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量刑建议制度研究现状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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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智平,左天伟
摘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司法事业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价值追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国情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法治进程向纵深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日益提高,对刑事司法公正的关注程度和要求愈来愈高。不仅要求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法治,还期待充分有效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定罪公正,还要求量刑公正;不仅要求庭审程序的公开、透明,还期待对庭审程序充分参与。近年来,随着公诉意见改革的深入,国内一些基层检察院纷纷开始试行量刑建议制度,学者对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当前在中国建立量刑建议制度,以促进量刑公开和透明,实现量刑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量刑建议;现状;意义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7-0244-0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司法事业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价值追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国情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法治进程向纵深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日益提高,对刑事司法公正的关注程度和要求愈来愈高。不仅要求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法治,还期待充分有效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定罪公正,还要求量刑公正;不仅要求庭审程序的公开和透明,还期待对庭审程序充分参与。近年来,随着公诉意见改革的深入,国内一些基层检察院纷纷开始试行量刑建议制度,学者对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当前在中国建立量刑建议制度,以促进量刑公开和透明,实现量刑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量刑建议制度概述
(一)量刑建议制度概念
量刑建议制度就是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人民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涉嫌犯罪的被告人应当判处的具体刑罚(包括刑种、刑期、执行方式等)向审判机关提出建议,以及此项诉讼活动的行使和行使的目的、价值、程序、监督等一系列问题和措施的总称。量刑检察建议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成为刑事诉讼法程序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二)量刑建议权
量刑建议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量刑建议权。量刑建议权是指公诉人在出庭支持公诉之过程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代表人民检察院提出建议,要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处以某种特定之刑罚,对刑种、刑期、罚金数额、执行等若干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之权力。
1.量刑建议权的性质。量刑建议权本质上属于公诉权,是公诉权的一部分,是公诉权的应有之义,并非一种新的权力。理由是,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提请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权力。公诉权是一种司法请求权,请求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请求人民法院对起诉的犯罪予以确认,即定罪请求权;二是请求人民法院在对犯罪行为定罪的基础上给予被告人刑事制裁,即量刑请求权。量刑建议权实质上就是求刑权。
2.量刑建议权的法律依据。中国现行法律对量刑建议权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在一些法律中我们不难找到它的蛛丝马迹,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应当包括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条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47条规定,“……证据调查结束时,公诉人应当发表总结性意见”。
3.量刑建议权的理论依据。量刑建议制度的理论根据在刑事诉讼法上是诉权理论中的起诉权或者称为控诉权,在刑法上是刑罚理论中的求刑权。如今主流的观点有如下三种:第一种观点认为量刑建议权的理论根据是公诉权。第二种观点认为量刑建议权的法理基础有三:一是合宪性和合法性理论;二是人权保障的宪政理论;三是诉讼原理。第三种观点认为量刑建议制度的法理依据有三:一是量刑建议是公诉权的应有之义;二是量刑建议权是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理性选择;三是量刑建议权符合诉讼原理。
二、中国量刑建议制度的研究现状
(一)立法现状
目前中国法律并未对量刑建议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但是现行刑事诉讼法为人民检察院享有和行使量刑建议权提供了一定的法律空间。这里的法律空间首先主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公诉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其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1条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应当包括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条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47条规定,“……证据调查结束时,公诉人应当发表总结性意见”。 总之,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为量刑建议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但都不是十分明确。
(二)量刑建议制度研究进程
1.量刑建议制度的研讨论证和文件起草。量刑建议制度在国外一些国家早已存在,但在中国仍然是一种新生事物。2001年检察日报和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举行了量刑建议制度研讨会。检察机关内部也就“检察机关是否拥有量刑建议权”、“在当前情况下如何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如果行使好量刑建议权”等问题进行了理论研讨。
200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将量刑建议权作为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试点推行。2005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将“实行量刑建议改革试点”明确列入其中,量刑建议权由此成为全国检察机关一项长期存在的检察改革举措。最高人民法院也正式提出了量刑规范化改革。2008年底,将“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确定为中央重大司法改革项目,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委共同完成。2009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并下发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点参考稿)》,对实施量刑建议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2.量刑建议的试点检验和成效。2010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201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量刑建议书格式样本(试行)》。量刑建议工作在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逐步开展。一些法院在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时候同时送达量刑建议书,使被告人不仅在开庭前就知道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也知道了公诉机关建议的刑期,这一举措更好地保护了被告人的知情权,更好地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实在这之前,一些检察院就率先尝试了量刑建议工作。某市检察机关在2005年至2007年提起公诉的17 000余件公诉案件中提出量刑建议16 000余件,提出率超过90%,法院采纳率也超过了90%。自实施量刑建议制度以后,法院的当庭宣判率明显提高,被告人上诉案件明显减少,被害人请求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也大幅降低。
量刑建议制度是进年来中国检察工作中一项新的改革,还刚刚起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需要在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
三、量刑建议制度研究的意义
(一)量刑建议制度是从程序上保障量刑公正的良策
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量刑建议及其理由,可以树立一个给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批驳的靶子,由此通过控辩双方对量刑的充分辩论,找出一个合理的量刑界限,提高量刑程序的透明度和量刑的可预测性,保障量刑的公正。
(二)量刑建议制度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在法庭审判中,公诉人在法庭中明确地提出量刑建议,并引起控辩双方就量刑问题展开充分的争论,首先,能让法官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关于量刑问题所涉及的意见和证据,获取更多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有利于法官提高做出正确判决的效率。其次,被告人对判决的结果也会有一个较准确的心理预期,从而使其能很好地把握是否行使上诉权,有效地减少被告人滥用上诉、申诉的权利。检察机关也会减少不必要的抗诉,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三)量刑建议制度有利于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
量刑建议制度的建立,将对公诉人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为了使量刑建议既维护量刑标准的统一性,又达到量刑的个别化,必然要求公诉人在审查起诉时对案情进行精准掌握,不仅审查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而且还要斟酌影响被告人量刑的各种法定和酌定的从重从轻情节;不仅要做充足的庭前准备,而且还要密切关注庭审中量刑情节的变化,以便根据变化随时修正、补充量刑理由和结论,有利于提高公诉水平和案件质量。同时,也必将促使审判人员和律师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通过建立量刑建议权制度,还可使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抗诉标准,增强抗诉的针对性,保证国家刑事处罚权的正确行使。
(四)有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不仅有权对自己是否有罪以及犯何种罪进行辩护,对将受到何种处罚在判决前也应具有知情权与辩护权。但以上权利的实现,必须以检察机关行使量刑建议权为前提,否则就只有被动接受法官通过自由裁量得出的量刑结果。推行量刑建议制度,能够使被告人获得充足时机和充分条件为自己进行辩护,这不仅使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也让被告人更容易从心理上对裁判结果产生认同。
参考文献:
[1]徐鹤喃.诉权与刑罚权的结合点――从量刑建议的理论根据谈起[N].检察日报,2002-06-04(3).
[2]冀祥德.构建中国的量刑建议权制度[J].法商研究,2005,(4):12.
[3]庞良程.量刑建议制度可行性研究[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4):8.[责任编辑 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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