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背景下东北振兴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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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 露
摘要:文章以中国东北和东北亚地区特定的地缘关系为背景,把东北振兴置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视角下,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面临的经济规模增长不足、结构不合理、自生能力缺乏等现实困境,分析了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对东北振兴的拉动效应,及参与合作的优势及劣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东北振兴;自生能力
一、引言
东北是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资本密集型为核心的东北重工业基地,其自生能力缺乏。呈现出经济发展滞缓、经济结构失衡、人均收入增长缓慢等诸多问题。同时以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为标志,东北亚合作进入制度化发展阶段。东北地区基于地缘优势可以充分利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契机,打破该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实现经济重构,最终摆脱经济发展的困境。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经济规模增长缓慢
改革开放以来,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速度明显低于国内先进地区。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东三省国内生产总值为30556.75亿元。仅相当于长三角地区的43%。从工业总产值来看:2009年东三省全年为47000亿元,江苏省为70000亿元、浙江为40718亿元、上海为23873亿元,东三省的工业总产值仅相当于长三角的35%。这就明显看到东北老工基地经济地位的相对下降,经济规模扩张较慢。
(二)传统产业逐渐式微,新产业成长不足
一方面,资源依赖程度较高的采掘业和原材料加工工业随着资源利用规模的不断增长,资源再生能力减弱,比较优势逐渐减弱。辽宁的有色金属、煤炭资源、黑龙江的石油,木材资源等供给开始呈现短缺势头。另一方面,制造业面对国内激烈的市场竞争,由于技术陈旧、资本有机构成不合理,致使其核心竞争能力明显不足。如沈阳、哈尔滨的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利税等指标明显低于沿海新兴工业地区。而相应的新兴产业还未能建立。一时之间,使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缺乏产业支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三)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低下
从产业结构上看,东北三省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偏重工业,轻轻工业。从产品结构上看,由于长期搞资源开发和产品的初级加工,东北的工业经济形成了复杂产品制造与初级产品加工并重,最终产品少,中间产品多的局面。沈阳、哈尔滨、长春、大连等城市的工业都是传统产品多,新型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少,市场竞争力差。如沈阳的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产值的比重不到5%,工业产品更新周期平均长达9年,致使与国内发达地区的经济差距拉大。
(四)企业的非经济性成本较高
由于东北是中国最早的工业基地,是赶超战略的产物。因此在其创建之初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负担。一是企业非生产性支出较大,占压流动资产现象十分普遍。企业长期形成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状况,致使企业办社会的现象较为严重,在职工住房、福利及相关的非生产性设施(附属学校、医院等)投入较大,挤占了生产资金,使企业内部消耗较重。二是下岗职工的安置费用较高。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冗员较多。在市场竞争与结构调整的双重压力下,过去隐蔽性失业逐渐显性化。下岗、失业人数大量增加。沈阳市1.5万户企业的173万多职工中,1997年分流下岗职工37.8万人,其中国有企业分流下岗的26.5万人,占同期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26%,高于全国17%的平均水平。东北地区老企业多,离退休职工人数多,也是企业的一大负担。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4.7%,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与离退休职工的比例为1:0.46,抚养比为5.1,高于全国4.7的平均水平。
三、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对东北振兴的拉动效应
(一)扩大东北地区的对外贸易的规模
2009年,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贸易额达4620亿美元,东北地区对东北亚的出口占全国出口额的比重达23%。随着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加快,各种资源性产品、原材料产品和制造业产品的需求量将大幅度增长,这将极大地促进东北地区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市场拉动效应
东北亚合作有利于内部市场的扩大和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对东北地区的市场化建设也将十分有利。东北振兴,说到底就是要按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和国际经济惯例配置资源、重组产业、调整结构。东北亚合作的深入发展将有利于东北地区吸纳该地区较成熟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经验,更好地融入东北亚经济圈,依据相关的国际惯例和合约,不断加强市场主体的成熟度、制度体系方面的建设,推进市场成长。
(三)双向优势互补效应
东北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结构梯度明显,互补性强。日本、韩国的优势是资本和技术;中国的优势是具有较高素质的廉价劳动力和广阔市场;朝鲜、蒙古和俄罗斯远东地区资源丰富。这样的经济互补性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通过经济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实现战略分工,形成良好的互动协作关系,从而推动东北亚尤其是东北地区经济发展。
四、东北地区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利条件
(一)地理位置优势
东北地区地处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中心地带,有十几条公路、铁路与朝鲜、俄罗斯、蒙古相接。有大小15个港口,与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航。辽宁省、吉林省与朝鲜半岛为邻,形成图们-清津-日本海“小陆桥”。这些均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便捷的交通,同时起到独特的纽带作用。
(二)丰富的资源优势
东北三省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农业资源、森林资源等。同时,东北三省的工业基础雄厚,已建立起重工业以及机电、汽车、石油等工业。这些资源禀赋条件,可以使东北地区利用资源互补,构成以自然资源、农业资源以及劳动力资源为物资基础,实现引进资金、技术和设备等资源的“引力论”效应。这就使得东北三省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具有重要的位置。
(三)良好的工业基础优势
东北地区是中国的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工业基础好,技术先进。既形成了与日韩产业结构垂直分工关系,又与俄罗斯、朝鲜保持着密切的水平分工关系。这种产业结构既可以承接日韩产业结构的转移,又可以向俄罗斯、朝鲜转让一些技术,起到中介的作用。
(四)雄厚的人力资源优势
东北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和科技水平在全国乃至东北亚地区均屈指可数。高等学府、科研院所云集,具有较高的科研开发能力。同时作为老工业基地,东北还培养造就了一批技术等级高、经验丰富、革新能力强的工人队伍,造就了一支思想觉悟高、技术素质过硬、乐于奉献、勇于拼搏的产业大军。
五、东北参与东北亚经济合作的限制性因素分析
(一)贸易规模较小且出口商品所占比重不高
2009年东北三省与日本和韩国的贸易额占中日和中韩的贸易比重仅为61.2%和50%,落后于中国东部沿海某些先进省份。东北对东北亚的出口以初级产品、农副产品和粗加工制成品为主,而精深加工制成品、附加值较高的技术类产品出口所占的比重不大。虽然近年来东北三省的机电产品出口上升较快,但迄今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利用外资规模不大且技术含量低
尽管东北地区实际利用日、韩外商投资的数额呈持续增长态势,但规模偏小,2009年仅占全国总额的6.17%和10.14%。东北最大的引资省――辽宁,其项目平均投资额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项目引进的技术含量看,多投向劳动密集型和消费品生产项目,而且一些韩资企业的技术水平甚至低于中国。
(三)生产分工处于价值链低端且产业关联度不高
东北地区在与日本和韩国的生产分工中,基本处在劳动密集型且技术含量不高的加工组装环节,仅有的部分高技术、深加工产品的出口,也往往存在加工过程短暂,在整个加工贸易的研发、产品设计和制造等环节的价值链中处于低端,对原材料工业等中上游基础产业的带动作用不大。
六、加快东北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振兴东北经济的策略
(一)东北经济内生性结构调整
东北地区要加强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实现工业化的跨越式发展。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分工的高度,确定产业调整和发展方向。使东北地区依托地缘优势积极与周边国家实施功能互补,共同发展。使东北地区质变为新型工业基地。同时,进一步改造传统产业,构筑全新的工业体系。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培植新型科技产业、发展生态农业。争取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升级。
(二)促进合作模式的改进
目前,中国东北与东北亚国家或地区的合作主要基于资源要素禀赋的差异,这可以概括为“互补型”合作模式。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再工业化”战略的实施,东北与东北亚在重化工业领域合作的加深,需要从互补型向战略型提升。东北与东北亚的战略型合作,可以考虑在以下四个方面加速推进:一是科技合作。战略型合作要求合作的深度进入生产过程的科技研发环节,这不仅局限于高科技产业,而且也包括传统经济部门。如合作开发新型环保的纺织面料,共同研制矿产开采和提炼技术等。二是更高层次的生产合作与跨国投资。即从长远的战略层面推进东北与东北亚之间的经济合作,选择或扶持一批资本装备程度和技术含量高、外溢效应明显的大型项目进行生产合作和跨国投资。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双方的整体合作水平,而且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三是能源与环境合作。东北老工业基地需要加强与东北亚国家或地区能源及环境合作的整体部署与规划,逐步建立起能源与环境的区域组织协调机制、区域资金筹措机制、区域能源与环境标准以及评估机制等。
(三)尽快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
东北亚合作,尽管已经走上了制度化发展的道路,但进展仍然不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会大大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的经验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有核心国或轴心国(如德法之于欧盟,美国之于北美自由区)。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设,将能更有效地促进三国在东北亚区域合作中核心国地位的形成。
(四)推动合作制度安排由区域化向区域主义迈进
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安排可以分为“区域化”和“区域主义”两种形式。区域化是指在没有正式的合作框架情况下,依靠区域内贸易、投资、技术和人口自发流动的增加而推动的合作。区域主义则是指正式的经济合作和经济一体化安排:即各国通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与促进措施实现经济增长的协定。当前,东北与东北亚的经济合作主要是在区域化这种非正式制度安排下自发演进的,但随着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快速发展,客观上要求区域合作制度安排由区域化向区域主义迈进,以正式的制度安排来化解现存矛盾,建立起有效避免和减少冲突的区域合作机制。保证一体化成果,促进新目标的实现。同时,以相应的制度框架和组织机构来配合和规范市场行为,为深化合作创造条件,实现普遍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进而保证东北亚经济合作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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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长江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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