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C集团公司的财务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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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天芳
一、C集团的基本状况
C集团属于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为主体的多层次、多法人的联合体。目前已构建了运输、工业、旅游、贸易、房地产和金融六大支柱产业;集团总公司拥有下属公司21家,其中20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
近几年来,C集团进行了一系列管理改革及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经济效益有了一定提高。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产权缺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作为以建筑业为主业的C集团面临着许多问题及困难。
二、 C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与会计职能不分,机构设置不规范
财务从会计中分离出来对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企业集团的发展十分必要。从理论上讲,财务是指企业有计划地形成使用和分配资金的管理活动,及其所体现的资金各方的经济关系;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的管理活动。二者虽然联系密切,但它们的工作性质、职能、内容、地位等并不完全相同。财务从会计中分离出来是产权管理的需要。产权管理主要是处理产权资本关系,组织产权资本运营,是在企业之外由所有者行使的一种管理职能。它是一种垂直的纵向管理,是出资人所有权的体现。而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则既为所有者对企业产权管理提供了充分的组织和手段保证,又可加强财务监督,保障所有者的权益不受侵害,防止片面强调企业法人财产权而忽视出资者所有权,导致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
(二)财权配置不合理
C集团在财权分配中,没有区分“重要财权”与“一般财权”的标准,没有充分估计影响财权分配的因素及条件,财权配置政策、方式滞后于集团发展和各种环境的改变,表现出许多不合理、不协调的地方:
集团各成员企业拥有过大的财权,包括资金使用权、筹资、投资和收益分配权等,从而架空了母公司的财权,造成在集团内形成了多个投融资中心,母公司对子公司无法实施有效的产权制约和在整个集团中无法实施统一的财务战略,不能很好地控制与掌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发挥总部的管理协同优势。
在财权实施过程中,集团对其成员的财权使用“监而不管”或“管而不严”,集团成员越权使用财权或规避财权使用限制。
(三)资金管理松弛,资金利用率低
C集团的资金结算中心,自2000年成立,运作至今将近5个年头,但目前仅发挥了其资金结算功能,资金计划、管理和运作等资金控制功能都未充分发挥,有待改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结算中心实力有限,成为制约结算中心发展与规范的主要障碍
(1)C集团自1993年以来就实施“负债经营”的超常规发展,各子公司和母公司“债台高筑”,同时母公司也因与子公司相互担保而背上巨额的“或有负债”,融资能力大为削弱。
(2)各子公司设置独立的财会机构,都开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因此都占用一定的闲散资金,体外循环严重,使集团中原本有限的资金分散、沉淀和闲置,达不到相对合理的配置。另一方面,由于工程项目点多面广,资金分散于数十个账户,无法形成集团资金的整体优势。
(3)资金管理制度松弛,造成有限资金在使用环节上的浪费,一部分资金被非正常使用。如个别企业领导或财会人员将资金挪用或拆借他人使用,更有一些人员利用管理上的问题,大量贪污资金,造成资金的损失。
2、行政干预较多,贷款管理职能削弱
资金结算中心不同于商业银行,它作为集团的直属职能部门受制于集团领导,结算中心放贷由集团领导决定,常常没有考虑贷款者的资产状况,贷款用途和效益回报,既不用担保,也不用抵押。
3、利息拖欠严重,贷出资金难以收回
由于放贷的随意性以及没有相应的机制保证,加上子公司“资源大锅饭”和“免费午餐”思想严重,贷出的资金很难收回。而当有的子公司确实需要资金时,母公司又无法提供,于是对子公司自筹资金的行为母公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几乎不加干涉。
(四)母公司分权过度,财务控制薄弱
C集团虽然从2000年开始按集团化运作,明确了母公司的出资人地位,但这基本停留在形式上。母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分权过度,造成在整个集团内无法实施统一的财务战略,对子公司无法实施有效的产权制约,无法统一协调其财务行为,财务控制薄弱。
预算控制是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关键环节。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一个企业集团来说更是如此。C集团虽然有预算员,但预算管理仍然十分薄弱,没能做到对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可控、在控。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集团本身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没有设置预算管理的专门机构,往往以“计划”代替“预算”,在成员企业之间预算与下达计划相冲突时,往往是“预算”让“计划”,造成有的企业干脆放弃自己的预算。
对预算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预算是财务行为,应由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的制定和控制,甚至把预算理解为是财务部门控制资金支出的计划和措施。
三、C集团新型财务控制体制的构建
如前所述,组织的设计、体制的构建都是为了实现集团的战略目标,集团的财务体制当然必须支持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和推进。因此,C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目标模式的构建思路是:
(一)设置规范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职能
根据C集团母公司“承担国有资本运营、资产经营和对集团经济运行调控职能”的定位,母公司是整个集团的权力中心,在财务管理方面起着对整个集团资金的筹集、运用、收回与分配等的战略决策和统一管理。为了实现对集团财务的全面统一管理,首先要对母公司财务和会计机构合二为一的现状进行改革,将目前的“财务部”一分为二,设立“会计处”和“财务处”,并明确各自职能。同时要特别注意财务与会计的交叉部分,避免管理和核算的盲区。
会计处:参与测算制定集团内部资产经营责任制;审批各子公司的财务决算,编报合并会计报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负责对下属成员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监督管理等。集团会计处还可根据业务的性质,在内部成立核算组和报表组,以切实保证会计对外报告的质量及有效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财务处:制定集团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为集团负责筹措和调度资金;对成员企业拟订、审查经营责任书,并贯彻、检查、考核经营责任的完成情况;参与母公司的投资、对外签约等重大经济活动的调研、论证、分析、决策等工作;负责拟定集团财务目标、利润分配方案;负责财务分析工作等。集团财务处根据业务需要,在内部成立“预算管理中心”、“资金结算中心”、“成本管理中心”,形成C集团以财务预算为前提,以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为中心,各部门分工与协作的集权基础上适度分权的财务管理体制。
(二)设立预算管理中心,做好事前预测的规划工作
预算管理是西方流行的集权管理方式之一,母公司通过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分项预算和总预算,明晰各自的权限空间和责任区域,细化落实集团总部的财务目标,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C集团设立预算管理中心,以提高预算管理的地位,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带动C集团各项财务工作水平的提高。
预算管理组织机构是各项预算管理职能的执行主体,要将预算管理工作落到实处,C集团首先应设立由集团主要领导牵头的预算管理中心,由总经理直接领导,财务经理亲自负责,使预算管理具有极强的权威性与严肃性。预算管理中心是集团预算管理和控制的中枢。其次应划分预算管理责任部门,明确各子公司、部门在预算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三)加强资金结算中心功能建设,提高资金利用率
资金是维持企业生命的血液,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针对C集团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资金结算中心的功能建设。
加强结算中心的融资功能,资金管理功能,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切实加强结算中心的实力。资金结算中心发挥其职能的前提是集团所有成员企业的资金流动都“经手”结算中心,实现资金统一调度,减少资金占用,利用沉淀资金进行资金运作,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母公司可按照谁的款进谁的账户,有偿使用,支付利息的原则,通过结算中心账户对资金进行划转。如对项目部的资金管理,母公司结算中心可要求各子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指定的银行中就地分别开设收款账户和付款账户。收款账户“只收不支”,一切营业收入按时存入账户,并定期解往结算中心账户;付款账户“只支不收”,主要用于支付公司经营中需要的款项。
加强结算中心的内部信贷职能,控制贷款规模,实行风险管理。资金结算中心应根据资金需求,划分轻重缓急,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消耗和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对内部资金进行合理分配,以调动各成员企业加强资金管理的积极性。
(四)围绕集团目标利润,建立成本管理责任制
在深入调研、占有资料的基础上,围绕集团目标利润,结合预算管理,合理地制定各项成本费用的具体目标和利润目标,其中重点是利润目标,而这些目标经过努力应该是可以达到的。并把总的目标细分到每一个经营管理环节、每一个成员企业、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员工,形成“职工保班组、班组保项目组、项目组保企业、企业保集团”的目标成本保证体系。同时,建立严格的具有可行性的目标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奋斗目标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确保目标成本的实现。
(李天芳,1970年生,江苏常州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财务管理)
(本栏目策划、编辑: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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