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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绿色经济的湖南产业集群生态化发展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曹令秋

  摘要:依据路径依赖的原理,提出促进湖南绿色经济产业集群生态化发展的对策,包括政府引导体系、经济政策体系、生态科技体系、生态法制体系、社会配套服务体系。
  关键词:湖南;绿色经济;产业集群;生态化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3-0173-02
  
  产业集群生态化发展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错误的路径走下去,甚至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中。要改变这种状态,往往要借助于外部效应,引入外生变量或依靠制度的变化。湖南产业集群生态化发展过程中利益多元化的形成及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事实上已经使得产业集群生态化发展陷入了某种“路径依赖”中,现有的环境使得产业集群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而采取大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新的利益的形成将会进一步加强这种行为。路径依赖理论最初是由生物学家提出来的,生物学家在研究物种进化分叉和物种进化等级次序时发现,物种进化一方面决定于基因的随机突变和外部环境,另一方面还决定于基因本身存在的等级序列控制。
  一、基于绿色经济的产业集群生态化政府引导体系
  1.营造良好的绿色经济发展环境。首先,加强绿色经济理论教育的培训,使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绿色经济贯穿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其次,通过教育宣传,提高社会各阶层人群的资源环境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政府要加强引导,利用众多的媒体渠道,在全社会倡导一种节约资源和能源的消费方式与行为习惯。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合理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特别是在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中,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优化产业结构,依法淘汰一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没有市场、治理无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业集群,减轻工业污染负荷,缓解结构性污染,创造产业集群间公平竞争的环境。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高资源消耗、高污染产业。提高高资源消耗、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进产业集群重组,提高产业集群集群度和规模效益。
  二、基于绿色经济的产业集群生态化经济政策体系
  1.积极的财税政策。发展循坏经济是国家行为,要求政府积极而科学的介入,在税收、信贷、征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引导,鼓励产业集群地区自愿发展绿色经济。一是对产业集群实施清洁生产项目,优先审批并给予资金和信贷支持。例如,对推行清洁生产产业集群,银行给予低息、贴息优惠贷款,甚至政府拨款,并鼓励调动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向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集群融资扶持。二是结合投资体制改革,引导社会投资向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方面倾斜,加大对绿色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要把发展绿色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的支持,并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特别是要引导金融机构对有利于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2.完善自然资源价格核算制度,形成环境和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在资源使用方面,要以建立矿业权有偿取得和资源勘查开发合理成本负担机制为核心,逐步使矿业产业集群合理负担资源成本,矿产品真正反映其价值。进一步推动矿业权有偿取得,促进产业集群提高资源回采率和承担资源开采的安全成本。在环境方面,要推进排污权有偿取得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引入市场机制督促产业集群将环境成本纳入产业集群生产成本或服务的价格,实现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社会成本产业集群化。
  3.实施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提高排污费收取标准和违规排污处罚标准,促使产业集群在高昂的污染代价和清洁生产、循环再生利用增值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自觉走绿色经济之路。同时要积极深化税费体制改革,积极进行“费改税”。
  4.实施环境友好的政府购买。实施政府绿色采购,通过政府的绿色采购引导全社会的消费行为,同时支持产业集群的绿色经济发展。政府购买政策包括: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以及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15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产业集群的产品;确定购买绿色经济产品的法定比例,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及其指南;建立相应的支持保障机制,如及时公开政府绿色采购信息等;建立健全有效的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公众的人民监督作用机制。
  三、基于绿色经济的产业集群生态化法制体系
  1.加强立法工作。加快绿色经济立法工作,为发展绿色经济提供法律保障。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意识尚未完全普及的情况下,法律法规作为一种强制手段能有效地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发达国家发展绿色经济的普遍做法,是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立法,让政府各项政令和措施有法可依,生产者和消费者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湖南的绿色经济立法已经起步,但至今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框架。
  2.完善监督制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绿色经济的基本条件,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保障。湖南除了要继续在立法方面对现有的环境法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外,更重要的是要树立环境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使其得到彻底贯彻执行。要求在执法方面,应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机构,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的随意和人为因素;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执法,严厉打击无视法律、任意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
  四、基于绿色经济的产业集群生态化科技支撑体系
  1.增加绿色科技投入。增加绿色科技投入,进行知识创新,促进技术进步,这是环保型经济增长的源泉。湖南目前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偏低,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此外据统计,全省整个绿色技术创新投资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7%,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投资规模,因此要结合湖南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加绿色技术投入,进行知识创新。
  2.加强循环生产技术的基础性研究。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资源节约,制定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规划,集中解决制约资源节约的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工艺流程,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的节能、节约原材料、节水等技术,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产业集群的技术改造力度,特别是加大产品深度开发和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的开发。对于绿色经济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专门技术为重点,政府重点支持,组织力量进行联合攻关等。同时加大对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发展绿色经济先进适用技术,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力度。
  3.建立绿色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要积极支持建立绿色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绿色经济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活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的作用。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推行绿色经济的成功经验,引进核心技术与装备,并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高科技资源节约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湖南产业集群资源节约技术含量和水平。
  五、基于绿色经济的产业集群生态化社会配套服务体系
  1.充分发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是在政府倡导下,在产业集群间建立一种介于产业集群和政府间的中介组织。它有利于促使产业集群与产业集群、政府与产业集群、境内产业集群与境外产业集群,同一产品链上各生产厂家之间密切合作,实现产业集群间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有利于各种循环利用技术转让、咨询、合作等服务的实现,还能协调整个循环利用过程中的产业集群行为,仲裁产生的产业集群争端,成为产业集群与政府沟通交流的桥梁,超越市场主体,发挥着“干预”、“指挥”和“协调”等作用。

  2.健全的中介机构、物资回收中心和废物交换中心。湖南目前缺乏健全的中介机构、物资回收中心和废物交换中心。在发展绿色经济中,非盈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可以起到政府公共组织和产业集群盈利性组织所没有的作用。要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参与环境监督;要积极鼓励、引导和整合各种民间环保组织,发挥其应有作用,维护公众的环保权益,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3.构建推行绿色经济的服务平台。首先,建立绿色经济网站并与国际网站对接,及时准确地向政府、产业集群和社会提供国内外绿色经济技术、产品、市场以及政策等方面的信息与服务。其次,建立以网站为中心、连接政府、产业集群和社会各界的绿色经济网络系统,加快国内外绿色经济信息的传播与交流。最后,建立绿色经济的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组建由产业集群、中介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绿色经济工作队伍,为产业集群实施绿色经济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六、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和NGO组织
  公众以个体方式参与发展绿色经济的效果远不及以团体方式参与的效果,NGO(非政府组织)是实现公众参与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环境NGO是指致力于环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它是一种非营利性的、自愿的、自治性的民间组织。当前,发展绿色经济的理念已成为国际上的一种新的潮流和趋势,各地的环境NGO也开始把这一理念融入自身的各项绿色行动。环境NGO一方面可以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普及绿色经济知识,推动产业集群和广大公众转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环境NGO又把代表公众利益参与政府环境决策过程,监督环境法规、政策的实施和产业集群的环境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自己的责任,而这本身就是公众参与的一个重要层面。因此,应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社团开展各种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和公益活动,如通过国家立法为环境保护NGO的设立与登记以及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条件等创造宽松的法律环境:同时,还可以在政府政策和行为上对环境资源NGO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如对这些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并提供小额资助、联合民间环保组织共同开展社会公益行动、鼓励它们自发开展一些符合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理念的环境群众运动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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