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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收入分异原因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梁山 石冬梅 赵金龙

   在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进程中,城市规模扩大与工业化的发展,使大量的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农民失地现象严重,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成为“新三农”问题之一。从实践上看,失地农民的收入出现了很明显的分异化特征。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大中城市,由于具有较强的吸纳能力,在造成大批农民失地的同时也为失地农民提供了较多的工作岗位;而中小城市由于规模较小,非农就业容纳能力差,就业问题非常严重,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
   根据京津冀地区的实际情况,笔者选择北京、天津两大都市接壤的新兴城市廊坊和处于北京南大门的县级市涿州市、山区的易县、平原区的高阳和武邑等地区作为调查区域,采用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对失地农民的家庭、就业、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运用计量方法对失地农民收入分异情况进行了分析。
  
   一、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
  
   从被调查者性别构成情况看,男性占总调查样本的41%,女性占总调查样本的56%。其中,廊坊市被调查者中男性56人,女性94人;涿州市被调查者中男性50人,女性60人。
   从被调查者年龄构成情况看,20岁以下的占总调查样本的1%,20-30岁的占调查样本的3%,30-40岁的占调查样本的18%,40-50岁的占调查样本的25%,50-59岁的占调查样本的33%,60以上的占调查样本的20%,调查者的平均年龄为48.89。从调查情况看,目前留守农村的大多为年龄偏大的妇女,而年轻人和男性大都选择了外出务工,这对农业生产极为不利。
   从被调查者学历构成情况看,没有上过学的占调查样本的15%,小学学历的占调查样本的35%,初中学历的占调查样本的43%,高中学历的占调查样本的5%,大学学历的占调查样本的2%。在被调查人员中,初中学历的约占一半左右,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27年。
   从被调查者从事的职业情况看,务农的27人,占11.54%;无工作的132人,占56.41%;打工的26人,占11.11%;其他工作的49人,占20.94%。
  
   二、失地农民就业与收入情况
  
   受访的260户家庭目前共有劳动力(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685人,每个家庭拥有平均劳动力2.5人,共实现就业506人,就业率为72%,有28%的劳动力处于待业状态。
   从外出务工的人员看,其中临时工148人,合同工28人,固定工12人,临时工占到就业比例的78%。务工地点在北京的有18个,选择理由是“工资高”;在保定的有2人,选择理由是“有熟人介绍”;选择附近企业的有101人,选择理由分别是“工作好找”(78人次)、“花费少”(36人次)、“有朋友介绍”(14人次)、“安全”(15人次)等。调查结果显示,相比较而言,失地农民仍愿意就近就业,而工作是否好找和花费多少是他们择业时考虑的主要因素,所以附近是否有足够的就业岗位对失地农民生活现状至关重要。
   从受访者工资情况看,工资标准在300-500元的有12人,占6.35%;工资标准在500-800元的50人,占26.46%;工资标准在800-1000元的52人,占27.51%;工资标准在1000-1500元的有52人,占27.51%;工资标准在1500元以上的有23人,占12.17%。约有半数的人工资在800-1000元之间,平均工资为1007元。
  
   三、失地农民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一)影响失地农民收入因素的选取
   影响失地农民收入的因素很多,既有农民自身的因素,也有自然地理条件的因素,还有政策上的因素。本文将失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原有耕地的数量、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被征地次数、征地后剩余土地数量、政府付给农民的补偿金的数量、征地前后的职业状况、补偿措施和就业安排作为自变量,分别对失地农民征地前后的收入差异和征地后失地农民的收入情况进行分析,以求找出收入差异化的原因。
   (二)模型分析
   通过运用spss统计分析工具,确定以下因素为影响失地农民分异化的因素,其中,农民的受教育情况和征地后剩余土地数量对失地农民的收入变化影响较大;家庭原有耕地数量、政府付给农民的补偿金数量、征地后的职业状况对失地农民分异化影响也较大,有较好的解释性;政府对农民的就业安排、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耕地被征次数对失地农民分异化也有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远远小于前面的诸因素;征地前的职业状况对失地农民的分异化影响不大。
   (三)基本结论
   1.征地后收入水平下降的农户特征
   从调查数据和模型分析结果来看,在调查的失地农民中,收入水平下降的农户占失地农户数的30%。这些农户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收入来源单一或几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从调查资料来看,这些农户征地前95.5%从事农业生产,主要收入来源于农作物的收入,很少有其它经济收入。另外,没有收入来源的农户占6%。这些农民失去土地后,由于没有其它方面的工作经验和技能,大多收入较低,生活水平下降。
   其次,从安置方式来看,贫困型失地农户的安置方式主要为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约占总数的51%。货币安置方式和简单的工作安置方式没有考虑到这部分失地农民在非农就业时所遇到的困难,生活水平下降在所难免。
   从土地情况看,这部分农民征地后剩余土地不足0.03公顷的占到65%,剩余0.04-0.2公顷土地的农民占到33%,基本上属于无地农民,因此无法凭借种地获得稳定收入。
   2.征地后收入水平稳定的农户特征
   调查显示,收入水平稳定的农户占失地农户总数的35%。这些农户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收入来源多样化。家庭收入主要以非农收入为主,非农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在外出务工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其中,拥有两种收入来源的约占这类农户的1/3。
   其次,安置方式主要是社会保险安置方式。这类农户集中的村庄基本都为失地农民提供了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虽然具体标准有所差别,但基本标准是年满55周岁以上,每月可享受50-80元不等的养老费。虽然金额不多,但可以维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开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负担。
   3.征地后收入水平上升的农户特征
   从调查情况看,收入水平上升的农户占调查样本的27%。这些农户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从区域来看主要集中在开发区周围。非农产业的发展为失地农民提供了较多的非农就业机会和收入机会,非农收入较易抵补农业收入,容易实现生活水平的上升。
   其次,从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来看,开发安置方式较多,农民可以获得耕地转用后的增值收益,容易实现生活水平上升。
  
   四、政策建议
  
   (一)制定合理的补偿安置措施
   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分配就是使政府、征地单位、失地农民三者之间达到总体利益平衡。政府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补偿安置措施,使农民失地后的经济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迅速适应生活成本增加的现状。
   (二)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解决郊区农民非农化问题,主要渠道之一是为他们提供自主创业的机会,提供充足的就业信息,开阔眼界。根据县域的实际情况,政府应加大农村信息系统建设,并加大对失地农民的信息检索和网络基础知识培训,让农民从闭塞的农村走出去,通过网络开阔眼界,提高自身的科技文化素质,真正和城市接轨,适应城市的生活。
   (三)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工作
   各地政府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农民实行订单化培训,同用工单位联合起来对农民进行专项技术培训,使用土地的企业应吸收被征地的农民成为企业职工,并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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