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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董 纯

  及时、真实、充分、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是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恰当披露是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随着我国加入WT0,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将逐步与国际接轨,人们将越来越多地依据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做出贷款或投资决策,以及操作计划。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对行业监管、公司自身的稳定及市场的良性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外部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使信息需求者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盈利情况等信息,以便做出合理决策。研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主要问题
  
  我国所有公开上市公司都必须严格遵循信息披露规范的各项要求,提交并公开披露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和充分性及可比性的各种会计信息。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这一良好的趋势主要表现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为主体,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为具体规范的信息披露基本框架,和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项报告)三部分组成的信息披露内容,初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会计信息披露规范逐步完善。与此同时,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责任感有明显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心理素质和投资分析、决策水平等技术能力正在不断提高。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会计法》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法规都明令禁止公司编制、披露虚假财务会计报表。然而,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部分上市公司歪曲或隐匿披露真实信息,或运用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办法,通过低估损失、高估收益方式提供带有明显误导性的财务报告,普遍存在虚假现象。
  2.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对称,具体内容不充分。在信息披露中,部分上市公司选择将有利于公司的财务信息过量披露,而对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信息、企业的对外担保情况、或有负债的具体内容、资金投放去向和利润构成等不利于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普遍存在着误导现象。
  3.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部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随意,信息披露缺乏严肃性,随意调整利润分配;中期报告过于简略,无法进行财务分析与评价;部分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不提供上年同期相关的重要数据;与公司相关的市场竞争、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变化、营销策略、宏观产业政策揭示得不完全,或根本就不披露,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普遍存在违规现象。
  
  (二)信息披露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现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多散见于各种规定之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的制定机构包括全国人大、证券委、证监会、财政部和其他机构等,令出多门,管理不统一,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性。从具体的法规上看,《证券法》有些规范仍然采用“试行”、“暂行办法”形式,过渡色彩明显。
  
  (三)审计执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众所周知,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信息披露中具有独特的作用。但目前,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存在着风险意识淡薄的问题。部分执业注册会计师尚未意识到自己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将成为投资者借以判断公司是否值得投资的重要意义,尽管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违法执业规定了许多处罚措施,但部分注册会计师仍然无法保证规范执业。此外,部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时,受到了来自上市公司、当地有关部门等方面的压力和利诱,执业环境较差,执业质量较低,执业技术素质较差。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会计信息披露者方面的原因
  某些上市公司为了在证券市场竞争中取胜,常常利用会计造假、操纵利润的各种措施调整利益,或为争取上市而虚列股本及业绩,或为实现配股或提高股价而虚夸利润,或为免于特别处理而操纵利润。与此同时,部分上市公司国有股产权主体缺位,难以强化国有股股东对公司的产权约束和控制,使利润操作者从中渔利。
  
  (二)会计信息监督者方面的原因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中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体系尚不健全,监管机构体系尚未理顺,证监会监管及处罚力度上都还不健全,亟待改进和完善。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未保持应有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虚假或披露不规范的上市公司多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或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较少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相关法律制度方面的原因
  新的会计准则公布以后,证券市场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完善成了上市公司粉饰会计信息的主要原因。如我国现阶段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实行计划额度制,要想最大限度地筹集资本,必须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高低又取决于公司上市前盈利水平的高低和上市后盈利预测数的大小,使得拟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提高“利润”包装上市。又如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与母公司采取关联交易,利用转移价格、虚假报销、费用转嫁、资产置换等方法,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四)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成本方面的原因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公告的会计信息也越来越多,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被揭露的概率很小,即使被揭露出来,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大,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使造假信息更具隐蔽性,增加了查处的难度。
  
  三、解决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体系
  要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达到真实、充分、及时的要求,就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披露规范化体系。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大致包括《会计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股票发行与变量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及其他有关经济法规。在规范了新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把我国有关现行法规制度中存在漏洞和不足进行修改补充,同时强调,财政部侧重于规范披露信息的实质内容,即公司会计如何通过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程序,产生相关的具有一定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证监会则侧重于规范披露信息的表现形式。
  
  (二)建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应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机构,将上市公司的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分立,财务管理部门由总经理领导,会计部门由董事会领导,主要会计人员由董事会任命并向其负责,明确财务人员的信息供给主体的地位,强化披露财务信息的内部监督,并保证监督人员在企业中行使其职权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内部审计,设置内审机构,归属监事会领导,对会计业务进行日常的内部审计监督。
  
  (三)建立注册会计师公正审计制度
  应尽快将会计师事务所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严格推行合伙制,强化审计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计职业质量。在此基础上,针对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量大但从业人员过少的情况,应加速选拔与培训从事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并在政策上对注册会计师有一定的优惠待遇。
  
  (四)加大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力度
  应改革多头管理的体制,统一制定证券市场政策和上市信息披露规范。在此基础上,证券交易所应遵循中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活动和财务信息披露进行具体的监管。证券监管部门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办法,对违规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坚决杜绝不规范行为。
  
  (五)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应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制定执业自律准则,改善执业环境,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承担责任的经济约束刚性和力度,并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资本市场诉讼和民事赔偿制度,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披露的可靠保证。
  (作者单位:交通银行大连开发区分行)
  (责任编辑:一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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