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年金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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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 媛
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企业年金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依法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的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然而,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仍显迟缓,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准确掌握企业年金现状,正确认识企业年金发展中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是目前发展我国企业年金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企业年金;养老保险制度;年金监管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8-0093-02
企业年金是企业和职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依法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的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相关法律等政策的出台下,企业年金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得到了确认,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不可否认,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仍显迟缓,不能满足我国人口结构不断老化的现状,而且也未能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相适应,使得企业年金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应有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一、我国企业年金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资本市场发育未成熟,无法满足企业年金发展的要求
企业年金普遍采取完全积累制,这种基金制的年金,必然面临巨大的保值增值压力,这种压力只有通过发育成熟的资本市场才能获得化解。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运行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投机风险依然存在,政府对投资活动的监管也存在严重缺陷,这都加大了企业年金在市场中运行的风险。而且,投资性金融产品严重不足,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工具少,投资渠道狭窄也无法满足市场的需要。总而言之,资本市场的发育不良是影响企业年金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
(二)国家对企业年金的有关制度、政策、法规没到位,导致企业年金从建立到管理、运营、监督的各环节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未统一。现阶段我国仍然是地方施行养老保险制度,并且执行标准宽严不一,征缴费率不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实行统一。法定基本养老保险是企业年金得以发展的根本,只有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成熟定型,企业年金建立才会稳定。
2.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法律地位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并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但是一些具体的操作性法规还没有出台。
(1)缺乏统一、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要发展企业年金,必须要给企业提供税收“扶持”。税收的优惠政策始终贯穿在企业年金的征集、运营和福利分配的整个过程当中。近年来,国家已经在税收政策方面做出了一些突破,但这些政策仅在各试点地区执行,并没有在全国范围推开。全国并没有形成一个体系性强、操作性强的统一的税收政策体系。
(2)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在与企业年金相关的具体立法方面还是空白,导致我国目前企业年金的运行机制不规范,企业年金运行无法可依。例如,年金基金作为信托财产在投资运营过程中需要严格意义上的《信托法》来规范委托代理关系, 但我国的《信托法》还不成熟, 此外,《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的拟定尚有争议。
(3)缺乏标准的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营规定
当前,我国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由企业自行管理、社保机构经办和保险公司经办等三部分组成,虽然对企业年金确定了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管”的大原则,但一方面对具体运营和管理尚未制定标准加以规范,另一方面是对基金经办机构尚未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对年金的运行管理缺乏统一的规定。
(三)企业年金市场需求力度不足,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
我国企业年金发展已有十年之久,但目前仅覆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5%左右,覆盖程度较低,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企业年金需求严重不足: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过高;职工偏好当前利益,缺乏长远意识,广大职工要求改进现实经济状况的愿望远远高于未来预期;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能力有限,企业承担的各类保险负担过重,影响企业的竞争力;我国企业年金集中于发达地区和垄断性行业,地区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
(四)缺乏监管部门协调机制
企业年金市场是一个多行业提供服务的市场,牵涉到财政、税务、社会保障以及监管部门等多个监管主体。虽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些监管法规,但规定比较分散、统一性不够,还没有真正建立企业年金协同监管的机制,不同监管部门间还需进一步明晰责任,合理分工。
(五)金融机构和企业都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
企业年金运营管理涉及到投资、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本身就需要专业人才。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基础薄弱,缺乏经验,更缺乏大批有专业技能的年金经营管理人员。
(六)宣传力度不够,对企业年金的认识不到位
虽然企业年金成为社会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但是许多企业和员工对本来同自己息息相关的企业年金及其有关政策还相当陌生和茫然,仿佛企业年金对他们来说是毫无关系的。一些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还存在短期行为,没有长远考虑,认为企业年金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不如增加眼前收入。
二、我国企业年金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企业年金要取得实质性的进步,没有一个有足够厚度、有足够多的产品、有强大的创新机制和生命力的资本市场的支持是不行的。完善资本市场的措施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
1.丰富交易工具种类、增加长期投资品种。企业年金可以拓展投资渠道和投资品种,要大力发展新型金融商品,加速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时,鼓励企业年金投资于实业,为中国的养老基金开拓更大的投资空间。
2.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充分竞争的市场、金融机构混业经营、利率的自由化、信用体系的建立、监管制度的落实是保证企业年金制度健康高效发展的根本。
(二)健全企业年金相关法律规范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年金的发展和完善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作保证。只有健全企业年金法律体系,才能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治理结构,确保管理责任与监督责任二者之间的合理划分。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企业年金的建立、管理、运营、监督等运行环节的规范政策体系,这对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与监管都将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制定和运用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1.制定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目前已有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了关于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规范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急需制定全国统一、权威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2.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对企业举办企业年金最重要的支持、鼓励手段。运用减税、免税、延迟纳税等优惠政策可激励雇主雇员双方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同时也是政府间接介入企业年金领域、引导企业年金规范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四)构建符合市场化投资的监督管理体系
企业年金业务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不同的市场主体,企业年金的管理监督体制也涉及到经办、投资、运营和监督等诸多方面。我们应当根据企业年金的性质与业务流程,对企业年金从建立到投资方向、风险控制、收益分配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五)加大推动养老年金制度的力度
我们要合理界定企业年金在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地位,明确企业年金的性质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解决企业、职工和管理机构不同层面存在的认知不足问题,从全局、长远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认识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的问题涉及到许多方面,我们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很多,限于我国目前经济的现状,诸多难题不可能一下就解决,然而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将逐步走上正轨,并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林义.社会保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孙建勇.企业年金运营与监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邓大松,刘昌平.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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