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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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规模的企业开始涌入并购热潮,企业合并也因此渗透到我国市场经济的每一个角落,并对每一个行业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企业合并是企业寻求更加广阔的市场和自身更加快速发展的有效方式之一,合并活动因此日益频繁,合并商誉伴随着合并活动产生。在我国企业财务会计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对于合并商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合并商誉在合并活动中所占收购价值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由于经济环境时刻变化和商誉自身抽象的性质,其会计处理较复杂,企业在对商誉计提减值损失的过程中若有不当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引发潜在的风险,企业的管理者和投资者应该重视企业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问题。本文把企业合并商誉作为研究对象,深入探讨企业对于合并商誉的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分析目前我国在合并商誉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关键词:商誉;企业合并;减值;会计处理
一、商誉的概述
由于商誉独特的性质,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范围界定,因此,商誉的确认和计量具有较强的复杂性。企业会计准则指出,合并商誉伴随着企业的并购活动产生,在并购活动中,购买企业支付的合并成本与被购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相比,超过的这部分叫作合并商誉。合并商誉作为企业的特殊资产,在市场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价值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求其于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依据来源的不同,商誉被划分成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自创商誉是企业自身认定的产额盈利能力,它由于不符合资产的确认要求和不能可靠计量,在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里,对其一律不予以初始确认,仅进行表外披露。外购商誉即合并商誉,被界定为被购企业的价格与其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溢价,它来源于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的优势、良好的销售渠道或是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因素。
二、合并商誉的初始确认与后续计量
(一)企业合并的初始计量
我国的第20号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合并商誉的确认的主要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二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方式有所差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和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冲减资本公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即合并前后最终控制方发生变化,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合并商誉。
(二)企业合并商誉的后续计量
我国的第8号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商誉在进行初始确认以后,不再进行摊销。为了遵循谨慎性原则,应对合并商誉价值变动的影响,企业在合并过程中形成的商誉应当在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及时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这有助于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帮助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推动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
三、我国企业商誉确认、计量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自创商誉可信度的降低
由于自创商誉具有不能可靠计量的特性,所以不对其进行初始确认。但是这一做法会导致财务报表无法充分地反映自创商誉的价值,影响管理者和投资者对企业现状的判断,做出对企业不利的经济决策,从而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为了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和公司的发展要求,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企业应当重视对自创商誉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报表的信息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财务会计的发展。
(二)合并商誉的公允价值难以确定
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很难确定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原因就在于购买方合并成本在谈判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人员素质、对经济效益的预测以及对整个行业发展状况评估等因素的影响。此外,在很多情况下,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没有活跃的市场或是类似交易作为参照,因此,企业通常交由评估機构确定,这就使得公允价值受到个体差异和方法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其计量因缺乏市场基础而难以确定。因此,为改善现状,企业应当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并披露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减少主观随意性,从而提高财务报表的信息准确性,更好的服务于财务报告使用者。
(三)增加了管理层操纵利润的可能性
在企业合并商誉的初始计量到后续计量的过程中,一般于每年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并且确认以后便不得转回,这使得管理人员能够通过商誉轻易地操控利润。数据显示市场上有很多商誉虚增的案例,大部分企业为了保持股价的稳定与增长,确认不符合实际的商誉,损害了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提高确认商誉的严谨性,在年度内多次对合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制定严格的商誉监督与审核机制并切实执行。同时会计人员应当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不断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实务操作技能,更加准确合理地对合并商誉进行会计处理。
结语
合并商誉作为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其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企业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商誉会计处理不当,将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也影响着公司的发展。本文简单地介绍了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对促进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152.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203.
[3] FASB. SFAS 141 business combinations[S].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Board,2007:34,206.
[4] 付萌萌,李 婷,鲍在山.合并商誉确认与计量的问题研究[J].财政监督,2016(20).
[5] 陈荣芳.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J].财会学习,2018(23).
[6] 喻 敏.新会计准则下合并商誉处理探析[J].财政监督,2012(8):63-65.
作者简介:
冯程程(1996-),女,四川成都人,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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