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有企业自主创新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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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传刚
摘要:文章在对江苏国有企业科技投入和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江苏国有企业自主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供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解决问题时借鉴。
关键词:国有企业;自主创新;问题
当前,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科学技术已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也是国家竞争力和区域竞争力的核心所在。在提高江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过程中,江苏国有企业无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对江苏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
一、自主创新外部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平均科技投入强度相对处于较低水平,自主创新投入相比更少
科技投入具有风险性,大量的科技投入中,最终能够取得科学技术成果、投入产业化应用并产生效益的往往只是沧海一粟。因此的科技成果的取得与转化是以具有一定风险的高额投入为代价的。科技投入的产出往往具有中远期效应。本期投入后,在经营者任期内不一定有相应的收益回报,这将影响企业对科技投入的积极性。科技投入的项目不易把握。科技创新项目既要符合企业自身战略产业发展方向、又要结合自身情况量力而为,具体选择过程中科技投入切入点的寻找和实施存在一定难度。由于这些原因,江苏省国有企业平均科技投入强度相对处于较低水平。
(二)对科技投入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
第一,科技投入不实。科技投入统计本身难度较大,统计部门和财税部门有不同的统计口径,企业内部科技部门和财务部门也会出现不同的统计数据,再加上企业科技活动与生产活动的交叉又增加了科技投入统计工作的难度。很多企业的科研人员都呼吁要做实科技投入,要提高科技投入的透明度。
第二,科技投入中真正用于科研开发的费用并不多。在科技投入中,很大一块是用于技术引进,支付许可费、引进费、提成费等;其次是用于购置设备,大量进口国外现代装备。调研中发现,很多企业舍得花巨资引进技术、引进设备,甚至说“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舍不得进行自主研发,舍不得培养和聘任高层次研发人员。
第三,偏重短期利益,科技投入短视行为严重。不少企业往往将短期利益为目标,追求科技投入短平快效益,对具有战略性意义的、投入大研发期长的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缺乏兴趣,以至于缺乏对前沿性技术研发投入,难以实现技术储备。
第四,重视对产业化阶段的投入,对研发初期的投入往往不足,好项目因研发初期的资金匮乏而“胎死腹中”。
(三)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尚未形成,对自主创新的保护意识有待增强
虽然大部分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不少,但一些项目单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意识还不强。部分单位在科研过程中没有申请过一项专利和商标;而另一部分单位在进行产学研合作时,由于对合同约定不明而陷入了专利陷阱。
(四)政策导向作用、激励作用没有落实,考核指标束缚了企业自主科技创新
在目前种种考核企业总体发展状况的措施中,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机制较少。目标考核中,未将企业科技投入经费进行还原计算,企业只有在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考虑科技投入。因此,多数企业仍处于一种被动的科技投入状态。
(五)在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评价时如何兼顾对社会效益的贡献仍有待研究探索
国际上对我国实行技术封锁,往往导致该技术或产品价格高企、具有很高的垄断利润。但是在我国进行研制并推向市场的过程中,国外同类技术或产品则随之逐步降价。
二、产学研联盟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缺乏信息平台,企业的科研需求一般比较具体,所涉及的专业领域比较窄,需要找到这方面擅长的高校或研究所,需要一家一家了解和谈判,如果有信息平台,将企业和研究院校的信息放在上面,就容易找到合作的结合点。
第二,以资本为纽带、形成联合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产学研模式较少,产学研合作难以落到实处,真正为企业解决技术攻关问题。
第三,产学研往往以验收为目标,而不是以最终产业化生产为目标。
部分科研院所担心被并入企业集团中,所以在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时候心存隔阂,对业务上的合作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由于存在以上问题,导致产学研合作在结束后往往容易发生问题,如江苏某国企就曾出现与高校产学研合作时,高校方并没有将核心专利技术给企业,只给了一些次要专利,企业很难在研发事前对高校提出明确的约定,同时企业也没有能力去约定高校事后不得从事这类技术的研究和技术成果交易。即便在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高校也会隐瞒核心专利,甚至愿意赔偿整个项目费用的10%-30%的违约金,因为将这种专利技术转让获得的收益会远远大于违约金。
三、自主创新内部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自主创新主体性不是很充分
科技创新不仅是科教兴市战略的要求,更是企业在当前经济竞争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资源、能源紧张环境下寻求发展的出路。因此,企业要有强烈的科技创新意识,要主动认识科技投入的风险和效益特点,增强科技投入的信心,自发地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强化意识,企业应自发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虽然大部分企业对于贯彻落实国家主要政策做得比较好,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也比较高,但是对于精神贯彻和政策落实上不平衡的现象仍有发生。部分科研院所满足于搞公共检测、行业服务等科技服务上,科技投入也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的改扩建和检测设备的引进上,对于国家提出的大政方针认为是一阵风的运动,思想上没有形成足够的认识,科技创新的紧迫感不强,心思只想着如何搞创收,如何多赢利,而没有放在能真正提升产业能级、具有重大意义的前沿研究和基础研究上来。因此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主体性还不是很充分,需要进一步增强其自主性。
(二)关键领域的原始创新项目数量偏少,大项目基本都是集成创新和二次创新
原始创新项目主要集中在生物医药、信息产业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领域,重大装备、光电子等关键领域,原始创新项目屈指可数。不少重大的产业化攻关项目都属于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
(三)鼓励创新的政策举措落实不够到位
大多数科技人员对国家和市科技创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甚少,企业科技创新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体制机制不活,仍然是制约国有企业缺乏好项目、大项目,提高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的主要原因。个别科技人员不愿长期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流露出“多年总工一身空,一任经理路路通”的消极情绪。尤其在职务发明的奖励报酬、收入分配和股权激励方面,能有勇气突破的、并配以完备制度措施的企业还是少数。
大部分企业没有配套资金对职务发明进行“一奖两酬”,有些公司甚至还发生过员工不希望成果以职务发明的形式获取,情愿自己搞发明,而拒绝集团经费资助的现象。
大部分企业的一线科研带头人很渴望在股权激励方面得到突破,但是由于周围尚未形成科研致富的氛围,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即使是已经开展股权激励的单位,但由于相关配套政策不落地,导致团队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包括管理要素未参与分配,影响了管理人员积极性的提高,以及新加入的研发成员未能从原先约定中获得股权等等。
(四)企业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尚未形成系统体系
第一,企业对科研人员重视不够,有些科研人员表示,对于“闷头”搞研究、不善沟通的科研人员,最后发现自己会成为公司最没用的人。
第二,管理上没有按照科研需要来管理科研人员。有的企业人力资源部并不是根据科研需要、科研部门的要求吸纳科研人员,而是仍以传统思维,尽量少招人,免得行业不景气出现人员分流情况,为此许多企业都反映科研人员太少,搞技术开发、搞设计的高层次科研人员更少。
第三,缺乏人才培养计划。科研人员长期盯住一个岗位工作,接触面窄、信息量少,不仅不利于人才的全面培养和发展,而且企业也难以出现学科带头人和项目领军人物。
第四,没有维持人才技术生命的土壤。企业缺乏对外交流的平台,科研人员长期接触不到最新、最前沿的技术,出现“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为枳”现象,科研人员对企业的贡献度不断下降。
(五)多层次的创新体系中各自的职能定位存在边界不清的现象
第一,中央研究院没有真正成为集团的核心技术机构,大部分中央研究院不是沦为科技管理部门,就是成为与下属企业的技术开发中心具有不同研发方向的技术开发部门,没有对集团所面临的共性技术或前瞻性(下一代技术)技术进行研究,对下属企业的技术开发也没有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下属企业的技术开发中心,主要停留在产品研发,即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真正通过自主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构思与新设计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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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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