及时足额支付,确保运输生产和职工利益。
二是对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在招标采购及谈判阶段,尽量向供应商争取付款优惠条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对于线上料、柴油等日常大额资金流动事项,应在与供应商建立良好往来关系的基础上,争取一定的信用额度(即债务规模),长期占用一部分资金。
四是对于其他资金集中支付事项,应设定一个合理的付款周期或灵活运用资金结算方式,在付款周期内合理占用资金。
4.3 加强资金动态监控
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对各下属单位资金的动态监控。发现月末资金结余较大的,应结合其生产规模,及时分析存量资金结构和来源。对于其他业务收入超收或债权集中回收而增加的资金,可在与单位沟通以后适当延迟拨付该单位运营资金,将资金资源留在路局统一安排使用,待单位存量资金消耗后,再逐步返还未拨付资金,既保证单位预算内资金足额供给,又统筹了资金资源,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对于属于运营资金拨付过大的单位,应重新审核资金预算和支出预算,按照其运输生产正常需求调整预算,发挥资金协控支出的职能。
5 结 论
资金集中管理是一个综合平衡的过程,其重点是管理,而不是简单的集中。无论是铁道部还是铁路运输企业,若将资金管理权过多集中于上级管理层面,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不可避免会削弱下级单位的资金管理能力和积极性。在开展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尤其是在制定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平衡各方关系,从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设计管理流程和权限分工,这样才真正有利于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金莉娜.刍议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新模式[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7(3).
[2]吴虾安.对公司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探讨[J].财税经贸,2007(7).
[作者简介]邵国琴(1977―),上海人,上海铁路局财务处会计师,研究方向:公司财务管理,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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