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川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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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课题组
2010年4月14日~23日,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课题组赴四川、山东两省考察调研,学习当地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经验。通过考察了解了两省在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模式和具体做法,如下几点值得陕西借鉴:
一是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成都市稳步推进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集中,截至2009年底,全市农用地流转面积285.6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0.5%。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195.6万亩,占农村流转土地总面积的68.5%。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全市2009年农业增加值比2002年增加一倍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1.1%。山东省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514.6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5.71%;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万余家,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14.3%。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7100家,销售收入8600亿元,创汇99.81亿美元,占全国农产品出口创汇的1/4。规模经营使农民户均增收2000余元,使大量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向城镇和二三产业集中,促进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变革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是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应因地制宜。农业规模化经营不能拘于一个模式,不能一刀切,必须适应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从四川、山东推行的情况看,有数千数万亩规模的大农业,有“一村一品”规模的特色农业,也有一二十亩规模的家庭农场式的精细农业。从形式上看,有成都市三圣花乡的“大园区、小业主”模式;郫县战旗村的“土地入股,村企合作经营”模式;山东寿光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希森集团的“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宁阳郑龙村的“土地量化入股,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模式;三元朱村乐义蔬菜示范基地的“农户家庭经营,区域化规模种植、公司社会化服务”模式;以及种植大户租用、家庭农场、土地银行、土地托管、调剂互换等多种模式。
三是民营企业投资现代农业大有可为。浙江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说,从传统农业剥离出来的现代农业,“是一片没有竞争、合作共赢的广阔蓝海。”他们抓住成都三圣花乡休闲旅游和观光农业发展的机遇,2007年投资1300余万元,建设占地167亩的多功能生态花卉科技示范基地。经过几年的发展,已成为成都花卉行业内最具影响力的种苗育苗商之一。山东希森集团董事长梁希森,看准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巨大商机,投资20亿元发展土豆种植产业,年实现销售收入40亿元,净利润6亿元。这些事例都表明,企业投资现代农业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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