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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曝光医药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社会反响好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石春萍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8起医药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毕井泉副主任做出重要批示:“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医疗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缓解群众‘看病贵’的矛盾。”
  
  一、媒体普遍关注,社会反响好
  
  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八起医药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都做了详细报道。地方新闻媒体,特别是被曝光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媒体都做了相关报道。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认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工作,治理医疗机构乱收费,严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为群众做了一件实事,说明了党和政府有决心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许多群众纷纷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地价格举报中心反映有关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问题,投诉举报数量明显增加。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亦表示积极配合做好下一步工作。
  
  二、被曝光医院态度端正,积极整改
  
  据了解,大部分被曝光医疗机构的态度比较好,对违法行为的认识比较端正,并正在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如北大人民医院主动约见媒体,表示对经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已经进行整改,如点名手术费已经按规定全部取消;穿刺器收费已经停止;今后不允许未接受培训、不熟悉收费政策的人员从事收费工作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物价检查所会同卫生厅在新闻播出当天下午,召开省疾病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紧急会议,责成该单位就收费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广西横县政府连夜召开物价、财政、监察、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县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要求该医院提出整改方案,并做出深刻检讨。
  
  三、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为认真落实委领导批示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医药价格违法案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被曝光医疗机构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有关医疗机构加强整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加以落实。并责成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对此次曝光的价格违法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对其中已经核实的违法所得,要责成医疗机构退还给患者,不能退还的收缴财政。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正在开展的全国医药价格重点检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近期接到的群众有关医药价格的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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