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的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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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蒙绥珽
摘要:合并财务报表是企业集团规定编制的正式财务报表,是投资者判断企业集团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而且合并财务报表问题也是当今会计界的几大难题之一。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中执行,进而鼓励在其他企业实行,合并财务报表的变化对各企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对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的变化展开探讨是当前新形势的需要。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2-0089-02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一体化程度越来越高,世界范围内的企业合并的现象越来越多,这对会计界的合并财务报表问题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必须满足当前经济形势的需要,综合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整体状况。为此,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调整,我国已经同世界经济接轨,会计准则必然也要同国际接轨,这样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2006年,我国财政部颁发了新会计准则,在国际会计准则以及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对合并财务报表各方面的会计处理做出了修订,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主体理论、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对少数股东权益的界定都进行了重新修订,本文将对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方面的变化展开探讨。
一、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理论由母公司理论转变为实体理论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是针对整个企业集团而言,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反映整个企业集团整体的经营状况,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需要。对于合并财务报表主体理论而言,对整个企业集团不同的认识会形成不同的会计理论,另外,不同的会计理论对于合并范围以及少数股东权益的界定也不相同,2006年新会计准则发布以后,我国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主体理论进行了重新界定,我国开始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采用实体理论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不再使用母公司理论。
(一)母公司理论与实体理论概念界定上的差异,更能体现少数股东的利益
顾名思义,母公司理论强调母公司或者整个控股公司的股东利益,母公司或者控股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的财务以及经营决策,忽视少数股东的利益,满足母公司的股东以及债权人对于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信息的需求,从整个企业集团来看,母公司理论只看重母公司的利益,而没有直观且全面地揭示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信息,这对于信息使用者是不利的,鉴于以前我国会计方面的规定,我国一般采纳母公司理论。随着我国经济逐渐同世界经济接轨,我国的会计准则也开始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国际会计准则一般采用实体理论,把所有股东放在平等的水平上,不过分强调母公司或者控股股东的利益,合并净收益在控股股东以及少数股东之间予以分配,根据实体理论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反映整个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保护了少数股东的利益,更加适合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需要采纳实体理论。
(二)母公司理论与实体理论在反映会计信息质量方面有差异,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会计上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有很多,其中主要的就是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具有可比性并且容易让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实体理论同母公司理论相比,更能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首先,实体理论不仅考虑到属于母公司的利益,而且也兼顾了少数股东的利益。从集团公司内部未实现损益来说,实体理论强调全部抵消,而不是根据母公司的持股比例来抵消,这样有助于减少企业集团内部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现象的发生,有助于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其次,实体理论强调对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少数股东权益都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价,这样能够保证各方面反映出来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而母公司理论对母公司的资产负债以及少数股东权益按照历史成本计价,而对子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价,这样就会采用双重计量标准,使得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第三,按照实体理论,要将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股东权益类显示,准确地反应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而母公司理论将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于负债以及股东权益之间,这样不方便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整个财务报表的信息。因此,新会计准则下强调实体理论,更能准确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完整而且容易理解。
二、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中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提,合并范围是否科学直接影响了会计报表以及会计信息的质量。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主要是针对子公司而言,新会计准则要求根据是否控制来判断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只要是母公司所控制的子公司都必须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包括母公司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者以下的表决权但是能够控制的子公司。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发生变化
目前,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企业兼并现象越来越多,合并财务报表也越来越重要,我国为了适应国际经济形势的需要,重新修订了会计准则。首先,是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中控制权的变化,新准则强调只要是母公司所控制的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在原有准则的基础上,新准则更加强调实质性控制原则,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强调实际意义上的控制,而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控制,因此,新会计准则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要以实际上的控制权为依据,以此来确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基础。其次,是在数量标准上控制权的变化,合并范围首先的基础就是实质意义上的控制,而对实质控制的判断标准就是数量意义上的控制,从数量标准来看,只有母公司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者以下的表决权但是能够控制的子公司才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新会计准则同原有的会计准则相比,在数量标准的计算上更加明确,措辞更加清晰,规范、严谨,新准则强调半数以上表决权,而不同于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权益性资本的界定是不太清晰的,股票分为普通股以及优先股,普通股有表决权,对公司有实质性的控制,而优先股并不能对公司拥有实质性的控制权,因此,新准则在这方面界定更加规范,不仅母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来表达母公司的战略方针,也可以控制更为低级的子公司,进而控制整个企业集团,更有利于反映真实的财务信息,有利于会计工作者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同时,也有利于报表信息使用者更多地了解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财务信息。第三,新准则不再强调重要性原则,不再根据子公司对母公司是否重要,是否对母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而判定是否纳入合并范围,而是除特殊情况外,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整体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
(二)对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进行了清晰的界定
新会计准则在控制基础上发生了变化,不再强调重要性原则,除特殊情况外,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而且对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进行了清晰的界定。首先,新准则根据控制原则,将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无论是否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或者经济业务是否特殊,这样能够真实的反应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信息。但是,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新会计准则也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有个清晰的分类,最主要的就是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如果不符合此条件的就要排除在外,因为新准则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控制,而不强调法律意义上的控制,要有证据表明拥有实质控制权才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另外,对于当期收购但是在整个报告期内还没有出售的子公司,由于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实质意义上的控制,因此,应将这类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在这一方面新准则同旧会计准则是不同的。对于超额亏损子公司,如果不是破产清算,还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而且该子公司对母公司能够产生重大影响,母公司对该子公司实施控制权并承担子公司的超额亏损,那么该子公司应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集团真实的财务状况。其次,新会计准则也对不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于不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就是处于特殊情况的超额亏损子公司,正常状况下的超额亏损子公司应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而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如果某子公司已经不准备持续经营,准备清算或者宣告破产,那么母公司对子公司已经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控制权,那么该子公司就不应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因此,对于界定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关键是看母公司是否还能够进行实质性的控制。
三、新会计准则取消了“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不再单列,并规范了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范围
2006年新会计准则发布以后,取消了“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根据合并财务报表的实体理论,对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应该在母公司权益以及非控制权益之间进行分配,应当冲减未分配利润,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不再单列,公司在根据新会计准则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以及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目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项目进行调整,未确认投资损失不再单独列出。另外,对于少数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将少数股东权益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权益类予以显示,不再列示与负债与股东权益之间,这样更符合规范,反映了实体理论的范畴,强调实质性控制。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M].财政部,2006.
[2]商玉娟.浅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J].财经研究,2007,(5).
[3]董建华.新旧合并报表准则规定的差异分析[J].财会研究,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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