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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曹 飞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从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出发,按照法定要求将自身财务经营等会计信息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告。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确保证券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之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关系到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证,也关系到证券市场能否正常运行。近年来,国家在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的行为开始逐步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问题
  
  (一)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主要表现为文字叙述失真和数字不实,上市公司在招股、上市、再融资和年报、重大事件披露等工作中这个问题表现得尤其突出。比如,为了取得上市资格,披露虚假或严重失真的财务信息,如编造虚假利润;为了迎合庄家炒作本公司股票,有意在不同阶段发布一些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如故意编造虚假的收购消息、随意披露不确定信息;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不实披露;隐瞒重大信息,不及时披露甚至不披露等等。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是上市公司对其应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轻、断章取义、报喜不报忧的手法,故意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而通常被隐瞒的部分大多是与公司发展有重大关系的。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为使财务报表清晰和易于理解,必须提供必需的重要资料。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均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要求做到内容完整。但许多上市公司都未做到这点。此外,上市公司有时由于担心其所披露的信息会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往往不及时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从而造成信息的滞后,这就降低了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严肃。我国许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随意性很强,更有甚者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就擅自决定公布涉及国家经济决策方面的重要信息,或是为造市而制造大量小道消息。这严重破坏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不利于投资者公平享有上市公司有关信息的权利,也不利于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的新变化。
  (四)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一是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证券监管部门长期以来对股市进行调控而不是监管,常常是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措施调控股指,使其更多地反映了国家政策意图而掩盖了市场中多空双方的力量对比。二是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媒体监督不力。在我国这样一个依靠消息和政策炒作的股市中,人们对消息的处理更多的是利用它。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也呈现出较严重的“报喜不报忧”情况,对上市公司的违规操作不能及时曝光。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成因
  
  对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利益驱动是导致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根本原因。首先,是上市诱惑。在银行业被大量的呆账坏账牢牢困住时,证券市场的建立为处于严重“缺血”状态下的公司提供了更广阔的融资空间和渠道;其次,是配股诱惑。上市公司对货币资金的需要是持续的,为了获得配股以达到规模扩张的目的,往往不惜包装会计数据,披露虚假信息;再次,是特别处理及摘牌威胁。我国对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了保住“圈钱”机器,有些公司大搞财务包装,玩弄披露游戏。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尽管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信息披露制度的改进,但到目前为止,信息披露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制定仍没突出市场经济主体,尤其是投资人和债权人的信息要求;制度制定速度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对于一些重要信息的处理和披露没有做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够恰当;新旧法规以及各个法规之间存在着矛盾及不协调,如基本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都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冲突的地方等。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成本低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失真被揭露的概率很小,即使被揭露出来,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大,因此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公司会计信息造假,涉及到很多单位和人员,有些是执法者,但不认真执法,反而与公司串通一气,合伙作弊,使造假信息更具隐蔽性,增加了查处的难度。我国现已发布的一些治假法规,有关惩治造假的规定过轻、过宽。
  (四)证券监管力度不足。目前,我国尚无证券市场的自律性机构,交易所在运作过程中也很少严格约束会员。由于中国证监会力量薄弱,权威性不足,证券市场又是多种利益冲突的焦点之一,多方插手。一些领导经济工作的同志习惯于用行政管理办法来管理证券市场,不按证券市场的特有规律办事。投资者的行为也还在摸索阶段,造成有用的会计信息不能全面、及时地传递给投资者和其他信息需要者。因此,证券监管力度不足也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之一。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并且是复杂的。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机构,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目前,必须将上市公司的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立,分属不同领导,分担不同职能。财务管理部门由总经理领导,会计部门由董事会领导,主要会计人员由董事会任命,并向其负责,让会计人员真正成为财务信息供给的主体,使会计人员有责任也有能力拒绝管理人员的不合理要求,避免管理人员舞弊。还要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实施严格的控制,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以此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二)健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相对于市场规范的要求来说,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此,有必要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现行证券市场管理体制进行相应改革,逐步将各部门的监管权力收归证监会,使其成为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独立的、权威的证券监管部门。另外,目前监管部门常常是在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损失后才进行查处,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因而建议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惩假措施,这是防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真的有效途径。
  (三)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监督的主要手段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的公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利于他们做出决策,它同时也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并不完善,进一步规范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尤为重要。
  (四)加强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上市公司诚信理念的脆弱性是难以避免的。1、加大宣传力度,培育以诚信为核心内容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2、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约束处罚机制,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3、发挥社会舆论作用,褒扬诚信者,谴责失信者,弘扬诚实守信的行为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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