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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薪酬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樊留德

  摘要:销售人员是创造收入的中坚力量。为了稳定优秀的销售人才,设计行之有效的薪酬方案非常必要。文章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首先介绍了销售人员薪酬的内涵,然后分析其影响因素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销售人员薪酬的对策。
  关键词:销售人员:薪酬研究:对策分析
  
  一、销售人员薪酬的内涵
  
  薪酬是指个人获得的以工资、奖金及以金钱或实物形式支付的劳动回报,一般与工作时间的长短有关。但销售人员有别于一般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因为他们的工作时间自由、开放度大。完全以市场为导向,很难以工作时间的长短进行计算。销售人员薪酬是指销售人员用时间、努力、劳动来追求,企业愿意用来交换的一切事务。其主要目标在于指导公司的销售人员成功地向顾客销售产品并同顾客进行有效的交流。从本质意义上说,是对人力资源的成本与吸引和保持销售人员的需要之间进行权衡的结果。
  
  二、销售人员薪酬的影响因素
  
  (一)销售经验
  销售经验的多寡对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有着非常明显的影响,一个有着丰富销售经验的员工有可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销售额。因此,企业在招聘销售人员的时候一般都会优先聘用具有丰富销售经验的应聘者。任何一个销售人员在不同时期,在销售工作中的表现是有差异的,有丰富销售经验的销售人员在大部分时间会表现得更出色,对于这种对企业贡献大的销售人员,其薪酬自然应该要更高,反之亦然。
  (二)行业特点
  对于一些需要拥有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销售人员的行业,其薪酬水平相对较高。如医药、IT行业的销售工作中包含了一定的技术支持,相比其他行业的销售人员,其岗位进入壁垒高,薪酬也应该提高。
  (三)市场供求
  销售人员的薪酬水平也受到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如果劳动力市场供不应求时,其薪酬水平会提高。反之。其薪酬水平会下降。一般而言,技术含量高的销售工作,以及高级销售管理人员在市场上较为稀缺,其薪酬水平较高。而普通的销售人员在市场上通常会供过于求,所以其薪酬水平一般较低。
  
  三、销售人员薪酬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销售成果与业绩挂钩不足
  企业由于未充分考虑如何将销售成果和销售业绩挂钩,导致设计的薪酬模式未能建立根据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加以考核和奖励等合理机制。这样往往会挫伤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如果企业内部销售人员之间的销售业绩差距很大而薪酬差距却不大,销售人员就会失去奋斗的动力,以至辞职而去,使企业失去那些非常优秀的销售人员。
  (二)销售人员薪酬缺乏公平
  1、只对易量化指标考核。只对易量化指标进行的定量业绩考核以及相应的薪酬制度在理论上是有显著缺陷的。仅对易量化指标进行的定量业绩考核的优点是便于操作,但因为有些难于定量化的非常重要的定性指标未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从而使销售人员的实际表现与考核的结果产生一定的背离。这些定性指标主要有顾客满意度、销售人员反馈信息的质量水平等等。按现有的考核制度,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年销售额高的销售人员比一个年销售额低的销售人员的业绩考评结果要好,从而收入也要更高,所以,这种考核方法的缺点是明的。可见,对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应该采用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的与定性的指标予以分解,赋以权数,然后加权计算,评定绩效考核等级。当然,薪酬计算可能会更复杂而难以在实践中操作。因此,可以采用如下方法来简化薪酬的计算:销售额决定业绩提成,定性因素部分决定奖金额。
  2、销售定额不合理。在定额考核与非定额考核从定量的业绩考核的通常结果来看,定额考核比非定额考核要好。非定额考核未考虑销售区域、产品线、市场竞争的剧烈程度、宏观经济环境等的具体情况,因而显失公平。但如果采用定额考核法,定额制定的合理化将是一个挑战。定额是一个综合了多种因素的结果,因而只能依靠历史数据估计加以测算。
  (三)薪酬考核体系重视数量忽视效率
  薪酬考核体系重视数量忽视效率,必然导致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企业一定要实现从重视数量型经营到效率型经营的转变,而这种转变首先应从销售部门开始,实行效率导向型薪酬模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假设下,销售额的多少与市场份额的大小、企业生产能力的利用率高低有一定关系,所以对销售额指标的关注是很自然的。薪酬考核体系的设计不仅要考虑销售定额指标,而且也要考虑利润率指标。
  
  四、销售人员薪酬对策分析
  
  (一)与业绩挂钩
  在企业内部,不同销售业绩的销售人员之间的薪酬水平应该有一定的差距,从而不断地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具有激励性的薪酬可以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并调动其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创造一种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企业氛围。薪酬方案的主要目的是实现组织已制定的目标。对于销售人员薪酬有影响的主要是其业绩评价结果,主要包括:销售计划完成率、新客户开发完成率、市场情报收集情况、工作态度、利润、客户满意度等。与业绩挂钩可以采用以下薪酬制度:
  1、基本薪酬+佣金制。其是指销售人员每月有固定的基本薪酬,在此基础上再根据每个月的销售业绩领取销售佣金。基本薪酬部分为销售人员提供了稳定的基本收入保障,解决了单纯佣金制下的销售人员因收入不稳定可能出现的问题,佣金部分通常是根据销售额的大小制定不同的比例,用以刺激销售人员采取方法扩大销售。佣金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可以增加企业对高素质员工的吸引力。基本薪酬+佣金制主要有两种主要表现形式:首先,基本薪酬+直接佣金。直接佣金是销售人员按产品或服务直接的销售额的固定百分比提取的佣金。销售人员除了获取基本薪酬外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佣金比率再提取一部分佣金,如销售某种家用电器金额达到100元可得到的佣金是5元,金额1000元所得到的佣金是50元,佣金比率为5%。其次,基本薪酬+间接佣金。间接佣金的计算不是以直接的销售额作为提成的基础。而是将销售业绩转化为一定的点值后,根据点值的大小来计算佣金的数量。如销售人员每销售某产品一个单位就可以积一个点值,然后将点值加起来,乘以点值的单价,便可以计算出销售人员当月所得的佣金数。这种方法在化妆品企业、保健品企业运用较多。
  2、基本薪酬+奖金制。佣金制是直接以产品的销售业绩为标准进行计算的,而奖金和销售业绩之间的关系是间接的。与销售人员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有关。通常情况下销售人员的业绩只有超过了某一销售额才能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绩效目标除了包含销售额之外还有如客户满意度、市场份额等。
  3、基本薪酬+佣金+奖金制。这种方式是将佣金制与奖金制相结合,企业一般给销售部门整体一个一定时期的销售定额,销售部门将这个整体的销售定额按照一定比例分解给每个销售人员作为单个销售人员的销售定额。销售人员不论是否完成定额,都会获得基本薪酬,销售人员如果超额完成基本定额,超额完成的部分按比例提取佣金,销售部门超额完成整体销售定额可提取部门奖金总额,再将奖金总额按个人完成销售额占整体完成销售额的比例分发给每一个销售人员。这种薪酬模式的最大优点是它兼顾了基本薪酬、佣金、奖金这3种报酬的特点,考虑到销售人员工作的独特性。充分发挥薪酬在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方面的激励作用,因此该模式已为国内外企业界广泛接受。
  (二)实现销售人员薪酬的公平
  根据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可以认识到公平理论的是客观存在的,但其实施过程却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因此,在运用公平理论时要注意以下方面:即公平不是绝对的,它是相对的;要注意对销售人员的公平心理进行疏导,树立正确的公平观;企业应尽量做到公正。尽量减少销售人员严重的不公平感。薪酬是否公平合理对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士气影响巨大。销售人员对薪酬的公平感,也就是对薪酬发放是否公正的认识和判断,是设计薪酬制度和进行薪酬管理时要考虑的首要因素。企业销售人员薪酬公平的实现,应注意以下方面:一是薪酬制度要有明确一致的原则作指导,并有统一的、可以说明的标准作为依据。二是薪酬制度要有民主性和透明性。当销售人员能够了解和监督薪酬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并能对薪酬制度的制定有一定的发言权时,就会减少猜疑和误解。不公平感也会显著降低。三是企业的高级销售管理人员要为销售人员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条件,并引导销售人员把注意力从结果公平转移到机会公平上来。
  (三)重视效率
  企业的高级销售管理人员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指标判断销售人员薪酬的效率:一是增长指标,即新市场开拓、新客户的获取以及现有客户的留住率等。二是利润指标和客户满意度。这个指标直接反映薪酬是否对销售人员起到了激励作用,是否促使他们向客户提供了恰当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产生利润。三是销售人员流动率。相对稳定的销售人员队伍,不仅减轻了企业的重置人力成本,而且减少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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