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及其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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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并购是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它的成败与否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现在和未来,但并购也有其巨大的财务风险。影响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的主要因素是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主要是由于并购方对并购企业信息不能充分掌握造成的。不确定性却是由于并购过程中各种外部、内部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并购的成败。并购的财务风险主要有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风险、融资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杠杆收购的偿债风险。要防范这些风险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采用恰当的估价模型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从时间和数量上保证并购资金的取得;调整资产和负债的配比关系,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增强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来降低杠杆收购风险;大力发展中介机构;发挥政府职能,确保并购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
关键词 企业并购 财务风险 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加入WTO,使我们已经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因此企业的并购在我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并购是现代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财务是一个企业经营状况的集中体现,财务操作和分析是并购过程的一条主线,贯穿于并购的全过程。能否做好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对企业并购的成功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现实的并购案例中,很多公司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导致自身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
所以只有对并购交易中的财务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并做好相应的对策,才能有效防范并购中的财务风险,保证并购交易的成功及实现并购的目的。
一、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概述
企业的并购是指企业之间的合并和收购行为。企业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组成一家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收购是指企业通过现金或股权方式收购其他企业产权的交易行为。合并和收购两者密不可分。所以收购和合并通常统称为并购,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企业的并购是其资本运营的重要方式,是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的重要途径。
至于并购的财务风险的含义则有许多种,美国的杰弗里?C?胡克认为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由于通过借债为主的收购融资而制约了买主的经营融资并同时影响偿债的能力,财务风险由用以交易融资的负债数额和将要由购买方承担的目标企业的债务数额等因素决定的。赵宪武认为,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指并购融资以及资本结构改变所引起的财务危机,甚至导致破产的可能性,同时并购导致股东收益的波动性增大也是财务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综上所述,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应该是指由于并购定价、融资、支付等各项财务决策所引起的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成果损失的不确定性,是并购价值预期与价值实现严重负偏离而导致的企业财务困境和财务危机。它也是一种价值风险,是各种并购风险在价值量上的综合反映,是贯穿于企业并购全过程的不确定性因素对预期价值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企业并购财务风险产生的因素
导致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因素有许多种,我认为主要是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确定性。
(一)信息的不对称性
在企业的并购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性普遍存在。如果目标企业是缺乏信息披露机制的非上市公司时,并购方往往对其负债多少、财务报表是否真实、资产抵押担保、有无诉讼纷争等情况估计不足,以至无法准确的判断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从而导致价值风险;即使目标企业是上市公司,有时也会对其资产可利用价值、富余人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开拓能力等情况了解不够,导致并购后的整合难度增大致使整合失败;而当收购方采取要约收购时,目标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达到私人目的则会有意隐瞒事实,让收购方无法了解企业的潜亏、巨额或有债务、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等,或与中介机构共谋,制造虚假信息,使收购方的决策人基于错误的信息、错误的估价而做出错误的决策,致使并购成本增加,从而最终导致并购失败。
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不对称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从不对称发生的时间上看有事前不对称和事后不对称,事前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行为,事后不对称导致道德风险;二是不对称信息的内容,从不对称发生的内容上看有行动不对称和知识不对称,行动不对称导致隐藏行动,知识不对称导致隐藏知识。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性对财务风险的影响主要来自事前知识的不对称性,即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知识或真实情况的信息永远少于被收购方对自身企业的知识或真实情况的信息。收购方在不完全掌握信息的情况下采取贸然行动,往往只看到目标公司诱人的一面,过高估计合并后的协调效应或规模效益,而对目标公司隐含的亏损所知甚少,一旦收购实施后各种问题马上暴露出来,造成价值损失。可见,信息不对称性对财务风险的影响是一种决策影响,是通过并购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而导致错误的决策。
(二)不确定性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比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经济周期性的波动、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变动、并购方的经营环境、筹资和资金状况的变化、被收购方反收购、收购价格的变化、收购后的技术时效性、管理协调和文化整合的变化等等。所有这些变化都会影响着企业并购的各种预期与结果发生偏离。同时,企业并购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宽泛,包括:①法律,并购企业所在国家的法律环境,如公司法、税法、会计法、反垄断法等等,不同并购方式的法律条件,企业内部公司章程等;②企业的财务,如资产、负债、纳税、现金流量等和并购活动本身的财务,如目标企业价值、支付方式、融资方式、规模、成本等;③专有技术、独特的自然资源、政府支持等;④环境,企业所处的有关利益各方联系起来的“关系网”,如股东、债权人、关联企业、银行等等。所有这些领域都可能形成导致并购财务风险不确定性的原因。
不确定性因素是如何导致企业并购的预期与结果发生偏离的呢?笔者认为是由收益决定的诱惑效应和由成本决定的约束效应机制造成的。诱惑效应是指风险利益作为一种外部刺激使人们萌发了某种动机,进而做出某种选择并导致行为的发生。而约束效应是指当决策者受到风险事件可能的损失或危险信号的刺激后,所做出的为了回避或抵抗损失和危险而采取的回避行为。一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具有价值增值的特点,这就给决策人员带来了价值诱惑力,强化了控制负偏离追求正偏离的目标和动机;另一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又客观的存在着导致成本膨胀的可能性,各种外部的和内部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能排除可能带来的损失,这又给决策人员带来一定的约束力。这种价值诱惑力和成本约束力的双重作用形成了诱惑效应――约束效应机制。当诱惑效应大于约束效应时,并购的预期与结果发生正偏离,取得并购成功;当诱惑效应小于约束效应时,并购的预期与结果发生负偏离,造成财务风险。
三、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
一项完整的并购活动通常包括目标企业选择、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并购的可行性分析、并购资金的筹措、出价方式的确定以及并购后的整合。而财务风险主要来源于目标企业价值的估计、并购资金的筹措和出价方式的确定这几个方面。
(一)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
在并购方确定了目标企业以后,并购双方最关心的就是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估算目标企业的价值,作为交易的价格,促使交易的成功。
目标企业价格的确定取决于并购企业对其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长短的预期,对目标企业的估价可能由于预测失误而造成不准确。并购企业就产生了估价的风险,其大小取决于并购企业所收集信息的质量。信息的质量主要取决于:①目标企业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如果目标企业是上市公司,由于其必须对外公布自身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报表等信息,所以,并购企业很容易获得目标企业的信息进行分析。目标企业虽对外公布其信息,但要注意鉴别其可能存在不真实的信息。若是非上市企业,则并购企业需要通过各种其他的方式才能获得目标企业的信息;②并购企业是善意收购还是恶意收购。如果是善意的收购,则并购双方会互相充分沟通,交换信息,目标企业会主动向并购企业提供各项资料,以供参考。这有助于并购的风险的降低,同时可避免目标企业管理层有意抗拒而增加并购的成本。这样并购成功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了。若是恶意的收购。并购企业不仅很难从目标企业获得其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等各种信息,而且目标企业还会采取各种手段来反并购,给并购企业带来估价的困难。如最近盛大网络收购新浪,盛大已持有新浪19.5%的股份,一旦盛大及其关联方再收购新浪0.5%或以上的股权,或者某个人或团体获得10%的新浪普通股,新浪采用的反收购手段――“毒丸”计划就自动启动;③准备并购的时间长短。准备的时间越长,则对目标企业的资料掌握的就越充分,对其估价就越准确。但时间越长也会增加收购的成本,增加风险;④目标企业审计距离并购的时间的长短。如果距离该企业审计报告发出时间越近,则其报表的真实性就越可靠,对目标企业价值的估计就越准确。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主要取决于信息的质量。我国现阶段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非常严重,这就加剧了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加之我国的一些中介机构整体水平不高,其往往受到一些不正常的因素干扰,使得其结果往往不能体现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的原则。如果并购企业不对这种结果进行审慎调查,很容易导致并购成本偏高。举例来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水分较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价值和盈利能力的判断往往难于做到非常准确,在定价中可能接受高于目标企业的收购价格,导致并购企业支付更多的资金或以更多的股权进行置换。并购企业可能由此造成资产负债率过高以及目标企业不能带来预期盈利而陷入财务困境。
除此之外,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也是原因之一。我国企业并购缺乏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相关的规定多为原则性的内容,可操作性不强。并购过程中人的主观性对并购的影响也很大,并购不能按市场的价值规律来实施,难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或者出现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而高估目标企业价值所导致的并购无法进行。
(二)融资风险
企业并购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顺利进行。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资金渠道在短期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是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
企业并购的融资决策对企业的资金规模和资本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企业通常可采用的融资渠道有: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股票和认股权证。由于并购动机不同以及目标企业收购前资本结构不同,使得企业并购所需的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自有资本与债务资金的投入比例存在差异。如果企业进行并购只是暂时持有,待适当改造后重新出售,这就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短期资金才能达到目的。这时可以选择资本成本相对较低的短期借款方式,但还本付息的负担较重,企业若届时安排不当,就会陷入财务危机。如果买方是为了长期拥有目标企业,就要根据目标企业的资本结构及其持续经营的需要,来确定收购资金的具体筹资方式。并购企业应针对目标公司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维持正常营运资金的多少,来做好投资的不同回收期与借款的种类相配合,合理安排资本结构。如用短期融资来维持目标公司正常营运的流动性资金需要,用长期负债和股东权益来筹措购买该企业所需的其他资金投入,在并购企业不会出现融资危机的前提下,尽量降低资本成本,力求资本结构的合理性。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并购后由于债务负担过重,缺乏短期融资,导致支付困难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并购企业表现尤为突出。由于采用现金收购的企业首先考虑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变现能力越高,企业越能迅速、顺利地获取收购资金,这同时也说明并购活动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从而降低了企业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快速反应和适应调节能力,增加企业营运的风险。如果自有资金投入不多,企业必然会采用举债的方式。通常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使得组合后的企业负债比率、长期负债都有大幅度上升,资本的安全性降低。如果并购方融资能力较差,现金流量安排不当,则流动比率也会大幅度下降,给并购方带来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影响其短期偿债能力。在我国,大多数企业在并购时无不例外地均选择现金并购方式。2001年我国十大并购案例中,并购方全部采取现金支付方式。2002年我国十大并购案例中,有7家企业采取现金并购方式,有两家企业选择现金加股票的支付方式,只有台湾国泰金融控股公司并购世华银行采用换股方式。而今年联想集团并购IBM的个人电脑业务是采取现金加股票,以及一部分债务的方式。 如果并购方采取股权融资方式,通过发行新股来筹集并购所需资金或借助于换股交易获取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权,则将使得公司的股本规模扩大,公司股本增加一方面意味着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股份增加,公司原来股东的股权就会被稀释,相应的其收益就会被摊薄;另一方面,股本增加可能导致每股收益下降,加重公司的股利负担,造成公司股价波动,给股东造成损失,也给公司的业绩增长带来压力。
(四)杠杆收购的偿债风险
债务的存在是财务杠杆发生作用的根本原因,也是产生财务杠杆效益的源泉。同时,正因为财务杠杆效益存在,使得债务的存在合理。随着债务增加,杠杆效益亦是水涨船高,高财务风险的背后是预期投资的高回报率。研究表明,企业并购导致杠杆率增加,特别是在杠杆收购案例中。杠杆收购是指并购方通过举债获得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并用目标企业的现金流量偿还负债的方法。杠杆收购旨在通过举借债务解决收购中的资金问题,并期望在并购后获得财务杠杆利益。并购企业的自有资金只占所需总金额的10%,投资银行的过桥性贷款约占资金总额的50%-70%,向投资者发行高息的垃圾债券,约占收购金额的20%-40%。所谓垃圾债券是指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发行的利息很高,但评级很低,存在较大的违约风险的债券。由于高息垃圾债券资金成本很高,而收购后目标企业未来资金流量具有不确定性,杠杆收购必须实现很高的回报率才能使收购者获益,否则,收购公司可能会因资本结构恶化,负债比例过高,付不起本息而破产倒闭。杠杆收购的偿债风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合后的目标企业是否有稳定足额的现金净流量。
四、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为了保证企业并购的成功,规避和减少并购企业的财务风险,可以采取下列具体措施:
(一)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采用恰当的收购估价模型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
由于并购双方信息不对称是产生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根本原因,因此并购企业应尽量避免恶意收购,在并购前对目标公司进行详尽的审查和评价。并购方可以聘请投资银行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全面策划,捕捉目标企业并且对目标企业的产业环境、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对目标企业未来收益能力做出合理的预期。在此基础上做出的目标企业估价较接近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有利于降低估值风险。
另外,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同一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企业价值的定价方法有贴现现金流量法、市盈率法、市场价格法、同业市值比较方法、账面价值法和清算价值法。并购公司可根据并购动机、收购后目标公司是否继续存在,以及掌握资料信息的充分与否等因素来决定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并购公司也可综合运用定价模型,如将运用清算价值法得到的目标企业价值作为并购价格的下限,将现金流量法确立的企业价值作为并购价格的上限,然后再根据双方的讨价还价在该区间内确定协商价格作为并购价格。
建立并逐步完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并购中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区别于一般的企业价值评估。而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价值评估是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价值,对并购中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是为了合理的确定支付价格,如果将一般意义上的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完全套用在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上是不合适的。当前应该着手建立并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具体如下:第一,建立基础分析评估体系,这个体系应该包括财务分析评估、产业分析评估及营运状况分析评估三个子系统。在财务分析评估中,国家应区分上市与非上市公司、境内与涉外企业分别统一一系列财务指标,既规范目标企业的信息,又有利于并购方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分析研究。并购方通过对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及比率的分析,了解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发展趋势,还可以确定目标企业提供的数据是否真实,保证价值评估的准确性。产业分析系统包括对国家的产业政策、法律环境、产业状况及产业结构的分析。根据国家规定的一系列指导性指标,并购方能够定性和定量地了解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以及整个产业的发展趋势。通过营运状况分析系统,可以了解企业的营运状况如何,是否具有连续性,及营运中存在的问题,为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和为并购后实施企业整合提供依据。借助于基础分析系统,可以了解企业过去及现在的综合情况,能动态预测企业未来的收益能力和发展前景,在此基础上拟定的估价比较符合目标企业的实际情况,降低并购方可能遭遇的财务风险。第二,完善价值评估方法系统。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有账面价值法、市场价值法、清算价值法、净现值法和市盈率法等等。可以根据不同的评估方法建立相应的估价模型,并根据并购的发展对现有的估价模型进行完善。这些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对于同一目标企业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并购方根据自己的并购动机和对目标企业的基础分析评估资料等决定选取合适的估价方法和模型。如对于经营良好的上市公司,若其市盈率不被高估,可采用市盈率法及对应模型;对财务状况良好,营运能力强的非上市公司则采用净现值法及对应模型。
(二)从时间上和数量上保证并购资金的取得
并购企业在确定了并购资金需要量后,就应着手筹集资金。资金的筹措方式及数额的大小与并购方采用的支付方式有关,而并购支付方式又是由并购企业的融资能力所决定的。并购支付方式有现金支付,股票支付和混合支付三种。其中现金支付的资金筹集压力最大。通常现金支付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以缓解资金紧缺的局面。
并购企业可以结合自身能获得的流动性资源、每股权益的稀释、股价的不确定性、股权结构的变动、目标企业的税收等情况,对并购支付方式进行结构设计,将支付方式安排成现金、债务与股权方式的各种组合,以满足收购双方需要来取长补短,比如公开收购中的两层出价,第一层出价时向股东允诺以现金支付,第二层出价则标明以等价的混合证券为支付方式。采用这种支付形式,一方面是出于交易规模大,买方支付现金能力有限的考虑,维持较合理的资本结构,减轻收购后的巨额还贷压力;另一方面是诱使目标企业股东尽快承诺出售,从而使并购方在第一层出价时,就达到获取目标企业控制权比率的目的。
(三)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调整资产负债匹配关系,通过建立流动性资产组合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由于流动性风险是一种资产负债结构性的风险,很难在市场上化解,必须通过调整资产负债匹配关系来解决。并购企业可通过分析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将未来的现金流入与流出按期限进行分装组合,寻找出现正现金流和资金缺口的时点,不断调整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来防范流动性风险。企业可采用对冲(到期匹配)法融资,每项资产与一种跟它的到期日大致相同的融资工具相对应,以减少出现资金缺口的情况。但由于债务的偿还日是固定的,而未来的现金流入却具有不确定性,企业无法做到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完全匹配。现金流入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资产的风险上,要降低资产的风险,就必须增强其流动性,而资产的流动性强又意味着收益性下降。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之一是建立流动性资产组合,将一部分资金运用到信用度高,流动性好的有价证券资产组合中,尽管这类资产名义期限相对较长,但其变现力强,可以弥补目标企业和并购企业自身债务到期的资金需求。
(四)增强杠杆收购中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
杠杆收购的特征决定了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是整合后目标企业将来的现金流量。降低杠杆收购的偿债风险,首先必须选择好理想的收购对象。一般而言,目标企业必须是经营风险小,产品有较为稳固的需求和市场,发展前景较好,才能保证收购以后有稳定的现金流来源。另外,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企业价值被市场低估,这是并购企业不惜承担风险的动力,也是决定杠杆收购后能否走出债务风险的主要因素。其次,收购前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长期债务都不宜过多,这样才能保证预期较稳定的现金流量能够支付经常性的利息支出。最后,并购企业最好在日常经营中能提取一定的现金作为偿债基金以应付债务高峰的现金需要,避免出现技术性破产而导致杠杆收购的失败。
(五)大力发展中介机构
并购方应该聘请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包括经纪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对信息进行进一步的证实,并扩大调查取证的范围。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尽管中介机构是民间组织、商业机构,但其作用极其重要。在西方国家,许多大型中介机构甚至在全球资本市场上都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如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标准普尔和穆迪等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中介机构有专业的人才,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在并购中主要履行服务和监督职能,其服务和监督渗透到并购的全过程。第一,中介机构能比较独立对目标企业的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对其内部制度、法律权利关系等进行判断;第二,中介机构能比较准确地掌握目标企业的各类信息,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减少估价风险;第三,中介机构在并购方制定并购方案时提供咨询服务,看方案是否可行,转变并购方贪大求全的观念,告诫并购方,在一定条件下,在企业规模超过一定限度会由规模经济转为规模不经济;企业涉足领域多,在一定程度上可分散投资风险,但人、财、物的分散不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要求企业在并购时做到三个结合,成本和效益相结合,宏观和微观成本相结合以及长期和短期成本相结合;第四,中介机构可以对并购后的新企业的重组和整合提供专业指导,以期用最小的代价促进并购顺利进行。在从企业拟定并购目标到实现重组的并购全过程中,中介机构还要充分发挥国家赋予的监督职能,规范各方行为,维护并购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发挥政府职能,确保并购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
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应该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导向并购市场,监管并购活动,严厉打击并购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协调和保障相关者的利益,推进我国并购的市场化、公开化,制定和完善与并购相关的法规体系。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公司法、企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证券法和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规,但这些法规都是初步界定企业并购的内容、程序和条件。2002年12月开始实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的管理办法,是对我国原有法规体系的一个补充。但随着并购的发展,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与并购相关的法规还大有可供完善的空间。具体有,国有资本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流动;信息披露的规范;中介机构及其行为规范,员工的社会保障等等。国家应根据新情况及时制定出富有针对性的法规,指导和规范各参与主体的行为。这既有利于企业跳出眼前利益的局限,立足于企业长远战略;又有利于实现并购双方的信息均衡,减少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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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卫(1973― ),男,江苏建湖人,计划财务部经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主管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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