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沿海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及防治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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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兵
摘要:通过对盘锦市沿海地区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研究近岸海域污染的成因,分析工农业开发所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提出一系列的防治对策,以改善该地区的生态环境。
关键词: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防治对策
盘锦沿海地区位于辽河人海口处,为辽河下游冲积平原,其范围以大辽河为东界,西界为大凌河,北界为锦盘公路,南界与渤海湾的海岸线和浅海海域相连,由芦苇沼泽、滩涂、浅海海域、河流、水库及水稻田等组成。地势低洼平坦,地面海拔范围1-10米,平均海拔4米左右。
一、沿海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1.沉积物质量状况
评价因子为铜、铅、锌、镉、总铬、总汞、砷、石油类、硫化物、有机质。由监测结果可知,海域污染较轻,各项均值全部符合标准。
2.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盘锦市近岸海域主要污染指标是活性磷酸盐、无机氮、铜、砷、汞、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溶解氧等。由近几年监测结果可知,盘锦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是重金属汞、铜以及无机氮,其中,重金属汞、无机氮的污染程度在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重金属铜的污染程度总体上呈现加重趋势。
3.近岸海域赤潮发生状况
渤海海域70年代以前很少发生赤潮,到了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随着工业、城市建设、旅游、水产养殖、种植业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及其所含的污染物,特别是有机污染物和氮、磷的增加,使海域的富营养化不断加重,造成赤潮发生的频率不断增加,根据中国近20年来的赤潮统计,渤海近年来发生赤潮4次。
4.沿海地区湿地分布情况
区内湿地分为人工湿地、半自然湿地和自然湿地。
二、沿海地区主要生态问题分析
1.沿海地区水质问题分析
盘锦近岸海域中除了有油田的钻井平台进行采油外,并没有直接排放入海的企业,因此近岸海域的污染物质主要来自于陆地上的污染源。从盘锦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数据历年统计表中可以看出,主要超标污染物是铜和无机氮。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盘锦海域的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盘锦海域位于辽东湾顶部,海水交换能力差,海水的自净、降解能力减低,而辽河和大辽河并没有出现重金属铜超标的现象,这主要是渤海其他城市排放到海域中的铜扩散到盘锦海域,正是由于盘锦海域的特殊位置,才使重金属铜超标。二是海水常年混浊。盘锦海域118公里的海岸线上的滩涂全部是泥质滩涂,而且海域的水浅,最深处6米,使得海水常年混浊,加之最近几年干旱,淡水补充不足,使近几年指标偏高。三是汇入海域的氨氮超标。2009年辽河盘锦段氨氮超标1.4倍,大辽河氨氮超标4.2倍,这是造成海域中无机氮超标的主要原因。
2.农业资源开发对沿海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1)水田开发对环境的影响
开发水田后,由于灌溉、排水、耕作、施肥、杀虫灭草等农业措施,会使环境受到一定影响。防潮堤的修建,切断了由潮沟联系起来的海陆水循环,使防潮堤内的区域由咸水环境转变为淡水环境,地下水矿化度将变低,地下水位下降,这引起了土壤、生物等生态环境的一系列变化:湿地自然生态系统变为了人工生态系统,滨海盐土、草甸盐土及盐化草甸土逐步转变成为水稻土;土表的碱蓬、獐茅、芦苇等植物群落将全部被水稻所取代,原有生态系统的改变,势必会影响滩涂生物的种类及数量以及湿地对污染物的降解作用。
(2)苇田开发对环境的影响
苇田开发水利工程大多是些田间配套水利工程,土方量小,对环境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但苇田灌溉、全部收割和春季烧荒等影响了鸟类的栖息繁衍,同时芦苇湿地的原始景观荡然无存,人工开发的痕迹比比皆是。建国以来,我国的湿地开发利用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湿地保护面临人口数量增长的压力,围垦、开荒、污染和过度猎取等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生态问题。
(3)水产养殖对海洋环境影响
水产养殖业对环境,尤其是对近海、浅海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养殖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养殖过程中必须与海水互相交换,这必将把养殖所用水中的污染物带入近岸浅海,污染物主要为残余饵料、排泄物、动植物残体及有机碎屑,多为一些有机质、氮和磷。
3.油气开发对沿海地区生态系统的影响
油田的开发过程中钻井作业、井下作业、采油、油气集输等工艺过程均要产生大量的污染水,影响农作物的主要污染物是油气开发排放的石油类。石油开发对养殖业的影响主要是噪声、震动和事故情况下流入虾田的石油类。
浅海开发的力度加大,势必扩大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范围及程度。滩海开发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分为两个阶段,即建岛期和油气生产期,建岛期挖掘港地和充填人工岛及道路需用大量石、砂土方,挖掘造成的悬浮物;油气生产期排放大量污染物,主要是废弃泥浆和含油污水中的重金属、石油类及其COD。这两个阶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都是主要表现在对生物资源的影响。
三、沿海地区生态环境对策
1.加强领导,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决策机制,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要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到实处。层层推进各级政府任期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管理、资源开发项目的管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责任状。对生态环境的投入要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的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程序,实行对重大经济决策、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反映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合理体现经济、环境效益。
2.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要围绕开发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手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进行、环境区情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决策者和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组织开展多途径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鼓励动员全社会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教育和帮助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保护天然植被和农村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跟踪报道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热点”、“焦点”问题宣传表扬先进典型,揭露批评违法行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3.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沿海地区的开发建设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严格管理和保护生态环境,是关系盘锦市环境安全,和今后生存发展的长远大计。因此,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都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责任。在实施重大开发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都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沿海地区的开发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各级法律法规,坚决禁止和取缔乱砍滥伐、过度捕捞等各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非法开发建设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对有法不依,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加强对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监督管理,使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上法制化的轨道。
5.增加生态保护投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实施大开发必须建立在改善生态环境、改善生存环境,改善投资环境的基础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大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中必须确保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到位。各地、各部门及开发单位,要遵循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同步发展的方针,切实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比重。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制定生态保护和建设、恢复计划,保证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资金到位,投资不到位的,不予批准建设,已经开工的,责令其停止建设。
参考文献:
[1]盘锦市统计局,2009年盘锦市统计年鉴
[2]盘锦市环境保护局,盘锦市2009年环境质量报告书
[3]王焕校,吴玉树:污染生态学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4]赵思毅:湿地概念与湿地公园设计[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5]孙广友:城市湿地研究进展[J],地理科学进展,200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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