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生态思想的当代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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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玉健
摘 要:马克思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两个层面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剖析,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资本主义论”不可或缺的内容。当代日本著名马克思主义学者岩佐茂,依据马克思的基本思想。针对全球化进程中世界环境危机的加剧,对环境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形成了独特的生态伦理观。在我国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发展战略的当下,我们以岩佐茂的生态伦理观为切入点,对马克思的生态思想进行新的阐释,不仅有利于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扩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内容。而且引导国人不断提高环境道德水平,增强保护环境意识,改善人们生存的自然环境。
关键词:马克思;岩佐茂;生态伦理学;科学发展观
中图分类号:BO-O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972(2010)04-0086-05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生态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最为严峻的共同问题,它不仅关涉到全球经济的现实发展,而且关系到人类社会未来的生存。就我国来说, “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斐然,世人关注,被誉为‘中国奇迹’。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为此付出的资源和环境代价过大。无论是近期的‘保增长’,还是长期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经济正面临越来越大的资源环境压力。中国比任何时候都更迫切需要科学发展。”现实要求人们关注生态环境、研究生态伦理,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关于马克思理论中是否涉及生态问题,存在认识上分歧。有些西方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提出,马克思赞扬工业革命,要求大力发展生产力,这对生态平衡构成了威胁,所以,生态学是马克思主义的空白。与此不同,更多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则坚持认为,马克思是第一个生态学家,不能把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同生态学对立起来,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理论是今天研究和处理生态问题的基本准则。因此,发掘马克思的生态思想,从理论上弄清楚上述认识分歧也是必需的。
其实,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雇佣劳动与资本》、《资本论》等著作中都论及了生态问题,马克思通过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生态问题,作为深入思考人类历史发展的视角,从哲学和经济学两方面透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生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许多学者正是以此为据论述马克思的生态思想的,这里我们不去多谈,因为我们重点关注当代日本马克思主义学者岩佐茂对马克思生态思想的理解。20世纪90年代,岩佐茂以马克思主义环境伦理为主题,出版了《环境的思想》一书。近年来,岩佐茂在《哲学动态》、《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等几种期刊上,又发表了多篇这方面的论文,对马克思的生态思想进一步发掘,把如何理解马克思提出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环境伦理学新的主题。岩佐茂的研究是有重要意义的,不仅再度彰显了马克思生态观的本质和在解决环境问题上的当代价值,而且,把我们提倡的科学发展观落实下去,真正解决我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环境伦理的核心内容:“人与人”关系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过去关于生态环境的理论研究中,把如何看待与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当作问题的根本,换句话说,就是确立“自然界”与“人”谁是中心的问题。确定的中心不同,采取的处理二者之间关系的态度、方式也完全不同。所以,“自然崇拜”和“人为自然立法”就成为传统环境伦理学的两条不同的思路,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两种环境伦理观。众所周知,“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人是宇宙的中心事实和最后目的,按照人类的价值观来衡量宇宙间的所有事物,自然的价值只有人才能够赋予,自然界因为人才存在,无人的自然是没有意义的存在,环境伦理学就是人类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对待自然界,用人类的伦理规范约束人作用自然时的行为;相反,“非人类中心主义”主张整个自然界是中心,人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特殊的类群体,自然界的价值是自在的,环境伦理学不能只把自然仅仅作为人类生存的条件来关注,更要关注有各种生物构成的自然界本身。可见,“人类中心主义”只关心人类特定群体的天赋权利,而“非人类中心主义”关心所有自然物的权利。
“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主体与中心的争论,成为传统环境伦理学的核心问题,理论上主导着环境理论学的发展方向,实践上影响着环境问题改进与解决的有效方略。与传统环境伦理学不同,当代日本学者岩佐茂以辩证的方法和新的视野审视传统环境伦理学争论的问题,把环境伦理的核心从人与自然界谁是中心、谁是“主体”的问题转换成在特殊情况下的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所谓特殊情况,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所以,他把环境伦理的核心内容确定为,建立在人与人之间关系上的人与大自然的关系问题。
岩佐茂构建的环境理论学,改变了过去对环境伦理的主体定位问题,把“人”与“自然”二者择一的主体观,转换为人类“和谐共处”下的“人与自然”的互生互动。虽然在岩佐茂之前,加藤尚武、爱默生和利奥波德等环境伦理学思想家已经提出,以“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作为环境伦理的主体,但是,他们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一根本前提,离开人类发展史来抽象地谈论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问题。这些思想家虽然主观上想改变在人与自然界关系上“人征服自然”的传统观念,强调应该关注自然的生命特质,强调人类对自然生命的尊重,然而,他们事实上仍然没有摆脱“人与自然”的二分法。当然,岩佐茂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作为“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并以此重新定位环境伦理学的中心,也正是认识到人类对“利益”的无尽争夺而导致自然环境的破坏,实际上也是对“征服自然”的错误观念批判认识的结果。
那么,“征服自然”的观念错误的症结是什么?岩佐茂认为,“征服自然”的观念只把自然作为资源来利用,只是从人的“利益”来对待自然,这必然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双重贫困:“第一,关于自然界究竟哪些对人类有‘利益’的判断,受到人类对自然认识的制约,某一时代认为对人类没有‘利益’的,随着对自然认识的提高,会发现对人类有‘利益’。第二,只从人类‘利益’的角度对待自然的做法,把人类与自然的丰富、多面的关系,当作一种单面的、贫乏的关系,贬低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岩佐茂看来,“征服自然”观念错误的症结是以所谓的“利益”作为解释人类行为的动机,而“利益”本身又是一个主观的范畴,人类自从蒙昧时代发展到文明时代以来,确定“利益”的标尺都是不断变化的。当然,每个时代都有所谓的“眼前利益”,正是这样的利益观才使“征服自然,为我所用”的短视行为泛滥和横行。恩格斯也正是对人们的这种行为而提出严厉的警告,让人们时刻记住人类对自然界的每一次胜利都会受到自然界的报复。恩格斯对人类的警告在一个世纪之后产
生了强有力的回声,这就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环保主义者蕾切尔・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一书中对人类对待自然时妄自尊大行为的强烈批判。她认为,当人类向征服大自然的目标前进时,无可避免地烙下了一部令人痛心的破坏大自然的记录,危害了人们所居住的大地,也危害了与人类共享大自然的其他生命。
通过对“征服自然”这种人类中心主义传统生态思想的批判,岩佐茂认识到,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中,不能只考虑人类眼下的直接“利益”,而是要着眼长远利益。所以,他竭力主张:“环境伦理虽然只是人看待自然时的伦理,环境伦理学是制约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学,但是,它并不是抽象地把人对自然的规范视为问题,而是一种在人与人相互的社会关系中,关于人看待自然的方式的伦理性规范”,“因此,环境伦理学虽说是制约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伦理学,但缺少了社会性的视角也将毫无说服力。”可见,岩佐茂是以“人与人”的和谐关系这一棱镜来折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种环境伦理观是马克思生态思想的新阐释,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经从资本追求利润的本性必然带来自然环境的破坏,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决定的。
三、环境伦理的理论依据: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哲学经济学批判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雇佣劳动与资本》、《资本论》等重要著作中,马克思从哲学和经济学的视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批判,这成为岩佐茂构建自己的环境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依据。那么,马克思如何从抽象的哲学层面对自然界与工人生产劳动关系进行剖析的?这又给岩佐茂以何种启示?马克思说:“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的劳动得以实现、工人的劳动在其中活动、工人的劳动从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但是,自然界一方面在这样的意义上给劳动提供生活资料,即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能存在,另一方面,也在更狭隘的意义上提供生活资料,即维持工人本身的肉体生存的手段。因此,工人越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占有外部世界、感性自然界,他就越是在两个方面失去生活资料:第一,感性的外部世界越来越不成为属于他的劳动对象,不成为他的劳动的生活资料;第二,感性的外部世界越来越不给他提供直接意义的生活资料,即维持工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通过这一段引文可以发现,马克思揭示了自然界与人之间无法克服的悖论关系:自然界是人类活动的前提和保障,人类从那里获得自己得以生存下去的生活资料、劳动资料以及劳动活动本身;同时,正是人类的活动,必然带来自然界的异化,人类越来越远离真正的自然本身。由于人与自然以生产劳动为中介联系起来,它们之间的关系也表现出双重的特性,一方面是自然界同自身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我们从马克思的论述中感触最深的就是,自然界与人的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结果。可以看出,马克思从哲学的抽象层面对人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分析,是岩佐茂把“人与人”和谐关系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环境伦理核心内容的理论前提。
接下来,马克思又从政治经济学的层面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机制进行剖析,以资本主义制度的现实劳动特性,揭示自然界与人的关系,把抽象的哲学分析具体化,给岩佐茂的研究带来另一种启示。马克思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第一性,只有构建合理的社会关系才能对自然界形成良性的影响。这一思想在后来的《资本论》中又有新的表述:“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许多人把马克思的这一思想理解成人对自然界的控制和支配,是“征服自然”的最初来源。然而,岩佐茂则认为,“这种观点论述的不是人对自然的支配,而是对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代谢进行‘合理地调节’,‘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就是说“对自然的支配”是“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控制”,这是岩佐茂对马克思生态思想的独特理解。我们从岩佐茂“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控制”涉及到的关系主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详细分析中,更深刻地体会到他对马克思所论述的人与自然关系分析的正确性。岩佐茂说:“‘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控制’则是指对作为关系项的人的控制和对自然的控制,以及对这一关系本身的控制。作为关系一方的人,可以对自身进行控制,而对于另一方的自然,人则无法彻底控制,因为自然本身是复杂多样的,人充其量只能控制其中极小的一部分,甚至连由人利用自然而产生的人化自然也无法做到彻底控制。既然人对自然的控制能力有限,那么要想控制人和自然的关系,就只能对人本身加强控制。”
岩佐茂对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上述理解,还与他对马克思关于“物质变换”思想独特的理解相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了物质变换在人类发展中的必然性,区分了“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不同方式,把物质变换的方式区分为“自然的物质变换”、“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社会的物质交换”。“自然的物质变换”就是自然界的物质循环,是作为有机自然的自身运动过程,它为人类提供外在的客观环境和自然的物质前提;“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是以劳动为中介,通过生产、消费进行的人类与自然之间生物学意义上的同化和异化的生命或生活活动;“社会的物质变换”是以货币为中介的产品交换,即人与人之间的物质财富的交换活动,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消费。在这三种物质变换的方式中,马克思特别重视以劳动为中介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因为环境破坏就是由于物质变换出现“断裂”和被“搅乱”的结果。岩佐茂依据马克思关于物质变换关系的多重分析,不仅揭示人类离不开与自然界的正常的物质变换,环境伦理学必须把“人和自然”的关系纳入视野,使人同自然保持良好的交换关系,在改造自然界时必须要考虑人类自身的行为后果,更为重要的是,岩佐茂认识到人类需要得到满足的特殊方式这一更深层次的问题。人的需求要以生产为媒介来完成,生产通过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来保障人的生存,为了生活得富裕,要把自然的素材制造成对人来说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因此,生产是人与自然之间的正常的环节,而生产活动就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根据,而不同的生产活动也需要不同的组织生产的方式。
四、环境伦理的制度构建:社会主义理论
岩佐茂的环境伦理观,既不是通常理解的关于自然的生命特质及人类对这种特质的认可和尊重,也不是自然界和人类谁是中心的问题,而是“人与人”和谐共处前提下的“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合理关系。这种环境伦理观诉求的是人与人、自然界与人之间的非异化关系。
那么,这种非异化的关系如何实现?对此,岩佐茂一方面从马克思的理论中寻找依据,另一方面,从全球社会主义的历史实践中总结经验,提出构建人与自然之间非异化关系的社会制度。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物质变换关系的分析,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无法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正常关系。“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大城市的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所以扰乱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危害了人的健康和生命,因为它始终是按照资本的逻辑运行。资本奉行一种扩张主义逻辑,追求利润增长和财富的积累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高目标,一旦资本停止扩张,利润就不能再继续增长,资本流通也将随之中断,资本主义社会就会遭到经济危机的困扰,这就使资本主义制度具有非正义性。资本主义的非正义性导致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可持续性,与有限的生物圈形成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以,在资本逻辑支配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追求利润和积累资本当作首要目的的价值态度使生产方式异化了,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破裂,进而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变成敌对的异己世界的关系。正因为资本主义必然带来这样的结果,所以,恩格斯与马克思都认为: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相对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恶性竞争和无政府状态,新的社会制度必须首先解决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正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资本主义制度带来的各方面异化进行哲学批判的落脚点。在那里,马克思把新的社会制度称为“共产主义”,“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
岩佐茂把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制度看作是另一种工业化道路。这条道路不远离大自然,不与大自然相分离,而是不断地通过控制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相协调。而这条道路以社会主义的经济运行方式执行着解决环境问题的任务。岩佐茂认为:“既然社会主义以克服资本主义的矛盾和异化为己任,那么,就必须回答如何克服现实中资本主义的环境问题。如果说资本主义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那么马克思主义就必须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解决环境问题。”因此,把社会制度建设作为构建生态伦理的最终依托,这就抓住了问题的根本。但是,岩佐茂所渴望的社会主义是生态社会主义,而不是已经经历几十年发展而解体了的苏东社会主义。因为实践证明,这些传统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是失败的,甚至生产力的发展、财富的增长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他们没有真正遵循马克思的环境理念。与此不同,另一种社会主义观,即生态社会主义,试图把环境保护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建设一个不破坏自然界物质循环的或者说不破坏生态系统的社会主义,所以,岩佐茂认为,能够解决环境问题的社会制度只能是生态社会主义。从环境保护的视角,岩佐茂对苏东社会主义的批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社会制度的选择与发展不仅关注环境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国际政治问题,传统社会主义是在国际资本主义残酷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快速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是他们的首要目标。由此看来,岩佐茂对传统社会这样的批评是有偏失的,他没有看到我国当前为了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而提出的“又好又快”的发展方略,他的理论目的是想以生态为轴心的社会主义博得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认可,纯粹生态的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出现的。
综上所述,岩佐茂对生态伦理核心内容的新定位,启发人们思考构建生态文明的有益方略;他在理论上所进行的充分论证,为提高人们自觉的环境道德意识提供了强有力的说服力;他对生态社会主义的制度设想,鼓舞我们利用已有的制度优势,加快生态建设的步伐。岩佐茂的环境伦理观对全球环境保护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折射出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重要性。在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甚嚣尘上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当下,以岩佐茂生态伦理观为切入点发掘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思想,避免了研究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老路,既可以让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再度熠熠生辉,又使我们目前贯彻执行的科学发展观有更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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