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我国居民消费的财税政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于 泳
摘要: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经济面临着下行的压力。如何将居民潜在的消费能力释放出来,以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本文从分析我国居民消费不足的财税因素入手,提出刺激我国居民消费的财税政策。
关键词:居民消费 财税政策 收入分配
一、我国居民消费的现状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促使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满足生存需要的基本消费品在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不断降低,享受型和发展型的消费品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但是,相对于投资和出口,我国的居民消费依旧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居民消费率持续下降
统计资料显示,1981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为67.5%,1991年下降到48.5%,2005年达到38.2%,2006年继续降至36%左右。据《世界银行发展报告(2003)年》的资料,中国居民家庭消费占GDP的比重比全世界平均数61%低13个百分点。
(二)居民消费水平低于人均GDP的增长
居民消费水平是指按人口平均计算的居民消费额。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人均GDP的增长,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但居民消费水平的增长速度却明显低于人均GDP的增长速度。统计资料显示,1991年我国人均GDP为1879元,2006年增加到16084元,平均每年增长947元;而我国居民消费水平1991年为932元,2006年增加到6111元,平均每年增长345元。可见,我国居民消费水平明显慢于人均GDP的增长,说明我国广大居民依旧不能充分享受经济增长带来的消费水平的同步提高。
(三)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长迅速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长迅速。1991年末我国城乡居民储蓄余额为9241.6亿元,1995年底达到29662.3亿元,5年增长了20000亿元。为此。我国政府在1996―2002年间曾8次下调银行存贷款利率,以减少居民储蓄、增加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但居民储蓄增势不减。2003年末,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突破10万亿元大关;2004年末为11.96万亿元,2005年末为14.11万亿元,2006年末达到16.16万亿元。这表明我国居民拥有很大的潜在消费能力,只是目前没有得到有效释放。
居民消费不足给我国经济增长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首先,居民消费不足制约了消费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使投资的增长失去了终端消费需求的支撑,制约了投资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其次。居民消费不足使大量社会产品价值难以实现,使投资形成的生产能力得不到充分利用,社会生产能力闲置浪费。再次。居民消费不足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而带来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多,制约着国内经济的进一步增长。
二、影响我国居民消费的财税原因分析
(一)税收政策方面
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对调节个人收入作用有限,不利于促进居民消费。首先,我国现行税制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收入占总收入的近60%,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税制则以所得税为主体。所得税不仅反映国家税收的增长,还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从而形成购买力拉动消费:流转税则不考虑公民收入高低、企业盈利多少,如果流转税增长而企业亏损、个人收入下降。则在一定程度上还会抑制消费。其次。现行税种设计不够合理,许多与居民消费息息相关的税种如遗产税和赠与税等尚未开征,而土地增值税等抑制居民住房消费的税种尚未停征,这对拉动居民消费极其不利。再次,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存在不利于消费的因素。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而非综合所得,免征额过低、扣除范围不明确等,使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纳税的主流,减少了其可支配收入。降低了其消费水平:消费税在征税范围、税目、税率的调整方面不够及时,不能体现国家政策对居民消费的倾斜;营业税对旅游业、金融业、保险业、证券业规定的税率较高,没有体现政府对消费热点的支持,不利于进一步刺激居民消费。
(二)收入分配政策方面
消费是收入函数,居民收入主要取决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如果分配比例向消费倾斜。居民收入和消费就会增加,反之就会减少。建国以来。我国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一贯注重积累而轻视消费,因而居民收入和消费增长相对缓慢。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中,税收和政府转移支付的调节功能没有充分发挥,高收入群体的“逃税”或“避税”行为极为普遍,中低收入者反而成了纳税主体,低收入阶层则由于政府投入不足,难以获得有效援助。此外,再分配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逆向调节”现象,有些分配政策向高收入者倾斜。突出表现是住房、医疗等福利分配体制。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减少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抑制了整个社会消费需求的扩张。对此,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社会保障制度方面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社会保障进入全面改革阶段,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但从目前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金短缺、保障水平偏低、覆盖范围有限等问题,致使居民必须考虑自己下岗、失业、生病、老年以后的生活,从而增加预防性储蓄,不敢或不能大胆进行即期消费。另外,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均衡,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严重滞后,农民缺医少药的状况依然突出。再加上子女教育支出的不断增加,农民的消费水平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出现捉襟见肘的状况。
三、刺激我国居民消费的财税政策
(一)调整税收政策,强化调控功能
配合新一轮税制改革,重视强化税收的调控功能,综合运用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消费税等不同税种间的相互协调配合。调节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居民消费。对个人所得税制,可在目前分类所得税制的基础上,改为混合所得税制,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将个人所得税调节重点放在高收入阶层,以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能力。为鼓励消费,可以考虑将纳税人在教育、房屋、汽车等方面的支出在税前扣除。对消费税和营业税等进行改革,调减小汽车、非含铅汽油、柴油等的消费税率,促进汽车消费;调低部分行业(如旅游业、金融业、保险业、证券业等)的营业税率,体现国家对消费热点的支持;改革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相关的税收。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减征契税和印花税,以促进房地产开发和交易。刺激住房消费。此外,开征遗产税与赠予税,引导居民进行消费。特别是使财产向低收入者流动,形成现实的有效需求。刺激经济发展。
(二)加大收入分配政策的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消费倾向
收入分配政策直接影响居民的收入和消费状况。就我国目前来看,加大收入分配政策的力度,可从以下两个方面人手:一是采取收入增长政策,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使分配比例向消费倾斜。通过逐步放松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促进劳动力流动,实现人力资源资本化。只有人力资源资本化。收入预期稳定,消费者才能理性地按“生命周期”来配置其收入,从而使消费和收入的分割稳定化,抵御“消费紧缩”或边际消费倾向下降。同时,要建立起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明显高于物价水平的增长速度。让更多人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促进居民消费的增长。对农民来说,政府应该提高粮食收购价格、鼓励乡镇企业发展和建设小城镇,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增加其消费需求。二是完善收入调节政策。通过税制改革,综合运用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消费税等不同税种的相互协调配合,调节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居民消费增长。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居民即期消费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改善居民心理预期、增加居民即期消费。首先,扩大社会保障范围,逐步将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等纳入保障体系之内,增加其消费能力。其次,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经济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消费。同时,政府要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上,通过各种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和多渠道的职业介绍。帮助其实现再就业,恢复其长期消费的信心和能力。再次,建立与消费价格指数相关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改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消费状况。另外,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教文卫事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5079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