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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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国华,耿伍群,刘微鹏
摘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石家庄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全面系统掌握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发现制约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普遍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以便采取更加合理有效的政策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和扶持,课题组经过广泛深入调研,提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4-0021-03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近年来,石家庄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全面系统掌握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发现制约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矛盾和问题,以便采取更加合理有效的政策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和扶持,石家庄市社科院联合石家庄市农业局、河北师范大学专家教授组成课题组,走访调研了四个县市区的8个乡镇,获取了大量一手资料,经过综合分析研究,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石家庄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及分析
近年来,石家庄市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摆在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农民自愿互利为前提,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多类型、多层次、多领域地推进了合作组织发展。截至2009年底,全市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 946家,比2008年增加846家,增长76.9%。入社农户达到了 6.5万户,辐射带动农户达105万余户,带动基地面积125万亩,养殖规模达到3.5亿头只。其中,以土地入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明显增加,目前全市农民自愿以承包土地入股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93个,入股土地面积达0.8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4%。
为了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石家庄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合作社解决难题,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比如,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的对接方面,市农业局与商务局联合,对全市的农超对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单位,使保龙仓、国大连锁、家乐福超市、惠康食品、鹏远农产品超市等五家商企与高邑县千秋、鹿泉市栈道红等20余家合作社成功对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提供了稳定的市场保证。今年还将在各县(市)区筛选3~5个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实行农超对接,全市开展农超对接的合作社有望达到100家以上;在评选先进方面,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和评审办法,而后在各县市区搞好初选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对9个县市区申报的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分别对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了综合评价和认真评审,共确定市级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57家;在财政扶持方面,不断增加投入力度,2009年市财政安排150万元,对36个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表彰奖励,各县(市)区每年奖励合作组织的资金也突破了150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今年将继续抓好典型示范作用,开展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创活动,在全市选择50个规模比较大、带动能力强的先进合作社进行扶持奖励,这些措施有效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了销售、资金等难题,激发了广大农户的积极性,推动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从目前来看,石家庄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石家庄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涵盖生产、流通、仓储、购销、服务、信息等各个领域,已经构成比较完善的网络,发展进一步成熟。并且,合作组织增速明显加快,去年一年就增加八百多家,总量达到近两千家,呈现出积极良好的发展态势。二是品牌化经营迈上新台阶。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争相发展自己的品牌,申请商标和绿色产品认证等,如晋州的凤祥合作社的“凤祥”牌鸡蛋,辛集优质专用小麦协会、平山绿色散养鸡养殖合作社、鹿泉紫藤葡萄协会等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以及“行唐大枣”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合作组织市场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加。三是利益联结具有逐渐紧密的趋势。利益联结方式逐渐由技术合作、信息合作和购销服务走向资金合作、股份制合作,许多专业合作组织已经发展成为较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四是带动作用日益明显。凡是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民,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据测算,同一产业,会员比一般农户最高的每年增收1倍以上,最低的增收也在10%以上。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推动了石家庄市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促进了龙头企业农产品的加工出口,增强了农产品抗风险能力。
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资金匮乏,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最大瓶颈。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成本较低,但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也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保障,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承租、置换等需要大量资金;种植大棚菜,需要一定资金修盖大棚等基础设施;申请绿色认证、注册农产品商标等需要数量可观的评估费等。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积累机制还不健全,自身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有限,资金缺乏是一个极为普遍现象,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地位不明确,许多金融机构考虑到风险因素,不愿向他们提供贷款,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农的优惠政策,但缺乏配套的具体规定,很难落实到基层,农民群众无法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因此,资金不足、融资困难已日益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经济的博弈中发展十分缓慢。
2.组织化程度偏低,不能有效发挥规模效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应对风险考验,参与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但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石家庄市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章程和有关制度去运作和发展,合作社和社员之间合作意识不强,采用一种相当松散的合作方式,组织化程度不高,积累和分配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真正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缺乏长期发展的思路和打算,服务功能有待增强。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入社的社员少的仅有十几户,多的能达到上百户,且覆盖地域止于本乡本县,少有那种加入社员众多、覆盖地域广泛、竞争实力强大的“巨无霸”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来说整体实力不强,规模效应很难实现,带动广大社员发家致富的能力较弱,在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中,很难占据主导有利地位,经济效益不高。
3.初级产品多,深加工项目少,科技含量不高。在调研中,课题组发现,大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基本上是初级农产品,如小麦、大枣、核桃、葡萄、苹果等等,缺少农产品的深加工项目,这就造成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低,相关产业链短,并且农产品的收储、运输等环节压力较大,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另外,由于缺乏深加工的项目,农产品加工厂寥寥无几,也无法实现带动当地农民群众的就业,亦难以实现品牌化经营发展。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科技含量低、产品不上档次、整体效益差,不能很好地与一些科研机构、农业院校等进行广泛的合作,引进不到农业科技项目,造成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长期得不到改良和提升,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和股民效益不明显。
4.优惠政策难落实,亟须政府部门加强扶持和引导。虽然政府部门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但重视、关心、扶持的力度还很不够,缺少明确具体的优惠政策和规定,上级的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到实处,以至很多合作社不能真正或不能充分享受到各种政策带来的优惠。如在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的过程中,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宣传推广自己产品时,无疑要加大广告的成本,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而政府部门没有相关的扶持政策,如加强消费引导、进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宣传等,合作社产品在闯市场的进程中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困难重重、举步维艰。在土地流转方面,缺乏政策支持,合作社用地比较分散,不连片的经营成本较高,许多社员发展规模养殖需要占地,不仅没有优惠政策,还要缴纳罚款,极大损害了社员的积极性,但在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没有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还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设备,上新项目,改善经营环境,发展更多社员,建储备库、冷库、扩大生产场地等,往往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而政府相关部门却不能给予足够的资金和政策帮助,不能满足专业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需求。
(二)对策与措施
1.狠抓政策落实,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尽快制定出台《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措施和办法》,真正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如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金融部门尽快调研出台信贷细则,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资金困难;税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减免税政策;国土、电力、交通部门也应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种养方面的用地、用电和运输方面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和优惠等等。今后几年内,应当作为政府各级部门的一项工作任务,每年选择40~50 个运作较规范、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如对于形成一定规模,具有一定知名度,产品质量过硬的合作社,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其申请绿色产品认证和注册商标等,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快石家庄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发展。
2.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内部制度,强化培训工作。针对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仅仅是一块牌子、一个章程、一个印章的情况,一方面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盈余分配、日常事务监督等项管理制度,具备条件的要办理注册登记,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还要切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培训,提高成员素质,拓展发展空间。建议制订分级分类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可分层次进行,培训内容也可根据不同对象有所侧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或牵头人,侧重于培训合作经济基本知识、实用技术和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对于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般成员或会员主要培训合作社基本知识和专项技术。
3.鼓励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向深加工、高精尖转型。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初级产品多,科技含量普遍较低的状况,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引导扶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逐步发展深加工项目,加强相关优势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各类涉农企业,包括农村能人,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办专业合作社,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向“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向发展,日益成为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此外,要做好科研院所及高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接工作,政府部门加强服务和协调,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符合本地发展的科技项目,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转变,提高农产品的总体质量和科技含量,不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先机。
4.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切实破解发展难题。应加大调研力度,深入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走访摸底,了解和掌握合作社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便出台有效的对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破解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阻碍。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品和品牌的宣传推广方面遇到许多困难,依靠自身的广告很难打响知名度和美誉度。政府有关部门应主动服务,帮助进行宣传推介,以政府的公信力为保证,就会产生较好的宣传效果,能够在消费者中产生积极影响,这样既可以引导消费者的科学健康消费,把农民生产的优质产品介绍给公众,也可以帮助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的销量,增加农民收入。此外,应继续以农超对接为载体,培育一批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带动能力强的骨干型合作社,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增强合作社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 吴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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