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港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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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林芳
摘要: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在分析、估算福建泉港区农业剩余劳动力存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调查数据,通过对其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特征进行分析,能够找出制约劳动力转移的因素并提出有效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泉港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
中图分类号:F01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4-0111-02
位于福建省东南部的泉港区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过去五年,泉港区累计征用各类用地2.5万亩,约16万农民失去耕地或部分耕地,由于区内现有企业吸纳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加上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农业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
一、泉港区农业剩余劳动力现状及转移特征
(一)泉港区农业剩余劳动力现状
农业剩余劳动力是指可以从农业部门抽走而不影响农业总产量的农业劳动人口。泉港区2004年末总人口365 251人,其中农业人口262 272人,现有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189 893人,可耕地面积57 420亩。在现有生产力水平下,运用劳动力合理负担耕地法,若一个农业劳动力可耕种10亩地,由此计算出泉港区目前农业经营只需要5 742人,扣除目前在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60 053人,农业剩余劳动力有124 098人。由此可见,泉港区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大,剩余劳动力转移任务艰巨。
(二)泉港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特征分析
1.农业剩余劳动力输出地域呈广泛性,但就业流向格局仍以省内为主
从泉港区柳亭村、涂岭村、南埔村的调查情况看,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表现出明显的广泛性,剩余劳动力不再局限于在本区从事非农劳动,劳动力转移分布者以其所在地的城镇为中心,延伸到区外、市外、省外以及国外,但大部分剩余劳动力由于要照顾家庭以及考虑到转移的成本问题还是选择在省内就业,省外就业的比重较低。
2.劳动力外出时间以10个月以上居多
泉港区剩余劳动力多是长时间地外出就业。泉港统计局资料显示:2005年全区剩余劳动力中,16~35周岁的9 331人,占66.17%。可见,泉港区外出劳动力多为失地或部分失地的青壮年,对于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而言,并无农忙、农闲之分,不需要兼营农业生产;对于失去部分土地的农民而言,仅有的土地也是由年长者在家耕种,大部分外出人员在春节时才回家一次。在泉港区调查的30位外出农民中,统计发现有1/3的人员一年在外务工时间达12个月。
3.劳动力转移以自发为主,存在盲目性
泉港区农业剩余劳动力通过政府或有关部门有组织转移的比例仍然偏低,农民外出就业多是自发流动,以亲缘、地缘、人际关系为联系纽带的迁移链效应明显。
4.转移出去的劳动力集中在低层次的劳动密集型行业
在泉港区调查的30位外出农民中,有11人从事加工服务业,7人从事工业制造,可见对劳动者技能要求低、就业竞争性相对较弱的商业服务业、工业仍是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行业。
二、泉港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
尽管各级政府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创造了条件,但泉港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依然受阻。
(一)外部制约因素
1.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和落后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近年来,外出农民虽然获得了自主择业的权利,但农民进城后却因户籍问题而无法实现身份的改变,同时,他们在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都受到限制,高进城成本严重制约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严重滞后使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较大风险。目前,该区农村保障资金是由区、镇、村三级统筹,用于保障的有限投入和农民参保所需的资金差距较大,农民保障程度偏低。
2.转移的组织机制不健全,政府在转移中的作用发挥不够
各级政府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作为为民办实事来抓,但尚缺乏一个有权威的领导机构统一协调组织,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处于“谁都管”又“谁都不管”的混乱状态,造成转移农民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此外,由于受认识、交通、通讯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培训基金没有真正花在培训上,导致用工单位与求职者之间信息无法及时传送。
3.农村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充分
目前该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市场不够活跃,个别中介组织单纯追求盈利,甚至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取农民工的钱财。据统计,近十年该区每年通过有组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不到10%,90%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是处于无序状态。该区目前职业中介机构仅有16家,就业服务网络只是初步建立,这加大了本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难度。
4.经济发展水平尤其是泉港区产业结构制约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
第三产业对劳动力需求旺盛且对劳动力技能要求不高,泉港区产业结构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重工业发展迅速而服务业发展滞后。2005年,泉港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9%,低于泉州市平均水平8.1%,从而造成农业剩余劳动力本地非农就业的前景不乐观。
(二)内部制约因素
1.农业劳动力素质偏低
农业劳动力素质的高低与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程度密切相关。从总体素质看,泉港区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仍然较低。泉港统计局资料显示:2005年全区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小学以下的3 357人,占23.81%;初中的8 273人,占58.67%;高中的1 560人,占11.06%;中专的714人,占5.64%;大专以上的73人,占0.82 %。泉港区剩余劳动力的低文化层次结构使得他们只能从事建筑业的苦工和低层次的服务业以及进入门槛低、工作量大但报酬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
2.剩余劳动力就业期望值过高
农村劳动力渴望从农村转移出去到城市就业,但一些具有初、高中文凭的劳动力眼光较高,苦、脏、累活不愿干。通过与村民的交谈发现许多青年劳动力存在一种不正确的态度,他们参加培训后就要找到一份工资高、工作自由、工作环境好的工作,这种过高的期望使很大一部分剩余劳动力无法转移出去。
三、农业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对策建议
泉港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工作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需要社会、政府、农民三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制度
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影响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要求根除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束缚,使城乡居民获得平等就业、自由流动的机会和权利。政府要通过制度创新,废止户籍制度中职业歧视、人身管制这一部分的功能,把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民,按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真正做到消除歧视,使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平等,从而建立统一开放、城乡互通的劳动力市场。
(二)优化政府对剩余劳动力输出的服务
政府对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所发挥的作用虽不容置疑,但还存在不足之处。政府一要及时出台优惠政策,扶持被征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二要逐步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减轻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给农民外出带来的负担。三要大力实施劳动力就业工程,做好劳动力的培训、推荐、引导工作。应鼓励发展合法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向选择,积极建立区、镇、村三级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将筛选后的用工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便于剩余劳动力获取有效就业信息,防止盲目流动。
(三)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解决泉港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应发挥该区在劳动力、资源、地理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实现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政府应加快实施“农民向城镇集中、住宅向小区集中”的措施,带动家政、社区服务、餐饮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同时,主动承接周边地区的产业转移,创办服装、手套、针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引导拆迁群众将部分补偿资金集中兴办经济实体和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主渠道。
(四)开发农村的人力资源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关键在于教育发展的态势。首先,抓好农村的基础教育。一方面要加强课堂教学改革,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并形成能力;另一方面,建立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教育投资模式,既要发挥政府投入主渠道的作用又要鼓励社会机构、企业及个人对教育事业投资。其次,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在培训内容上坚持“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围绕不同层次就业需要,引导剩余劳动力转变就业、择业观念,普遍掌握一两门实用技能,促进外出务工农民由体力型向技术型和智力型转变,增强农民进城务工的竞争力,促进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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