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农村劳动力输出能力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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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洁
提要农村就业问题是当前解决“三衣”问题的关键,也是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因此,从农村就业问题入手,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积极探索解决提升农村劳动力输出能力问题的基本方法、途径,是有效缓解当前“三农”问题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矛盾的一条思路。
关键词:人力资本;农村劳动力;劳动力输出本文为洛阳市2010年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的中期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F241 文献标识码:A
继五个统筹之首的城乡统筹之后,我们党和国家又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城乡统筹也好,构建和谐社会也好,都体现了我们的高层己经意识到了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的巨大鸿沟已经到了不可不消除的地步。“三农”问题已经是妇孺皆知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也是层出不穷。但是,我国知名的国情专家胡鞍钢却提出,中国其实存在着“四农”问题,这第四个问题就是农民工问题,而且他指出这一问题正越来越突出,必将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因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终目标就是要使农民工成为市民,它将是继土地改革之后中国农民的“第三次解放”,必将加速中国的发展,同时推动构建和谐社会。
一、相关理论综述
(一)人力资本。入力资本理论将经济学关于“资本”的理论,推广到对“人力资源”的分析上来,人的健康、体力、技能和知识等看成是一种资本存量,它构成未来收入增长的源泉。在西方发达国家人力资本概念己被普遍接受,并且引发了一系列的管理革命。在我国,人力资源的概念已得到认同,但对人力资本的概念,特别是将人力资源资本化管理却还有待进一步深化认识。资源和资本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人力资源是一个数量概念,指在劳动活动中运用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它侧重于对生产过程中所投入人力的量化描述。人力资源是人力资本的基础,但人力资源不一定就是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个质量概念,它反映劳动力素质的差别,是指通过资本投资形成的,凝结于劳动者身上的并能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价值的知识、技能和健康等。人力资源要成为人力资本得经过一定的转化过程,这个转化过程需要初始投资和教育以及培训等。其次,在使用上,对于人力资源,人们多考虑其可获得性与拥有;而对于人力资本,就应更多地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考虑如何使其增值生利。
(二)农业剩余劳动力。农业剩余劳动力是指广义的农业生产中,由于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劳动力供给超出生产有效农产品对劳动力的需求而不断出现的处于闲置状态的农业劳动力。
(三)农村劳动力输出能力。农村劳动力输出能力即农村劳动力转移能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能力的途径有:积极扩大农业开发企业、城乡工业企业、建筑装潢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城乡服务业等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以建筑业、运输业、饮食业、社区服务业、休闲娱乐业等为重点领域,加强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劳动中介组织的作用,不断扩大成建制的农村劳务输出渠道。
二、人力资本提升农村劳动力输出能力的必要性
(一)人力资本与农村劳动力输出能力是制约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因素之一。中西部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阶段以来,受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制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放慢。农民来自家庭经营性收入不断减少,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许多纯农户的收入持续徘徊、甚至下降。这一阶段,农民收入增长主要靠外出务工,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二)人力资本状况差导致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不高是县乡二三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多数农民还没有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摆脱出来投入到二三产业中去,特别是第二产业更是少得可怜。农村人力资本状况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消化不及时,导致农民就业水平偏低。据第一克拉克定理,劳动力将发生规律性转移。先是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后将更多地向第三产业转移。目前,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己超过60%,第三产业已成为其就业的主要部门。
(三)可解决当前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效益。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基数大。在农村,农民人均土地面积少,加之近几年进行种植结构的调整,科学种田推广等使剩余劳动力增多,己经成为影响农民收入增加、滞缓的重要因素,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而要解决农村人多地少和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就应提高和优化人力资本结构,把剩余劳动力从农村土地上转移出去。把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让有资本和技术的种田高手来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提高农业经营绩效。
(四)可提高城镇人口比重,扩大内需,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中西部经济社会欠发达,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由于农民自身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约束,导致农民收入不高、购买欲望不强。这就出现国内农村市场规模与农村人口不成比例,整个农村市场规模小,市场需求疲软,对整个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大。再就是人口多,会造成资源过度开发,如土地和森林遭受严重破坏,影响国家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那么,通过人力资本提升农村劳动力输出能力来加速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向第三或工业转移的进程具有深远意义。
(五)可开发人力资源,提升产品在全球市场中的成本优势。输出能力提高的本质就是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的提高,包括思维和技能水平的提高。要提高输出能力,就得对农村劳动力培训教育进行投资,以促使他们改变生活方式、就业观念,更重要的是跟上时代步伐,掌握现代生产技能,逐步从低端生产向高端发展,实现自身与国家产业一起跨越式发展。
三、基于人力资本理论,提升农村劳动力输出能力的思路和途径
(一)转变观念,走出认识误区。首先,应充分认识人力资本对提升农村劳动力输出能力的作用。目前,社会上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还存着种种陈旧观念和错误认识。把农民进城务工摆在很窄的范围内,农民受文化和就业机会的影响,也往往把自己的就业范围圈定在一定的行业和部门,这样既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又延缓了农民成为市民的进程;其次,应通过政府文件、党报党刊以及电视、电台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人才培养对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加快城市化进程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义,人才培养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输出、增加就业机会、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所在,要教育中西部农民摒弃传统的“吃饱穿暖,小富即安”观念,引导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宣传和推销自己,以保证和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率和输出后的稳定率。加快中西部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输出,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移,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民消费观念与消费模式,人力资本的作用应摆在第一位。
(二)统筹城乡就业,建立一体化劳动力市
场。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体制。统筹管理中西部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破除农村劳动力输出进程中的信息障碍,关键在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一体化”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协调统一、竞争有序、调控有力、信息畅通、服务完善的城乡统一劳动力大市场。由劳动力市场提供各地城市劳动力供求信息,这对农民流向、择业至关重要。构筑政府和社会多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咨询中介和合法权益保护的服务网络,采用多种办法和手段,努力让流动农民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信息。
此外,加快建立城乡沟通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努力建立和健全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在规范准入资格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介绍机构,目前这种职业介绍机构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甚至个别存在坑蒙拐骗现象。有关部门应加以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充实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禁止和坚决纠正超时工作、不签订劳动合同、故意压低和拖欠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随意裁员等行为。严厉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在全国、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建成城乡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注重对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农村劳动力不管在哪里接受培训,一旦鉴定合格就要颁发全国统一的认证书,以增加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三)消除制度障碍,加强对进城农民的服务。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减少交易成本的核心,更是衡量现代城镇发展活力的一个重要标准。改革城镇管理制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这是一个具有活力和潜力的现代城镇必须建立的机制。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的制度障碍。其一,取消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登记制度和统计办法。代之以身份证管理和按居民固定居住地登记的户口分类统计制度。其二,放开小城市的户籍管理,废除各种不合理的入城壁垒,准许在小城市生活数年又有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人申请与普通市民一样的常住户口,切实落实好户口、子女入学等有关政策,为他们进城就业提供宽松环境和有利条件。其三,松动大城市户籍制度,为两地分居夫妻、异地子女父母入城提供方便。对于在大城市有大量投资、拥有房产、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的人允许其在城市落户。其四,深化城镇管理体制的改革,消除身份歧视。取消政府对城镇居民的补贴,生活资料供应商品化;在福利制度方面,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养老制度,积极探索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保障制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在重点乡镇和劳务输出大乡镇试行集医疗、失业、养老、意外伤残一体的“保险套餐”;积极探索建立劳工风险救助金,在各级财政的支持下,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劳务输出人员意外伤残、死亡提供必要的救助,从根本上解决劳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在孩子入托、入学、就业、参军等方面进城农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以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2、加强对农民进城的服务。一是信息服务。完善县、乡劳务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提供准确、优质、快捷的信息服务;二是政策服务。实行办证“一站式”服务,且办理时限不得超过一个工作只;三是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劳动法》及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坚决打击欺骗、坑害进城农民的违法行为,维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其他社会性服务。通过建设解困房等形式,为进城农民解决住房问题,通过减免学杂费、实行专项补助等方式,切实保障进城农民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帮助进城农民解决好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一系列的困难,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作者单位:洛阳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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