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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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炜莱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十分迅猛,中间业务在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尤其是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其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有时甚至超过了利息收入所占比重。而在中国这几年各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也逐年上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及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中间业务 现状 策略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
首先,中间业务创新不足,层次较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重视资产和负债业务的发展,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陈旧,对中间业务的重视和创新不够,虽然汇兑结算业务一直在办,但一般都是无偿性服务或只收少许手续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品种单一,范围也很狭窄,只有二百多种,且大多数仅局限在结算、汇兑、代理收付、咨询、承诺、管理、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科技含量低、盈利能力也不高的业务上,发展空间限制多、批报程序复杂。而为大公司充当财务、投资顾问、信息咨询、资产评估、租赁、各类担保贷款、投标承诺、证券、个人理财业务这类与金融现代化相适应的新兴业务开展的较少,高收益且具有避险功能的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也只是刚刚起步,有的甚至是一片空白。
其次,国内各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价格竞争非理性化。我国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银行之间联合较少,因相互竞争的缘故,我国商业银行的网络建设大多各自为政,投入较大不说使用效益也不高,存在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象。中间业务本是商业银行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的一种有偿的金融服务性业务,由于目前法规不健全、收费标准多头制定、标准不统一,从实际情况看,各商业银行为了争夺客户、抢占市场或其他原因,大打价格战,偏离了中间业务的发展方向,制约了该业务的发展。甚至有的盲目降低价格,如在一些代理竞标中,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利用这点不但不交纳代理费,还向代理行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造成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业务量与收入不成比例。国内各商业银行之间非理性的价格竞争在一定程度上给商业银行的利益带来严重的损害。
再次,金融体制及金融环境制约中间业务的发展。由于我国金融业至今实行分业经营,不像外国银行的“金融百货超市”可以混业经营,不可以同时开办有关证券、保险的业务,商业银行不能开展这些业务,使我国的商业银行无法充分利用资金、人才、技术设备等有限资源,无法降低风险,实现规模效益提高收益率。此外,由于我国金融市场有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期阶段,人们信用观念较差,加之信用制度尚不健全,对这方面的法律法制保障也不完善,随意违规、无理拒付、拖欠和逃废债务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导致银行需承担较高的信用风险,收益效果低于同等风险的资产业务,从而制约了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限制了商业银行对新兴中间业务的扩大和开展。
最后,专业人才匹配不足,缺乏技术与人才支持。新兴的中间业务在国外商业银行中的作用日益显著,经济收益也很可观。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人力资本高度密集,技术含量相对较高,涉及领域广泛,包括经济、金融、贸易、市场、税收、财会、法律、科技、工程技术、资产管理等方面。并且它的正常运作基本上以先进的电子化设备为基础。因此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掌握现代金融学前沿理论和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人才,不仅要了解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还要精通银行、保险、证券、外汇等系统金融专业知识,更要通晓各种金融商品、投资工具和各种理财投资策略。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从业人员中,聚集了大量的复合型人才,他们不仅懂业务、会管理、善营销,也懂得如何运用电子化设备,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高效、便利的优质服务。与之相比,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这种知识面广、实践经验丰富、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专业人才的匹配不足势必会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加快发展中间业务的步伐,也与创新新兴中间业务的需求差距较大。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
1、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商业银行必须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全方位经营各类金融业务的综合性的多功能的金融服务企业。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传统中商业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来自存贷业务的利息收入,但是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一直很被动,发放贷款业务的风险相对来说也是较大的。与传统的存贷业务来比,中间业务总体上来说还是一个未被全面、深入开发的领域,可以算是一个新的利润来源点,所以如承兑、银行卡、资产评估业务、个人财务咨询顾问业务、外汇买卖等中间业务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利润空间。
2、中间业务的性质决定了商业银行必须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银行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以中间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委托事项等各类金融服务,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中间业务与传统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对比,银行并非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参与,而扮演的只是中介或代理的角色。由于中间业务不需要动用自己的资金,商业银行原则上不垫付资金,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既能分散银行的经营风险,提供风险抵御能力,也能从中获取手续费,增加银行的利润,因此中间业务具有风险低、成本低、收益大的优势。而且中间业务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商品,是凝结了商业银行信誉的金融商品,除了增加银行的收入外,还能提高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能力。
3、加快发展中间业务是适应国内外商业银行市场竞争的需要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将日益开放,外资银行将纷至沓来。中间业务在国外已有了较长的发展期,无论是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优质的服务水平、便捷的结算手段、完备的业务品种还是与跨国公司之间的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国外商业银行对之已运用的驾轻就熟,近十几年来其市场占有率增长较快,日本、英国、美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全部收益比重均在40%左右,中间业务也成为其经营优势。因此,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能否在中间业务激烈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关系到能否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格局中生存和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国外对比分析
由于我国对银行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管理,并且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比较晚,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窄、品种单一。而相比之下,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种类繁多,尤其是各国为了满足客户各种需求,大多均已打破分业经营限制实行混业经营,外资银行所经营的中间业务品种已达2万种,并且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日新月异,范围涉及知识含量较高的管理、担保、融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众多领域,来源广泛,分布均匀,而且对某一业务的依赖性小,可以很好地满足客户的诸多不同金融需求。如2002年3月发生的“南京爱立信事件”当时归根到底就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没有中间业务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由于在新兴中间业务方面的弱势才导致爱立信公司转投能提供此业务的外资银行,从而相应减少了对中资银行的贷款需求。而从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来看,近年来,虽然中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迅速,但是中间业务的收入却提高很慢。中国商业银行要创造1元的中间业务收入平均需要1.02万元的业务量来支撑。而一些发达国家却是中国商业银行平均每元业务量收入的26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到15%,而西方商业银行有的甚至高达40%,呈快速上升趋势。在技术服务方面,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也在加大建设网上银行、家庭银行、电话银行业务,但仍然存在银行系统运行缓慢,银行服务效率低下,大量排队等候,银行资源浪费等问题,与发达国家来比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客户不必排队等候,可以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获得金融服务。在经营理念和管理上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普遍认识不足,宣传不够,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只是把中间业务当作存贷款业务的辅助业务,对中间业务的认识,也仅仅停留在依托中间业务来吸引客户拉动存贷等业务的发展上,不仅使中间业务的利润贡献率很低,而且还浪费银行资源和成本,相比之下,在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受到广泛而高度的重视,商业银行经营的特点之一就是将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选择,迅速扩张中间业务。
四、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策略
1、商业银行应加快中间业务新品种的开发
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这也为中间业务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因此,我国商业银行需改变旧的经营和管理理念,树立市场观念,提高认识,增强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快中间业务新品种的开发。银行应当突破原有代收、代付业务范围,依据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信息咨询、咨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财务顾问、上市包装、投资顾问、企业并购重组策划、担保鉴证、借款保函、备用信用证、代办企业债券和商业票据的发行交易等高附加值服务。
2、加强中间业务率管理,完善中间业务的合理定价模式
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往往会根据竞争者的定价来调整自身价格,导致银行之间恶性竞争,各自为了拉拢客户而盲目降价,竞争的结果对每家商业银行都是无益的。因此商业银行需首先强化中间业务收费减免监控和分析,建立客户综合价值贡献指标体系。通过客户在结算、资产、负债、投行等业务方面的价值贡献指标体系的分析,确定合理的试用或费用返还等收费减免层次。其次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多头制定、标准不统一,银行之间非理性价格竞争的情况,银监会可以负责制定一套商业银行业务的收费标准,各商业银行均严格执行。最后商业银行也应树立长远的战略眼光,吸引客户不一定要采用降价的手段,良好的服务也是很重要的。银行可以通过在现有中间业务产品上,创新服务产品,追加价值而不增加成本;或者在保持现有中间业务的产品价值基础上降低成本,以此来提高市场认同度及产品的盈利性。以差别化服务规避不合理的价格竞争。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应该大力加强银证保合作,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国家应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对银行中间业务的主体、内容、进出、运作等作出详尽而全面的规定,以为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保驾护航。监管机构需加强对中间业务的监管,使中间业务规范、有序发展。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等应加强在银证转账业务、货币市场领域、股票质押贷款业务、投资基金业务等方面的合作。如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自身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经营保险产品,扩大保险产品的市场需求。
4、加大科技投入,注重中间业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商业银行应加大对银行系统网络的科技投入和建设,降低经营成本,加强虚拟网络经营模式,完善家庭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拓展服务的时间和空间;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也应该加强对高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满足创新和加大发展中间业务的需求,提高中间业务的开发、竞争能力,凝集自身在同业竞争中中间业务方面的比较优势。
【参考文献】
[1] 杨宜等:商业银行业务管理[M].机械出版社,2004.
[2] 邓世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 邹玲: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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