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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村镇银行经营模式的现实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曹 艺 才凤玲 苗 闫

  摘要:目前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大、收益小,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建立和推广我国的村镇银行成为当前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必然趋势。文章分析了村镇银行模式在我国的实践,并探索完善我国村镇银行业务经营的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经营模式;完善;对策
  
  一、我国村镇银行模式运营的情况
  
  从2007年3月1日全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至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已满1年。截至2008年10月底,银监会已累计批准34家新机构开业。目前来看,村镇银行试点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我国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
  我国的村镇银行把目标对象定位于农村的贫困户。实际操作中由于政府力量强大,贫困户基本上由政府来认定,所以贫困县就成了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基地,为我国贫困县的扶贫工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二)我国村镇银行产品设计
  在产品设计上,我国的村镇银行主要采用最简单的“一般贷款”模式,后来也陆续尝试了“季节性贷款”和一些“短期贷款”,但在产品开发方面的创新少。单调的产品品种使小额信贷成了贫困户的“鸡肋”:需要资金用于生产,但是信贷产品的期限与生产周期不协调,满足不了我国扶贫的需要。
  (三)我国村镇银行贷款利率的规定
  目前,贷款利率由人行决定,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并且名义利率与年度有效利率的差异不大,按照基准利率到20%的上浮区间计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年度有效利率浮动区间为5.31-6.56%,农户联保贷款年度有效利率浮动区间为5.60-6.95%。农行作为一家商业银行,处境严峻得多,小额信贷业务的利率水平相当低,执行的是2.88%的扶贫贴息利率,由财政对农业银行进行补贴。而金融机构小额信贷利率差异性明显,有的机构年度有效利率达到20%,而有的机构还不到5%,还有一些机构甚至不收取利息。
  (四)风险管理机制
  我国村镇银行采取放松抵押担保要求的联保贷款手段。如辽宁东丰诚信村镇银行,在小组成员之间对贷款进行内部评估,互相监督,全县14个乡镇均已建立了贷款服务中心,在71个村建立了金融服务站,成立了320个农民贷款小组。根据自愿原则,贷款服务站组织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成立农户贷款小组,每个农户贷款小组不得少于5户,贷款小组在村镇银行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政策,同时贷款小组成员要承担对贷款安全保护的义务。让难以提供抵押物的弱势群体有机会获得信用贷款,也能够通过联保机制防范银行风险。
  (五)盈利能力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多数处于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无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间较小。村镇银行的客户多数是农民,种植业和养殖业贷款较多,利润率本身较低,而风险较高。而农民居住偏、散,导致业务经营成本高,影响村镇银行的经济效益。
  
  二、完善我国村镇银行业务经营的建议
  
  (一)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
  1、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地方政府应提供政策支持,使村镇银行充分吸收当地农村市场资金来源,接受农民存款,并将其重新投入当地市场,使当地金融资源得到最大化运用。在广大的农村中拥有富裕资金的人并不少,他们通过放高利贷的形式把资金借给那些需要资金的人,村镇银行应该使这种信贷交易活动合法化,即以优惠利率吸收他们手中的富余资金,并贷给需要资金的人。当然,融资环境的改善也有赖于政府、金融机构和其他非政府机构的通力合作与支持。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在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后,农村金融机构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达到可持续性发展。
  2、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参股村镇银行。一是通过政策驱动,由大型商业银行共同出资,吸取其他社会资金加入的方式构建村镇银行,初期人员可从大型商业银行员工中分流。既然中央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必须将新增存款按一定比例投放农村市场,而且在适当的时候也会将这个“一定的比例”以硬性约束的形式出现。所以,大型商业银行特别是农行在股改的关键时候,应以控股模式连手各大银行参股村镇银行,抓住历史性的机遇。二是抓住政策性银行改革转型的良好契机,在支农背景下形成多元参股村镇银行的合作关系。目前,国开行已先行一步设立村镇银行,但国开行目前在县域没有分设机构。农发行在县域虽有机构但在编人员太少,在县域经济的层面上和农行没有可比性。因而在这一关键的历史时期,农行与上述政策性银行连手构建村镇银行,建立多元的参股村镇银行的合作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尽快实行利率市场化
  在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的利率比一般银行的利率高不了多少,所以我们应该逐步放开小额信贷利率使之向市场利率靠近,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又可以把钱贷给真正需要资金的穷人而不是那些企图以低息获取资金的富人或其他人。另外一点是贷款期限的确定。对期限问题,开始时,贷款期限可以定为一年,但宽限期可以定为3个月或6个月,主要发展一年以内能够有收益的项目,宽限期后每月还一定数额,直至贷款到期还完本息。待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贷款期限主要根据项目的生产经营周期及综合还款能力确定,可以定为2年或3年,宽限期也要适当延长,这样可以发展一些见效慢的项目。
  (三)让员工参与经营目标的制定
  应该让村镇银行员工参与经营目标的制定,要求银行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得尽善尽美,强调员工与客户或潜在客户的每一次接触都可能成为个人和银行成功与发展的机会,为员工提供有助于其专业化的工作环境。员工相互沟通、理解以及对有成就的人员提供奖励,对银行的成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一套具有激励作用的管理程序也是必不可少的,可以由那些有注册会计师身份的员工来建立一套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它能够使员工个人、部门乃至整个银行的经营活动受益,这套管理系统既鼓励个人发展也有助于银行总体发展。
  (四)强化良好信用环境的建设
  要强化对全社会信用意识的教育和良好信用环境的建设,不断提高村镇银行的经营水平,创造性地引进中心会议制度。我国许多相关人士认为一周开一次会太频繁,有的建议10天,有的建议20天,甚至有的建议一个月。我们建议,可以把例会制度和还款期限分开,中心至少20天要开一次会,每次开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这样可以增强成员的纪律观念及信用观念,可以及时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提高会议的效果,使成员感觉到会议是不可缺少的。
  (五)提高村镇银行盈利能力
  我国村镇银行要能提供新农村建设所需的新金融服务、新金融工具、新金融技术、新金融产品、新金融机制,开拓盈利空间。
  1、变被动放款为主动放款。我国村镇银行应变被动放款为主动放款。村镇银行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建立营业范围内的信贷服务网络,加大对农户贷款的营销力度,创新信贷手段,完善小额农户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机制,将龙头企业与农户、中介机构和担保机构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利益主体纳入联保贷款范畴,克服农户联保“联亲不联疏”的缺陷,发挥贴近农户的优势,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特”,抢先占领农村地区优质领域和巩固长期的优势地位。

  2、不断提高金融产品创新能力。我国村镇银行应不断提高金融产品创新能力。积极探索支持当地农民就业和创业的新途径,金融产品创新策略应选择拿来主义+原创开发。探索农舍抵押、农机具抵押、门店抵押和商家协会联保等贷款方式,积极推行一次抵押、集中授信、余额控制、循环使用的管理方法,将其延伸到农村个体工商户、种养大户、订单农业户、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如对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企业,探索动产质押贷款;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业基地建设项目,探索将订单担保贷款、公司为农户担保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结合,实行贷款、理财、咨询等综合服务方式,推动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三者间的联动。积极探索农民以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订单、动产抵押、权利等作为抵押质押。对农村中小企业,探索将其存货、收费权益等作为抵押担保物。推广箱式和伞式信用共同体的做法,建立多层次的信用共同体。开展涉农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探索仓单质押贷款、开发支农金融创新产品“信用一证通”。开展个人创业投资贷款、个人工资保证贷款、车主融资贷款等创新业务。建立涉农中小企业项目库,制定“一企一策”服务方案。拓宽服务领域,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适应“三农”发展需要。
  3、开展原创性金融开发。我国村镇银行应在原创性金融开发中获得新的金融能力。村镇银行可以尝试提供农民技能培训贷款、信息咨询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项目,着力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自主脱贫致富能力,而不是单纯的“输血”;积极开展小额信贷创新,在期限、利率、计息方面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服务;适当引入消费信贷方面的金融创新业务,增加消费信贷品种,提高消费贷款比例,支持启动农村消费市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网上银行、中间业务等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将在农村市场出现,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应该高度关注这一发展趋向,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金融创新,为市场提供多样化金融需求,使农村金融市场逐步完善和发展。
  4、合理设置营业网点和经营机构布局。我国村镇银行应合理设置营业网点和经营机构布局。农村信用社通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施统一法人体制改革,管理机构日臻完善,营业网点遍布城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和结构逐步优化,存款总量持续增加,信贷支农力度逐步加大,经营效益显著提高,成为当前经营服务实力最强的农村金融机构之一。村镇银行在经营网点的设置上,要本着弥补市场空档的原则,以农村信用社网点分布不到位和服务力量薄弱的贫困边远农村地区为重点。这样,有利于金融资源整合和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也有利于村镇银行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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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黑龙江省教育厅高职高专院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1525026)之《我国乡村银行经营模式与风险防范的研究》。
  (作者单位: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系。其中,曹艺为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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