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资源税税制改革的经济影响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朱纪红,陈保安

  摘要:随着资源日益稀缺和环境恶化,资源税税制改革势在必行,资源税改革的主要方向是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和改变征收方式。资源税改革必然会对社会经济产生较大影响,主要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中国资源税税制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资源税;税制改革;计价征收;影响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2-0013-02
  
  国务院《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了2010年九大重点改革任务,其中一项就是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完善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制度。这一举措将极大地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有效提高资源开采使用效率、降低社会成本、促进环境改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资源税改革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扩大资源税的覆盖范围、提高资源税税率、改变资源税计征方式。
  首先,进一步扩大资源税的范围,对开发、利用应税自然资源的中外纳税人统一征税。资源税涉及的内容不仅包括自然资源,还包括了以自然资源为基础开发产生的能源。征税范围将涉及石油、煤炭、天然气、矿产、盐、土地、森林、草原、滩涂、地热、水、电等能源和资源。
  其次,逐步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结合资源产品价格调整和收费制度改革,适时取消不适当的减免税,提高资源税税率,调节资源开采企业的资源级差收入。
  最后,完善资源税计征方式。改革“从量定额”征税为“从价定率”征税。从量征收的方式不仅不能反映价格波动,还导致资源收益分配不合理,而从价征收的方式可以有效改变这一现状,并实现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平衡。
  二、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等微观主体的影响
  1.加大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资源税税制改革无疑将加大资源类生产企业的营运成本,尤其是资源开采企业和资源、能源消耗大户。因为按照从价计征,其资源税可能比原来按从量计征高出很多,财政部财科所一份关于资源税的研究报告建议,资源税改为从价定率征收后,具体税率应为销售价格的5%~15%。提高资源税还将提升下游产品的制造成本,减少下游产品的利润空间,降低相关产业的投资收益率。这将迫使企业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改进生产流程,实施循环生产和清洁生产,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资源开发和使用行为,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2.促进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
  资源税实施价外征税,通过税负传导,必然提高资源类产品如煤电油气的价格,加大居民或消费者的生活成本,使消费者成为资源税税负增加的重要承担者。这将对人们的资源消费行为产生较大影响,有效遏制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生活方式,促进人们节约用电、合理用水,引导更加节能、环保的消费行为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资源税改革的宏观影响
  1.增加财政收入,缩小地区差异
  资源税改革有利于增加国家税源,因为资源税征税范围和力度都将增加,不仅对企业也对消费者征税,所以税源将会大幅度提高,且税收收入与资源价格上涨同步增长,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此外,除了海洋、石油外,大部分资源存量在中西部地区,而资源的利用主要在东部地区,资源税的改革能够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有利于中西部和东部地区的财富转移,从而缩小地区差异。
  2.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两型社会”建设
  资源税税制改革后,资源和能源依赖型企业的营运成本增加,这将有效抑制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有效转变“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中国是一个资源总量大国,但又是一个人均资源小国,无论是不可再生资源还是可再生资源都相对短缺,与其他一些发展较快的国家相比而言,中国的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资源的稀缺性更为严重,资源税税率提高后,可以很好地调控中国资源开采浪费的现状,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开采,避免过度开采导致的非可持续发展。资源税改革后,包括企业和消费者在内的整个社会都会自觉主动地关心节能环保问题,从而极大地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四、完善资源税税制改革的建议
  资源税的改革是一个艰难的多方博弈过程,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为资源从“无价”到“有价”,从近乎免费使用到有偿使用,这一变动过程牵涉到许多重大利益关系需要重新调整。新的资源税制度的推出仍然面临着很多困难,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综合考量,逐步实施
  资源税改革的两个重要变化就是计征方式改为“从价计征”和提高资源税税率,这将给资源相关企业造成较大的压力,增加其运营成本,甚至超出部分企业的承受能力,造成企业破产、工人失业等不良后果,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相关部门在设计资源税改革具体细节时,尽可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统一设计和考量,逐步实施,以保证各相关行业和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
  2.合理设计税率和确定计征方式
  本着实现价值目标和符合本国国情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税率设计,使其既能实现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又不至于负担过高影响纳税企业的高品质发展。首先,要全面提高资源税的税率,并形成与市场相联系的浮动的资源税率,体现税收的弹性调节作用;其次,税率设计还要考虑资源对生态环境可持续影响,对不可再生资源、非替代资源、稀缺性资源要课以重税,以限制掠夺性开采。再次,资源税率的确定要使资源开采企业形成一定的成本意识,把企业的盈利模式转移到强化管理、提高资源开采率和资源深加工上来,而不是像过去一样单纯的靠扩大产量来增加利润总额。另外,对不同性质的资源分别采用不同的计征方式,如,对部分价格变化比较频繁、幅度比较大的应税产品,如,煤炭、石油、矿产品等直接实施“从价计征”,而对价格相对比较稳定,变化不太频繁的资源,如水、电等可先行实施“从量计征”,再逐步实施“从价计征”。
  3.与其他配套措施相结合
  围绕资源税的改革将会牵涉到许多重大利益关系需要重新调整,改革时需要发挥配套政策的协调作用。
  首先,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将回采率或资源开采后污染的处理情况与资源税税负水平相联系,制定鼓励回收利用的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对引进耗能少、污染小的先进设备和用于循环生产、清洁生产的设备实行优惠政策(如采用加速折旧、退税等);对于用于节约资源和能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优惠扣除;建立和并逐步推行资源耗竭补贴制度。
  其次,尽快设立环境税,完善中国的环境税收体系。欧美国家征收的环境税有:(1)对排放污染所征收的税,如二氧化碳税、水污染税、化学品税;(2)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征收的税,如润滑油税、旧轮胎税、饮料容器税、电池税;(3)为减少自然资源开采、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而征收的税,如:开采税、地下水税、森林税、土壤保护税;(4)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征税,如:噪音税、拥挤税、垃圾税;(5)对农村或农业污染所征收的税,如:超额粪便税、化肥税、农药税;(6)为防止核污染而开征的税,主要有铀税。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虽然也采取了一些税收措施,但比较零散且在整个税收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小,无法充分起到调节作用,也无法满足环境保护所需资金。所以,中国应尽快设立环境税,完善环境税收体系,使能源资源的产品价格体现环境成本,理顺稀缺资源的价格,从而降低资源的消耗速度,促进生产和消费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最后,要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理顺地方和中央的责权利关系。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而中国现行的资源税作为地方税种,在管理体制上是由地税征收、地方独占资源税收入,这与资源税设置的目的相违背。从公平分配的角度出发,资源税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国税征收,税收共享”。地方政府要有效监督各类资源的储量和计税情况,并和国家有关部门一起制定完善资源税税负标准,中央应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权利,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税率。
  
  参考文献:
  [1]商艺.资源税改革――绿色税收的崭新一页[J].当代经济,2008,(6):124-125.
  [2]林伯强.资源税约束垄断性收入[J].经营管理者,2008,(2):84.
  [3]任佳宝.完善资源税改革方案的几点建议[J].当代经济,2009,(3):3.
  [4]刘琪.坚持科学发展观下的税收绿化[J].商场现代化,2008,(25):358-359.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3973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