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商业化可持续性视角的小额贷款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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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海涛
提要小额贷款作为一种针对农村农民的扶贫开发手段的确发挥了一定的扶贫作用,但可持续性发展的问题却日益凸显。本文从小额信贷利率定价方面对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性发展进行探讨分析。
关键词:小额贷款;可持续性;利率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研究背景以及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研究的背景。小额贷款在20世纪七十年代起源发展并在孟加拉国取得了示范性效应,九十年代以来引入我国并在山西、河北、安徽等地试点,这些都给我国推行小额信贷提供了经验。但是,小额贷款最初就被认为带有政策性扶贫和财政补贴的性质,这令为数不少的小额信贷机构只求尽快完成贷款指标额度,而不考虑以后面临的风险以及如何收回贷款的问题。这样的发展模式其实并不是真正扶贫,反而是在浪费国家资源。小额贷款机构必须实现商业化运作,使其既能满足连续性放贷要求又能获得自身收益,而这个问题上利率定价问题是关键。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茅于轼(2007)认为小额贷款必须是高利率的,贫穷的农户是能够付得起的高利息,倒是企业家付不起这样的高利息,这是因为农户借钱不用为自己付工资,而企业家借钱是要为他的职工付工资的。颜志杰(2006)认为低利率的小额信贷仍然没有解决其对财政的依赖性,加大人为识别贫困农户的成本,不能有效地杜绝寻租行为的产生,会造成资金流失和偏离目标集团,也不能对信贷资金的提供者产生激励。方贤军、李权利、葛延青(2008)认为,贷款价格的提高一方面使银行有积极性开拓这一领域,有效解决需求者的贷款可得性问题;另一方面贷款价格的提高可以有效筛选出能高效使用资金的贷款者。Andrew H.Chen(2000)通过实证的方法研究了合约成本对贷款价格的影响,指出贷款利差依赖于银行内部对贷款的监管成本。Peter S.Rose(1996)在其著作中系统地总结了西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三种主要模式:成本加成定价模式、价格领导定价模式、客户盈利分析模式,以及各自优缺点。
二、小额贷款实行市场化利率原因分析
(一)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分析。以下运用经济学价格控制相关理论分析借贷双方在低利率情况下的损益。(图1)
在图1中,S和D分别表示农村小额贷款的供给数量和需求数量,当需求和供给在市场均衡力量的作用下形成均衡利率R0和均衡数量Q0,此时市场处于出清状态。但是当农村小额贷款利率由于管制或者政府控制等原因,低于均衡利率R0而处于R1的水平下,贷款供给者由于收益太低无法弥补成本,他们将减少信贷供给,供给数量由Q0减少到Q2,但此时信贷需求增加到Q1,信贷缺口为Q1-Q2。这表明实行低利率会造成信贷量不足。
但这种低利率的政策最终能否使得借款者获得的利益大于贷款者失去的利益,我们做如下的分析:由于考察社会福利的重要量度是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消费者剩余是消费者获得的超过商品支付的总收益或总价值,等于需求曲线与市场价格之间的面积,生产者剩余是位于供给曲线上直至市场价格的区域。在市场均衡利率时,消费者剩余是B+D部分,实行低利率时消费者剩余增加了A却减少了B,所以消费者得益为A-B,而生产者剩余在市场均衡利率时是A+C+E,而在低利率时损失为-A-C部分。所以,总的损失为-B-C。显然实行低利率的结果是社会整体的效率的降低和福利的损失。
(二)信贷“配给”理论不完全适合分析小额贷款。Stiglitz和weiss认为由于市场中的不完全信息,使得银行必须制定一个低于市场供需相等所确定的均衡利率的利率水平,否则高的利率将引致高风险借款人和引发道德风险以及逆向选择。小额贷款在实际运行操作中有以下特点使之不能完全运用信贷配给理论分析。首先,小额贷款的运行成本高。小额贷款的每笔信贷数额小,但每笔的管理费用却和大的借贷款项基本一样。小额贷款的发放、风险监督、贷款收回工作往往需要深入农户,而农村农户居住分散、偏僻,增加了管理成本。其次,小额贷款一般采用无抵押方式放款,采用农户联保方式,实际上还是一种信用担保方式,这就使得风险加大。再次,农业生产有着不可抗拒的周期性,受气候灾害影响大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各类借款人都是潜在的高风险客户,不能符合信贷配给理论的低风险和高风险借款人的区分。
信贷配给理论要求银行在低于市场均衡利率的水平下制定一个使银行利润最大化的利率水平,但是这个利率也不是无限远离均衡利率的,过低的利率不能使银行利润最大。而对于我国的小额贷款问题是市场均衡利率是多少,现阶段的利率水平是否离均衡利率较远。在此,笔者所说的均衡利率特指小额贷款市场均衡利率,而不是整个借贷市场的利率,小额贷款由于风险成本高等原因,它所要求的市场均衡利率应该是高于大的商业银行借贷利率。我国的小额贷款利率适当调高趋向小额贷款市场均衡利率是符合市场化运作的风险、成本要求的,但考虑其扶贫的原则目标,在高于大银行借贷利率,低于小额贷款市场均衡利率之间应有一个利率区间。
(三)基于博弈论视角的分析。博弈论和策略决策关注的是假如对手方是理性和追求最大利润的,那么在做自身利润最大化决策时该如何考虑对手方的行为。以下分别分析小额贷款机构和农户的一次性博弈和重复博弈。
1、小额贷款机构和农户的一次性博弈。在一次性博弈中,假设借贷行为只发生一次,用r1表示高利率,r2表示低利率,R表示借款人的投资预期收益率,R>r1>r2。(图2)
可以看出,有两组选择可以实现均衡,即当信贷机构实行高利率时,农户选择高利率,信贷机构实行低利率时,农户选择低利率。但对于农户来说一次性借款无须考虑未来信贷机构的持续性放款问题,只关注自身收益,农户只会选择低利率,而信贷机构在农户决策后也只能采取低利率的策略。
2、信贷机构和农户的重复博弈。当信贷机构持续经营时,这种博弈就可以持续进行下去。但如果信贷机构一直实行低利率,就会由于无法覆盖成本和弥补风险损失而使放贷数量逐年减少,我们假设每年的减少比例为P(0≤P<1),并且假设借款人是理性人,能够预见信贷机构由于低利率将无法继续发展下去。(图3)此时仍然存在两个均衡点,即(高利率,高利率)和(低利率,低利率)。但是随着所能放款额的减少,其减少比例p也是下降的,随着P的降低,最终将使得可放款数量降低到零,信贷机构倒闭破产。由于借款人是寻求持续的借贷,并且能够预见信贷机构破产的后果,在考虑了信贷机构决策的情况下,最终的纳什均衡点是(高利率,高利率)。
上述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为满足小额贷款持续性发展需要以及提高信贷效率,应该在现在水平上适当提高利率。
三、实际定价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定价区间的分析。王卓(2007)的基于小额贷款需求弹性的分析结论是小额贷款“需求无弹性”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小额贷款利率过高会在很大程度上压制贫困农户的借贷需求。据笔者的走访调查,贫困农户的借贷需求在信贷机构大幅提高利率时会大大减少。这也就是说单纯的从满足小额信贷机构商业化运作以及盈利角度来考虑提高利率其实也是没有现实操作基础的。笔者认为,小额贷款利率应当有所提高,在高于大商业银行放贷利率之上一个略微的水平,但低于小额信贷市场均衡利率(在此假设小额信贷市场的利率是高于整个大的商业银行信贷利率的)。不能覆盖成本的部分应该由政府财政方面给予支持,毕竟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还应该大大加强。
(二)区分农村不同群体实现效率改进。首先,对于农村中高中收入的群体。这一部分人,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放贷:一是要求提供一部分抵押,并对其实行稍微低的利率;二是对无法提供抵押的借款人实行高一点的利率。这两部分人是保证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次,对于农村中特别贫困的农户,对其实行低利率,考虑到信贷需求的弹性问题,假如利率过高,这部分借款人将无法承担利率成本,无法借到款项。而对于这部分人的借款,需要政府财政给予补贴以弥补其成本。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Stiglitz,weiss.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June,1981.
[2]王卓.农村小额贷款利率及其需求弹性[J].中国农村经济,2007.6.
[3]茅于轼.为什么小额贷款必须是高利率的[J].农村金融研究,2007.3.
[4]安国涛.基于博弈论模型的小额信贷利率分析[J].金融与投资,2008.1.
[5]谭民俊.农村小额信贷效率改进的微观基础研究[D].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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