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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分析与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任志刚 陈 靓

   金融创新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为追求利润而实施的对各种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采用新技术、运用新的信用工具、推出新金融业务、实行新制度等。金融创新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银行竞争力的大小,决定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的兴衰成败。
  
  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
  
  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有着深刻的动因。每一次金融创新,都是内在动因和外在动因的体现。
  
  1.内在动因
  第一,转移风险的需求。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引发了国际汇率、利率剧烈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加剧,导致国际金融市场的持续动荡,使商业银行运作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由此,产生了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
  第二,提高资产流动性的需求。金融资产的一个重要性质是杠杆性,即资产能在流动过程中不断被放大,因而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越强,其盈利性和安全性也越高。商业银行为了提高其资产的盈利性和安全性,创新出能够提高金融资产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第三,银行收益率的下降,促使银行寻求新的盈利途径。80年代以来,银行经营收益持续下降,加之存贷利差的缩小,使商业银行认识到必须采用新的工具来增加利润。
  第四,规避管制的需求。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之后,西方各国对金融业特别是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实行了严格的管制,如存款准备金制度管制、利率管制、专业化限制等,维护了金融体系的安全,但却限制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和运用,使其经营利润和竞争能力下降。到了60年代,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速度发生了显著变化。在金融业领域里,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量增加,通胀率和利率频繁变动,使得商业银行接受金融管制的机会成本上升,于是进行了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
  
  2.外在动因
  第一,新技术的运用。技术进步是实现金融创新的客观基础。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使某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可以带来更大利润,从而推动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
  第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金融领域的内部竞争也是金融工具创新的重要原因。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渐激烈,商业银行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促使其不断创新金融工具,以提高收益。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必要性
  
  1.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适应经济改革的需要。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化要求金融改革步伐要加快,加入WTO之后,我国银行业进入了一个更加开放的国际化竞争时代。国外成熟的金融业务、先进的技术手段、高效的运作机制成为银行业的发展方向,国内银行业只有加快创新,才能在竞争中取胜。
  2.金融创新是占领市场和客户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面对的市场和客户发生了显著变化:资本市场快速发展、金融交易市场不断兴起、个人客户资产日益增加等,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多样化、个性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只有不断地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才能在竞争中巩固和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满足客户的需求。
  3.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应对外资银行竞争的需要。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所占的份额虽然不高,但在经营体制、管理水平、科技网络、国际业务、人力资源等方面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采取精选区域、精选客户、突出重点业务的发展策略,在国际结算、消费信贷、银行卡、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领域与国内商业银行争夺优质客户,国内银行业只有不断进行创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4.金融创新是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金融创新是在信息技术创新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不断深化使得金融服务的形态发生了质的变化:货币形态从真实货币向电子货币方向演化;柜面服务从“人―人”对话向“人―机”对话转变;银行概念从实体银行向虚拟银行方向渐进。进入21世纪,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更加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银行的产品服务、业务结构和运营方式,国内银行业应该更加注重加速科技进步,加速金融创新,实现经营的跨越式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约束分析
  
  虽然金融创新在我国银行业务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显突出,但同时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仍然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一)宏观约束
  1.国家法律和金融监管制度的制约。我国目前在利率水平、业务范围、资本市场、分业经营体制等方面都存在着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使得商业银行创新空间受到很大限制。
  2.社会信用基础薄弱。金融本身是信用高度发展的产物,发达的信用基础可以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我国目前社会信用基础还很薄弱,企业往往借钱扩张、借债不还,致使银行“惜贷”现象严重,阻碍了金融创新的进一步发展。
  3.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我国金融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市场法规还不完善;地区分布不平衡,国际型金融中心少;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不协调,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不足,直接投资环境较差,民众投资意识淡薄。
  
  (二)微观约束
  1.金融创新的主体不明确。我国银行家没有金融创新的决定权,也不承担金融创新的风险,更无权得到创新的全部红利,从而丧失了创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所有者缺位的局面;因为不是完全自负盈亏,银行没有优胜劣汰的外在压力和追逐利润的内在动力;而没有自主经营权,银行也无法根据供需的变化和市场的反应进行创新,导致消极被动的进行金融创新。
  2.风险意识薄弱。我国金融主体一方面缺少风险意识,难以展开规避风险型金融创新;另一方面极度厌恶风险,缺乏金融创新的动因,因为任何一种创新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引入了新的风险。
  3.金融创新动机存在偏差。西方国家金融创新的动机一般基于两个目的:一是追求利润,从创新中牟利;二是规避管制,增加经营的灵活性。简而言之,对市场份额和资源的争夺与占有以及利润的诱惑是市场经济下金融创新的真正动机。我国金融创新的动机则偏向于在无序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出现了许多不计成本甚至负效益的金融创新。
  
  四、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途径
  
  针对以上分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促进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
  1.加快金融立法和金融监管的改革步伐,中央银行应突出其宏观经济调控作用,由政策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过渡,提高监管方式的规范化与法制化,适时取消对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实现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自由兑换。
  2.努力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坚持以法治为核心的信用制度创新,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做到金融市场均衡发展,解决金融市场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金融市场之间发展不均衡,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
  4.加快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健全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先进的业务运行机制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将国有商业银行改组为国家控股的,国内企业、居民和外国资本入股的股份性商业银行;依照资本市场的运作要求将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为上市公司,完善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经营体制,以增强其经营活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其金融创新的积极性。
  5.金融创新的着眼点要立足于市场及客户,追求经营效益最大化。通过准确深入的调查,了解市场的需求和消费者的需要,适时推出适合消费者心理的创新品种,不断开拓金融创新的渠道,以满足市场需求。
  6.加大营销力度,强化品牌营销。通过制定整体的、长远的、具有战略性的营销策略,进行全方位营销,增强营销中的品牌意识。同时科学地细分市场,合理确定目标客户,向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推出各种差别化的金融产品,借助各种媒体营造良好的营销环境,把新业务推向社会,在市场竞争中争取有利位置。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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