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创新型城市的构建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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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 红
【摘要】本文从我国创新型城市的评价角度分析探讨了其具体构建途径,以期对我国创新型城市的建设提供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创新型城市 构建途径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世界经济知识化、信息化、全球化趋势的影响下,创新能力正愈来愈成为增强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核心。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据不完全统计,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的城市已经超过200个。如何建设创新型城市,如何评价创新型城市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一、从创新型城市的实践评价城市创新力的三个维度
探索创新型城市的内涵,设计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分析国内外创新型城市的成功典型。可以发现创新型城市的内涵是丰富。创新不同于研发,创新型城市不同于科学技术城。“被界定为创新,必须能够进行成功的应用”。在一个创新型城市中,“经济增长是靠一种鼓励创造性的创新气氛实现的”。自主创新需要社会观念和文化氛围的支撑,而只有创新观念成为全社会普遍价值观,才能有更多的人才和企业参与世界竞争。从总体上看,创新型城市的核心是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及基于创新的发展能力。
1、创新环境
从软环境上看,城市的科技创新制度设计是否能够满足城市创新发展的需要,是评价城市创新环境的重要视角。一个创新型城市的制度设计一定是以最大限度调动城市创新要素投入城市创新活动为目标的。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是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的土壤,直接影响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形成。各国经验表明,国家创新战略的成功一方面取决于经济、科技政策的协调配合: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所产生的合力,得益于政府对科技体制和科技管理所进行的全面改革。
在一个创新型城市中,拥有完备的创新活动领导机制与协调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城市创新活动的执行成本,保证城市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这种制度旨在鼓励创新型人才成长,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实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还要围绕激发城市科技创新意识和行为,设计导向一致的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宣传等政策体系,以及围绕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政府服务等。从硬环境上看,城市科技基础条件、信息化水平等都是评价一个城市创新力的重要视角,是保证城市科技创新活动的前提。城市的科技基础条件是为满足本市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究等提供的公共平台,是一个城市持续创新力的基础支撑,也是提升城市创新效益的重要保障。
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是企业,而营造创新环境的主体是政府。这种环境的营造应紧紧围绕“创新链”展开,具体包括孵化器、公共研发平台、风险投资、产权交易、法律服务、物流平台等。政府应依据整个创新链的薄弱环节进行有目的的力量布置,让整个创新链完整起来、活跃起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是有着天然的内生力的,政府的作用只是从外部刺激。增强企业的这种力量,不能取而代之。更何况通过项目方式获得财政投入的企业只能是少数,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当前,制约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最具普遍意义的关键因素是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等公共性质问题。应鼓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多元投入主体,共同建设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创新技术平台体系。通过对创新链的支持,拓宽河道,清除淤泥,让企业的创新力量顺畅高速地流动起来。事实上,对创新链的支持,可以让大多数的创新型企业享受到政府鼓励创新的导向,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创新型企业的运营成本,也可以最大效率地使用有限的公共财政投入。
2、创新动力
能否培育创新的企业主体,体现了城市创新的动力。通过分析世界上典型创新型国家的经验,我们发现在经济发展初期,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0.5%~0.7%左右:在经济起飞阶段,该比例上升到1.5%左右;进入稳定发展期,该比例则保持在2.0%以上。而在前两个阶段,政府的投入应占主导地位。要提升城市科技创新投入,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投入,特别是在人均GDP较低的情况下,更需要政府资金发挥引导作用;另一方面,需要动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加大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形成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社会主体在市场资源配置基础机制下的科技投入合理分工和协调配合机制。获得“中国城市综合创新力50强”的东莞市政府对160家企业的研发投入,安排了1.7亿元,联合民营基金组建了东莞市科技投资担保中心,累计为科技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0多亿元。还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科技产业厅合作,获得国家开发银行50亿元的企业融资贷款受限额度。从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以后,东莞每年拿出10亿实施科技东莞工程,连续五年拿出50亿。
对于城市创新来说,企业是最具活力的载体。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中,“创新不是科学发现和发明。而是企业家利用新思想创造新的生产资源组合来增加利润的过程”。因此,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中之重是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中之重是培育本市的创新型企业。一个创新型城市一定是创新型企业密集的区域,这种密集不仅表现在创新型企业的数量上,更表现在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意识与实力上。从城市的创新成果上看,大批居于全国行业领先地位的本市科技型企业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最突出成果。全国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最集中的城市,正是走出了一条“品牌战略+自主创新”的品牌经济发展之路。
3、创新绩效
创新绩效考量的是一个城市是否能够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来推动城市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不是简单的策略和举措,而是一种发展道路的选择,是城市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型。这种转型要求把城市发展的驱动力从单纯的资源、资本、劳动力投入转变成为主要依靠科技创新。事实上,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最根本内涵就是实现城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得科技进步和创新成为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动力,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支撑,成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中心环节。
获得“中同城市综合创新力50强”的重庆市,在创新活动中实现了“五个40%”,即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达到40%,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达到40%,科技对高新技术的贡献占到GDP的比重达到了40%,高新技术产品在出口中的比重达到40%。这些贡献使得重庆的创新绩效位居两部的前列,而在成果的转化上,重庆在西部地区连续六年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第一。
深圳市获得“中国最具创新绩效城市”第一名,究其原因,是因为深圳积极依靠自主创新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圳经济发展历程经历了从“深圳加工”、“深圳制造”到“深圳创造”的积极转变,形成了以通信产业群、计算机产业群、集成电路产业群、软件产业群等电子信息产品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群。目前,深圳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已超过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0%。其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又超过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50%,这一比例在全国遥遥领先。在通信、医疗设备和电池等高科技行业,深圳已经占据了全国行业技术领域的制高点和大规模的市场份额。自主创新活动带动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和高增值行业的发展,使深圳经济增长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深圳每平方千米GDP产出和高新园区的每平方千米GDP产出均居国内城市首位。
二、创新型城市建设中要正确处理的五个基本关系
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国的一些经济发达城市按照中央精神、国际经验、结合本地特色,逐渐摸索出一条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苏州就是其中的典型。苏州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最大限度地利用开放环境吸引外资,而苏州的持续发展则得益于最大力度地推动以创新为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在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上,苏州以坚定的决心、扎实的实践,正视并解决了一系列深刻的矛盾和关系,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鲜活典型。分析近年来苏州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诸多矛盾关系及其处理方式,可以为各个城市走科学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具体的启示。
1、产业体量大与创新能力小
在粗放型增长模式下,产业规模、增长速度是第一位的指标,这种发展模式的结果使得一个地区的产业体量可以迅速扩大,而科技基础建设却容易被忽视。当要推动增长方式转变时,就会缺乏创新能力的支持。苏州工业经济总体上虽发展迅速,但在产业发展质量、结构和动力方面存在的差距日益显现出来,从需求结构看,主要是依靠投资需求和出口需求拉动,从产业结构看,第二产业比重较高,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现代服务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较低,而在第二产业中,整体工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仍较低。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苏州依托雄厚的产业基础,以产业发展高端化和城市创新能力提升为目标,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突出抓科技招商,促进产业升级,瞄准国际国内一流科技成果,主攻高新技术、高端产业和高级人才。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培育、产业配套、产学研联合、人才引进等措施,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发挥开放型经济的优势,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主渠道,以此带动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围绕能够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确定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的重点。与此同时,围绕本地产业基础,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名牌带动为抓手,强化激励机制,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品牌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鼓励本地企业扩大产学研合作范围,与更多的市外、省外高等学府、科研院所结盟,在苏州共建产学研联合体。建设企业技术创新载体,在每个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选择若干家龙头企业,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计划。
苏州的经验启示我们,虽然产业规模大并不代表强,但产业规模大却一定可以成为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从技术创新的规律来看,产业是技术创新的土壤,离开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都是失败的。因此,对于面临相同矛盾的区域来说,利用好产业基础,整合创新资源,培养创新主体,是解决持续发展瓶颈的根本途径。
2、外资企业强与内资企业弱
30年的改革开放使得外资企业在中国蓬勃发展,像苏州等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外资企业已成为了高新技术产业甚至整个工业经济的主力军。这种格局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新鲜动力,但也带来问题,即外资经济的规模和实力超越了本土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本土经济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苏州一方面利用好外资企业丰富的技术资源,鼓励本地企业采取配套协作、合作开发、购买专利等方式,大力引进优势产业主导技术、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和二次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另一方面,鼓励本地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民营经济新一轮腾飞计划,加快形成一批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民营产业集群、民营企业、一批境外上市企业和一批国家级品牌企业。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重点培育具有竞争优势和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民营企业,争取更多的企业上市,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的政策环境,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主动实施产业转移。强化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政府和社会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水平。苏州的经验启示我们,外资经济的发展尽管在短时期里会对本土经济造成挤压,但这种挤压也会带来区域整体产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而且一定程度的“技术溢出”效应也是存在的。因此,利用好外资经济带来的有利条件,加大对本土企业创新与产业开发能力的培育,就可以实现开放条件下本土经济的大发展。
3、外资规模高与外资质量低
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缺少资本,因此招商引资重在“资”。但随着国际产业分工态势的深化,越来越多的国外企业将高消耗、高污染的项目引入中国,这种外资带来的经济增长水平是有限的,成本是巨大的。
苏州在经历了“优惠政策引资”、“环境基础引资”的阶段后。成功引进大量国际国内资本,完成了“一次创业”。伴随着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质量的改善,城市决策者果断将“招商引资”转变为“招商选资”。为了优化利用外资结构,苏州抓住国际服务业转移和跨国并购的机遇,积极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加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投资,注重引进总部经济和服务外包产业,支持外资向产业链高端方向发展。大力推进园际科技合作,把招商引资与“招研引技”结合起来,吸引跨国公司来苏州设立研发机构。
高新区不再简单地追求“城”的形态,更加注重“创新”的含量。增强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孵化指导培育能力,加快从“资本招商”向“科技招商引智”转变。这些举措极大地改善了外资结构和质量。苏州的经验启示我们,中国的发展已经从单纯的资本短缺型向技术短缺与资本短缺并存转化,在一定程度上技术短缺更带有紧迫性。因此,利用外资必须关注质量调整,要将提高本土创新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外资进入的重要选择标准。
4、创新资金投入与创新制度环境
经过30年的高速发展,中国企业和全社会对创新的投入资金越来越多,特别是在全国科技大会以后,围绕科技领域的投资热情越来越高。在苏州,由于其经济总量和财政实力非常好,科技领域获得的投入力度也非常大。与投入状况大幅度改善形成反差的是,城市创新制度的设计还不健全,过去是“没钱急了一批人”,现在是“有钱又急了一批人”。
苏州为解决这一矛盾,充分发挥政府在营造环境中的主导作用,为创新创业提供强有力的外部环境支撑,加快构建完善的城市创新体系。主要举措包括:不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重点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企业信息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支持风险投资机构发展,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争利申请,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重;积极培育发展专业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加快重点产业专业性人才集约化配置进程,加快人才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从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贸易、中小企业融资、产权交易所、技术认证、人才培训、人才流动、专利事务、信息咨询等较为完整的创新服务体系。政府将加大力气和加大资金投入到这些体系建设中,使得城市的创新效率越来越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创新活力越来越强。苏州的经验启示我们,对城市创新能力的提升,投入很重要,但制度设计更重要,制度既是提高投入效益的根本保障,也是城市创新活力的持续源泉。在设计城市创新制度时,围绕城市主导产业和完善创新链是两个最重要的原则。
5、外来人口多与高层次人才少
作为外资企业云集、经济情况较好的城市,苏州的流动人口数量非常大。这些外来人口成为苏州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大规模的外来人口中,高层次人才缺乏的主题很突出,主要表现为:人才综合竞争力不强、结构分布不合理、人才创新创业载体缺乏、人才开发和管理的理念及机制滞后等。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苏州着力构筑一个与城市国际国内地位相当、与城市产业特点及人文特色相一致、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新平台,重点是加快人才载体建设,增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纳和承载能力。苏州研究生城和国际职业教育园、留学生创业园、企业创新中心等系列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引进国内外优势教育资源,进一步提升了城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级技能适用人才集聚、培养能力和研发成果转化水平,推动形成“人才―科研成果转化―产业发展―集聚人才”的良性循环。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了鼓励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到苏州创新创业。明确将政府部门、创新创业载体、各类金融机构的政策配套使用,提供从创新到创业、从科研到产业化的良好环境和新机制,力争使苏州成为国内创新创业人才首选的地域。苏州的经验启示我们,一个城市能够大规模吸引外来人口,一定是城市的产业发展有吸引力,但要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必须注重选择城市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采取特殊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特别是加快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这才是提升城市人才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三、创新型城市建设在新阶段的突出特点
当代经济竞争的突出特点是超越一国界限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和市场。近30年来。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吸引了大量国际资源,推动了中国竞争力的持续快速提升。在未来的时问里,这种发展背景依然存在,而且会越来越强烈。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时代,世界已经越来越关注中国。同样,中国在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时也必须放眼全球资源和市场,推动本土创新能力提升。
1、中国的城市创新要从全球获取资源和市场
今天,日益加剧的全球化规模和深度使得经济活动的范围超越国界,生产在全球的地理分布越来越分散,原本局限于一定区域的价值链被托伸到不同的国家,全球价值链因此形成。不同生产阶段在不同地区配置,其出发点都是以最低成本和最高效率为原则,这种全球生产网络中的不同环节具有不同的价值分布权力。发达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始终占据最大权重的利益分配,越来越牢固地占据产业价值链中的“微笑曲线”的两端。向价值链上端移动,要求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事实上,这种创新能力,特别是技术创新能力正是发达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上居于优势地位的关键所在。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关起门来竞争只能让自己的创新能力萎缩,让自己始终处在价值链的低端。从纺织品和服装业的全球化价值链来看,“许多低收入国家曾经一起向高收入国家增加出口,它们付出的代价是牺牲本国的人。”目前的情况是,打入市场的成本越高,就越强化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争夺市场的竞争。这样一来,大批低收入国家想持续扩大出口就变得更难了。”
在新的竞争态势下,中国在分析了多数发达国家成长路径后,提出了自主创新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正是清晰地把握了中国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的主要路径。有人认为,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是否有能力利用全球资源和市场呢?这种怀疑是没有根据的。事实表明:由于中国拥有规模性的市场资源和人才资源,只要坚持自主开发的平台和信心,中国的城市就一定可以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
2、培育城市融合能力对建设创新型城市至关重要
从创新的历史趋势来看,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这个时代的最根本特征是融合,最根本要素也是融合。在学术领域,交叉学科最容易出成绩;在文化领域,开放融合才能实现飞跃。对一个城市或一个国家来说,关起门来是无法实现创新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在新阶段的突出特点就是要具有包容性,善于融合不同资源和要素来推动城市创新能力提升。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时代,对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已经无人置疑,但在推动创新的要素中,一种利于创新的文化才是最重要的。尽管许多人认为文化是虚妄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但正因为没有一种创新文化形成,一切显性和有形的投入都显得效果有限。融合意味着融解与合作,也就是要接受不同于自己的思想、文化,要与不同于自己思想、文化的人合作。对中国的城市来说,建设创新型城市最缺的不是创新资金而是创新思维,最缺的不是技术专家而是创新型企业家。能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洞悉城市创新的时代特征。融合各种要素来推动城市创新,实现从技术化财富的转变,实现从成果到能力的转变,这是未来中国建没创新型城市的根本考验。
创新型城市是联结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企业的中间环节,是国家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结点,只有做好城市创新力的提升,才能保证国家创新力的提升,从而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当前,与国家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相比,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依然处于薄弱环节,如何加强这方面工作,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评价创新型城市,是为了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对政府来说,营造环境、形成合力、科学作为是三个基本原则,最重要的是要尊重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规律。建设创新型城市,既是一个丰富物质文明的过程,也是一个丰富精神文明的过程。只有形成了浓郁创新氛围的城市,才能在创新活动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真正实现城市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四、值得注意的问题
目前,理论界对国家创新系统和国家层次上的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比较关注,对区域特别是城市创新系统的研究则相对滞后,国外有关城市创新的研究可资借鉴者也比较少的这些创新系统研究的薄弱环节,已经提出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目前,相关研究多是将城市创新系统看作区域创新系统的一个特殊翻版,极易忽视城市的特殊性,从而很难把区域创新系统与城市创新系统区分开来,也很难为城市层次的政府提供应有的科学指导。另外,对城市创新系统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系统结构模式尚没有形成统一的科学界定和完整的理论体系。对构成要素、功能意义和特性的描述较多,而关键的要素互动关系、系统运作机制以及构建原则等方面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并且,一部分研究缺乏深厚的理论基础,多是个案的经验总结和定性概念分析,很少见学习理论、新制度主义理论和新区域科学等在创新系统研究中的应用和综合深入的定性定量分析。关于城市创新系统的讨论多集中于大型城市的创新发展研究,对中小城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城市的创新缺乏足够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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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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