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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的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祁芳梅 黄广远

   衍生金融工具(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s),又称派生金融工具。它是根据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趋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跨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工具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其价值是从基本的资产或某种基础性的利率或指数衍生而来。具有品种繁多,交易量巨大;规避风险,获取巨额投资利润;拓宽筹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等功能,同时也具有跨期、表外交易、不确定性、高风险等特征。一方面,使参与交易的会计主体要承担未来金融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高额盈亏;另一方面,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交易量的不断增加,必然要求会计对其带来的有关经济业务进行连续、系统、综合的反映与监督。然而,运用传统会计模式无法准确披露这些交易,其对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的影响在报表上也无法体现,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对现行会计的要素定义、收入与费用确认、计量基础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重新思考。
  
  一、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理论和实务的冲击
  
  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给现行会计理论和时务带来了深刻的变革。单就财务会计理论而言,其理论核心已受到了衍生工具的全面性挑战,对财务会计理论产生了强大的冲击。
  
  1.对会计要素定义的冲击
  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最终构成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以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也就是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确认。传统的会计理论中,将资产、负债这两个要素定义的共同基础均在于强调由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引起,即只有对已经发生的事项才确认,反之未来发生的事项是不能确认的。可见,现行资产负债定义的核心是发生在过去的交易事项,而且在将来必定会引起经济利益或资源的流入或流出。衍生金融工具只是一种金融合约,实现合约的交易要素要发生在将来,而且这项交易有可能永远不会发生。同时,即使合约履行,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本身的风险性,它可能引起的未来经济利益或资源的流入或流出在时间与数量上均不可能事先确定,无法准确地计量。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给现行资产和负债定义提出了挑战。
  
  2.对会计确认基础的冲击
  现代财务会计的确认标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之上的,按照权责发生制,企业不是在收到或付出现金时记录经济业务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而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期间记录其对企业的影响。在实际应用中,权责发生制常与收入实现和费用配比等原则联系在一起,并要求所确认的收入必须是已实现的。而衍生金融工具从合约签订到最终履行完成有一个时间过程,其发生都标志着将来一系列的财务变动,且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具有很大的风险性,这就使得其所能引起的未来期间的经济利益的增减在时间和金额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无法揭示衍生金融工具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损益和风险。一旦决策者未获取该方面的信息,就可能形成巨大损失。
  
  3.对会计计量基础的冲击
  现行会计的计量基础是历史成本,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且成本易于取得等优点而广为接受。但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却有着种种不适应,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在确认时的计量困难更大。首先,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种未来履行的金融合约,它只产生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实际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因而没有实际成本;其次,衍生交易合同从签订到对冲再到交割或换回原有资产,体现的是一个过程,是连续的,而不像一般工商交易活动那样购入货物计入成本,销售获得收益一样清晰明了。而且衍生工具交易的标的物基础市价随时随地都在变动,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即衍生金融工具所引起的未来经济利益或资源流入、流出,在金额、时间上均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种变动在以实际成本为基础的传统会计报表中根本无法反映出来。如果奉行历史成本原则,那么在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会计信息使用者就无法从会计报表中获取足够的信息来清楚地了解会计主体现在可能承担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或收益。可见,要在未来期间维持金融工具的初始成本也是不客观的,现行会计计量基础势必进行创新。
  
  4.对财务报告的冲击
  揭示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目的就是要通过会计报告向使用者提供已确认或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方面影响的信息,以利于报表使用者合理地估计有关金融工具的风险和未来现金流量。但现行会计报告并不能很好地满足这一要求。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对财务报表结构及编制方法的冲击。由前三个冲击可以看出,由于现行会计确认、计量的缺陷,以及现行会计报告的结构和编报方法等方面的问题,衍生金融工具根本无法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无法充分地适应金融工具不断创新情况下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其次,对财务报表充分揭示原则的冲击。衍生金融工具合约从签订到最终履行合约,需要一个过程或一段时期,而传统交易是发生的即时或即期交易。因此,传统的会计理论基于客观性原则,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在履约过程中未实现的公允价值的变化,采取不予以确认的做法,只能成为表外项目,致使会计财务报表不能全面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甚至会导致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失误。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几点建议
  
  衍生金融工具与商业需要及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其会计理论是在传统会计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面临衍生金融工具的冲击,财务会计改革应以会计目标“决策有用性”为导向,对现存理论中不合适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等及时加以改进。
  
  1.对传统财务会计报表要素的定义进行适当修补
  传统财务会计之所以将衍生金融工具列为表外项目,是因为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确认会计要素的定义。但就其实质而言,衍生金融工具是企业现在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合约签订之后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和报酬已发生转移,且在将来会造成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出。因此就其功能而言,它们与传统资产、负债并无区别。按照传统财务会计的定义将其排除在资产负债范畴之外,实质上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基于上述认识,衍生金融工具应纳入财务报表要素范畴。因此,有必要对财务会计报表要素的定义进行局部修改,使之既能继承和保持传统会计的合理性,又能根据经济发展需要适时扩大报表要素可确认的范围,保证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2.重新研究会计确认标准
  针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问题,有必要适当修改和补充会计确认标准。处理衍生金融工具的损益时,应按衍生金融交易的种类或其他分类来分别不同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确认损益,衍生金融工具所形成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控制权的转移作为确认标准,对于收益仅在特定的时间加以确认,对于损失则可以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类型及其量度为基础,而且必须与相关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再确认相协调,及时确认。同时,企业为了套期保值而持有衍生金融工具与投机而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其损益的确认原则和方式应有区别。企业如果是为了投机而持有衍生金融工具,一般将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如果企业为了保值的目的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其相关损益则不一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将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损益与交易目的相联系,有利于实现企业的风险管理,也增强了对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有用性。
  
  3.会计计量标准应“多样化”
  针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标准采用“多样化”原则,目前,较为流行的一种观点是采用“混合”计量模式,即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基础上“加入”公允价值或其他计量模式属性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中明确指出:首先,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应以其成本核算计量。其次,在后续计量时,对于衍生金融资产(不包括指定为被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资产),应依据衍生金融资产所属的不同类别,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初始确认后,企业应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资产;对不再要求按公允价值计价且有固定期限的衍生金融资产,应运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对于与未上市权益性工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有关、且须通过交付这种权益性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则应以成本计量。
  显然,这种思路虽然有其合理之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不但给管理当局相当大的选择权,而且持有的真实目的有时也难以严格界定,或界定的主观因素相当大。总之,面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允许采用“公允价”,允许进行多次确认计量,分阶段及时反映市场参与者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真实价值。历史成本决不是未来的唯一计量属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是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同时并存。
  
  4.应坚持充分披露原则
  根据现有会计准则,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为表外业务,无法在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和计量,但是,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巨大风险,又需要在报表中对其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因此,有必要改造现有的会计报表模式,对衍生金融工具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可采取的措施为:(1)可以改变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分类标准。从按流动性分类改为按金融性、非金融性分类。或者,在编制传统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再编制一些按金融性、非金融性分类的资产负债表,以便会计信息使用者各取所需。(2)新增一张“金融工具明细表”。表中列明衍生金融工具的类别、特征、风险系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到期日、持有日等内容,以便投资者利用自己的判断做出决策。(3)可以借鉴国际准则委员会的建议,在损益表外增加一张附注损益说明“衍生金融工具总析说明书”。运用统计、计算机等技术方法手段,对衍生金融工具给企业财务所带来的整体影响以及各衍生金融工具之间的相互影响(包括风险和报酬)作出相应的分析、评价。为确保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业绩,提供必要的附加信息。
  总之,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在不改变现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借鉴国际上相关准则和研究的经验,重视对现行财务会计准则的改革和创新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时间短,而且性质复杂,涉及到金融、税收、法律、财会等广泛领域,就还需要健全和完善会计立法与规范;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科学的外部监管机制。而且要重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改革会计人才培养方式、调整会计专业课程设置等很现实的问题,以便提供更加真实可比、完整可靠的相关会计信息。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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