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探索经济\环保双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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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
山西是国家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是典型的资源性地区,多年来,“大量开采、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传统生产方式,形成了高能源消耗、高资源消耗、重污染型畸重的产业结构,超越了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自净能力,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山西省可持续发展主要制约的因素。清洁生产是污染物减排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自2003年1月1日《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以来,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工作,将清洁生产作为转变传统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的同时,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有效遏制了结构性污染问题,使全省环境质量出现了明显好转。
一、主要经验做法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清洁生产意识
为深入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提高各级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对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各级部门不断加大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力度。我们在推行清洁生产的过程中,坚持企业是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各级政府和部门把引导、服务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特别是把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作为推动清洁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
1、扶持、培植审核机构
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实质上是其工艺、装备、管理及理念的提升,建立能适应各个行业清洁生产的指导、审核队伍,充当其顾问、教练、指导就势在必行了。截止2009年底,我们共培养、扶持60多家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并对600多名审核人员进行了培训,其中200余人取得了国家清洁生产中心颁发的清洁生产审核员资质,初步形成清洁生产审核骨干队伍。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我们编制了《山西省清洁生产内审员培训教材》、《山西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手册》等多本教材,对重点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到目前为止,已有3000多人取得了清洁生产审核内审员资质,2.6万多人参加了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并参加了本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加大宣传,编制清洁生产的典型案例
我们通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等渠道,加大清洁生产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清洁生产意识。通过编制清洁生产典型案例,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加强公众参与监督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意识。
4、做好三个结合
鼓励和引导将清洁生产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将清洁生产与新建项目选用高新技术相结合,将清洁生产与加强管理和创建清洁文明工厂相结合。
(二)依法采用强制审核法律等手段,推动企业实行清洁生产
1、对部分企业实行强制性审核
对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作原料或在生产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审核。我省焦化行业是污染最严重的行业,会产生大量的苯并芘、苯可溶物、硫化氢、挥发酚、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为此,我们将炼焦作为强制审核的重点,强制要求其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
2、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必须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三)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
我省在实施清洁生产的过程中,采取了在执法上促、资金上扶、政策上引的方法,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不发放排污许可证、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环保专项治理资金不予支持。同时,积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对于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利用废弃物生产产品和从废弃物中回收原料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减征或免征增值税。
(四)加强督导服务、严格审核验收
1、制定方案,加强督导
为使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顺利展开,我们每年都要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方案,对全省清洁生产工作进行布置,提出目标任务和具体保障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重点企业进行逐一督促指导,使企业认识到实施清洁生产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减少污染物产生的重要措施,更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2、严格清洁生产验收程序,明确标准
为实现清洁生产验收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各市相应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方案,对验收条件、程序、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选派专业人员指导企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做好绩效评估工作。要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认真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对其进行评估验收。
3、严把“如实”关,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
清洁生产审核开始后,我们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要进行处罚的规定,严把“如实”关,在“如实”两字上大做文章,对企业施加压力,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对“不如实”我们作了明确的界定,使操作中有评价标准。
(五)创新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1、实行部门联动
对环境违法企业,坚决采取停贷、停电、停运的“三停”措施。
2、制定激励政策
对主动实施清洁生产的,包括对实施脱硫、安装脱硫设施以及完成脱硫任务的燃煤机组给予执行脱硫加价、优先上网以及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优先安排新建、扩建电源项目等政策措施。
3、落实政府责任
省市县三级逐级签订减排责任书,实行考核结果与政绩挂钩,全面落实责任制、考核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和完善了监督机制,坚决查处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处理不力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的,坚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度不够
特别是针对生产中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对未按规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和公示排污信息的第一、二类重点企业,强制处罚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清洁生产协调机制不完善
清洁生产审核部门分工不明确,缺乏有效协调,一定程度上存在部门单打独斗或者推不动的局面。
(三)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不规范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审批把关不严,审批过多,部分咨询机构没有固定的人员,基本属于临时聘用,这样造成咨询机构只忙于市场不正当竞争,报告书质量很差,没有起到清洁生产的作用。
(四)清洁生产后评估工作不完善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应该只停留在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估的阶段,更要评价企业清洁生产实施的效果,搞好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的后评估工作,尤其要对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实施的监督、评价,以及奖惩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五)企业积极性不高
仍有企业将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部门下达的一项工作任务来做,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认识不到位,应付了事,只将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作为主要目标,不重视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的实施,使清洁生产审核流于形式。
(六)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对清洁生产的投入只局限于以末端治理为主,对以改变工艺为主的清洁生产方案支持不够,由于资金不足,影响了清洁生产的实施效果,增加了工作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重点区域的清洁生产工作
计划在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全面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尤其要突出汾河流域、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居民地和高速公路沿线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
在继续抓好对第一类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同时,加大对第二类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同时抓好对高耗能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审核降低能耗物耗。
(三)做好重点行业的清洁审核工作
对煤炭、火电、冶金、化工、焦化、建材、制药、电镀、铸造、电石、造纸、铁合金等重污染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完成COD排放100吨/年以上及SO2排放1000吨/年以上的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和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提升现有污染防治水平。通过清洁生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四)严格准入,源头控制污染
对所有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减量置换审批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管,将总量减排作为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依法核定排污量,从严核发排污许可证。抬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新上项目必须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配套高效的污染防治设施,实现资源、能源的最大化利用和废物最小化。通过清洁生产,告别工业企业先污染、后治理甚至不治理的老路,变工业企业污染的“末端治理”为“全过程控制”,在生产过程中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提高效益。
(五)积极探索农业因地、分阶段清洁生产模式
在农业环境普查的基础上,根据土壤污染的不同程度,制定适宜耕地的开发治理区划。对清洁、轻度污染和重污染土壤,分别对待,分期分批实施清洁生产。同时要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生产状况具体指导农业清洁生产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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