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思路,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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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海东
创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农民增加收益、富裕起来的一条康庄大道,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吸收外资,增加农业投入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要途径。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性
1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提升我国现代化农业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配置农业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更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推进现代农业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有利时机,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并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2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趋势。实践证明,在农村市场经济全面发展、农村的劳力、资金等要素按效益的原则开始配置的情况下,土地的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格局,直接导致农业“兼业化”趋势的加强,给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带来了相当不利的影响:第一,减少了对农业的投入。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使得农业在家庭收入中比重下降,农业也从过去的“主业”变成“副业”,商品生产者的经济行为逐步丧失,农民继续经营土地,只是为了获得自给性口粮,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甚至只是为了继续保持承包地的承包权,对土地的期望值不高。“不可不种田,不愿多种田,不想种好田”,是这些地区大部分农户的真实心理。这就使得农业兼业化的趋势日益严重。兼业农户不仅把资金投到其它高盈利产业,而且不断减少对粮食生产的投入,粗放经营,甚至抛荒。
3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民增加收益、富裕起来的一条康庄大道,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吸收外资,增大农业投入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的高效的强质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重要方面,发展规模经营已成为我国农业的发展趋势。
二、创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思路,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思路分析
1 搞好“三配套”服务,增强土地的适度规模经济的内在活力。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水平,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的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实现集体经济的第二次飞跃,最终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高产栽培技术、农业机械应用、社会化服务体系相配套,是提高其内在活力的一个重要途径,高产栽培技术是提高土地产出率的关键所在,农机化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物质技术保证,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村生产专业化的必然要求。“三配套”在提高农业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巩固现有经营主体以及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效果。
2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业现代化,就是把建立在感性经验和手工工具基础上的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和现代管理方法为基础的现代农业。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贯彻执行的最大优越性是,打破了平均主义,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而对生产的其他要素、劳动对象、劳动工具等来讲,并没有改变,甚至某些方面还有恶化的趋势。因为,目前一家一户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以土地均分为基础,土地好坏、远近搭配的平等条件进行分配的。这种土地分配办法把一些成片的土地因多户共同承包而划得狭小而零星,使得各农户承包的土地地块分散而零碎,这样就造成农业生产要素或生产手段不论它的先进程度如何、实施发挥的效能如何,它的利用都被规定在一个狭小土地这一层次上。小规模家庭分散经营决定了只能以人力加畜力的手段操作为基础,排斥资金技术集约,阻碍技术进步发展及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增加。因此,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必须建立在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没有农业的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3 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是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和条件。首先,创新土地流转方式。一是大力推行委托代理制。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协调和中介服务作用,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由农户签订委托书,授权委托村集体代理土地流转事宜,提高土地流转效率。二是积极推进上地股份合作制。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或对外发包、租赁、股份合作经营,土地收益实行按股保底分红。三是积极探索试行土地信托制。有条件的镇(街道),可组建土地银行或土地信托中心,接受农民自愿“存”入的土地(经营权),支付相应“利息”,再将土地(经营权)“贷”给有需求的经营主体。其次,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是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基础和前提。要妥善解决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遗留问题,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第三,加强土地流转价格指导,保护农民土地收益。各区市要根据不同产业和不同片区制定好指导价,形成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自然增长机制,保护农民土地收益。
4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实行流转管理的合同制和备案制,完善流转登记和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2011年底前,全国各地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仲裁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结束语
总之,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生产关系、经营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家庭联产承包后的又一次重要革命,也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因此,创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方式,是符合农民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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