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向・新规则,引发知识产权新角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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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企业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目前,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的前沿问题,成为各国尤其是少数发达国家处理国际经济、科技、贸易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并呈现出新的发展动向和新的游戏规则。
知识产权保护出现新动向
首先,发达国家推行专利审查国际化,主张建立“世界专利”。
实质上,这是推行专利全球一体化,即打破传统专利制度所规定的地域限制,以达到由少数几个国家负责专利审查和授权,其他国家承认其审查结果的目的。这种做法在表面上节省各国政府的资源,方便申请人,但是却将为发达国家在技术上保持领先优势,在经济上摄取高额利润打开方便之门。
目前美国、日本、欧盟等少数发达国家的专利局已经采取相应措施:美国专利局,日本特许厅,欧洲专利局加速扩大规模,大幅度提升信息检索能力和审查能力,积极为负责“世界专利”的审批和授权做组织准备;美国、日本和欧盟三方将进行定期会晤机制,协调三方立场,统一行动;逐步对国际条约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进行变革,最终形成由少数发达国家控制的世界专利授权体系。
其次,发达国家拖延阻止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
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领域,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遗传资源和悠久的历史文明,具有较大的优势,从而积极推进相应有约束力国际条约的形成。
例如,发展中国家要求在专利申请中公开遗传资源来源地,任何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准确、不充分都将影响专利权的取得。如果这一规定获得通过,将直接影响发达国家生物公司的专利获得。因此,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通过各种举措,试图使对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讨论,不对发达国家拥有绝对优势的现代发明创造产生影响。
再次,发达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寻求其他国家对其知识产权的强化保护。
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达国家利用了多种政策工具和手段,例如,多边谈判、双边谈判、单边制裁、国际争议解决机制等等。而且,除了政府的推动外,还由代表权力人利益的跨国公司,或者跨国公司联盟出面,对某些东道国家政府和竞争对手施加压力。
另外,一些权力人利益的组织,还通过多种渠道对发展中国家的立法、司法以及行政主管机构进行游说,说服它们制定并实施有利于权力人利益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知识产权运用形成新规则
除了这些新的发展趋势,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还产生了一些新的游戏规则。
第一,商业方法专利化。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持有国,近年来极力主张扩大专利的保护范围,授予“商业方法专利”就是其中一种表现形式。目前,美国已经批准了大量“银行交易方法”,“网上交易方法”等商业方法专利,而这些专利大部分为美国人所有,美国也希望其他国家对其商业方法专利进行保护,特别是与技术无关的“纯商业方法”。这样就使美国企业不仅保持在电子、生物等传统领域的领先优势,还将在互联网、电子金融等新兴行业中获得主导地位。
第二,专利技术标准化。
在传统产业中,技术标准主要是为了保证产品的互换性和通用性,所以技术标准和技术专利是分立的。但是对于信息产业,信息技术标准成为专利技术的最高追求。例如,美国高通公司在CDMA领域拥有1400多项专利,并使相关标准成为第三代移动通信的国际标准之一,由此而获得超额利润。
更为重要的是,信息标准还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安全,标准拥有国家可以通过技术标准,压迫其他国家自主技术产业发展的生存空间。
第三,专利使用捆绑化。
“专利池”是指一些垄断联盟将各自拥有的,或者互相关联的专利捆绑在一起,要求购买方按照事前确定的标准,向联盟统一支付许可费。这种安排可能构成对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因此已经引起欧美反垄断机关的关注。
知识产权战略亟待建立
众所周知,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企业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看,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不仅是各个国家科技和经济实力的体现,而且已经成为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维护其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同时,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日益成为跨国公司争得国际市场份额和市场优势,挤压竞争对手的重要战略和策略。
在2005年第16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美方总是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与我们纠缠不休,其主要原因是美方确实抓住了中国的一些弱点,特别是盗版和假冒产品的出口,对某些专利的侵权问题等等。所以,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成为贸易双方谈判的重要砝码。如果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们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由此可见,我国应该加快推动企业建立起知识产权战略架构,以此来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因为企业是社会经济中最活跃、最有生命力的细胞,也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如果中国企业都能树立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建立健全自己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架构,这无疑将会推动整个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进程。
据悉,日本每年发明专利申请达40多万件,美国20多万件,德国15万件。从企业来看,IBM、杜邦、日立、索尼、飞利浦等大公司,目前均拥有有效专利数万件,每年的发明专利申请就上千件,有的高达1万多件,这些有效专利,是它们雄霸国际市场的最重要的资本,为它们带来了高额利润和竞争优势。
以往,中国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很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谈不上建立自己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或者专利战略架构。为此,中国企业曾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例如,中国的DVD产业自1993年以来得到飞速发展,成为中国家电产业中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可是由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也没有申请相关专利,最后不得不向国外的技术专利持有者付专利使用费。
值得庆幸的是,也有一些中国企业在这方面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例如,海尔集团就具有很强的专利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当它们发明“小小神童”牌洗衣机时,马上在国内和国外相关市场申请了26项专利技术,有效地保护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也保护了自己的出口市场。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架构,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外,行业协会也应该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对我国优势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目前,来料加工已经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的一项主要业务,随之而产生的种种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问题不少,急需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避免由此而引起的各种争端。因此,行业协会可以开展对加工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制定配套规章制度,指导规范出口加工合同的制定;与此同时,完善进出口环节中的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制度,制约知识产权转让中的垄断行为,也是各个行业协会必须考虑的重要工作。
(责任编辑 黄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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