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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约束、债权约束、客户约束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黄 敏

  一、市场约束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
  
  (一)发达的金融市场
  市场约束要充分发挥作用,首先需要有一个健全的金融市场体系,即要求具有完整、统一开放的金融市场,各个子市场(如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发展均衡,不存在市场分割(如地区封锁、部门封锁等),并要求资金能够自由地流动,价格、利率等能够对资金供求状况的变化做出灵活的反应。
  (二)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
  市场参与者需要及时可靠的信息。市场信息越多,就越能约束金融机构,防止他们承担过度的风险。金融机构实际财务情况的不透明会限制市场正确评估这些信息。披露扭曲真相的信息,会误导公众甚至使监管者犯错误。
  (三)必须拥有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的完善的法律体系
  法制与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两个主要特征,法制建设是市场约束发生作用的基础性工作,法律规范是市场约束的基础。健全的市场应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只有在法制健全、执法严谨的前提下,市场才能更好地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四)市场参与者具有较强的金融风险意识
  市场参与者的金融风险意识与市场约束是否发生作用密切相关。只有意识到金融活动面临风险,金融机构才会有市场约束的动力。应采取多种手段培养市场参与者的金融风险意识。
  (五)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市场约束正常运行需要配套的监管检查与信息披露,都与公司治理机制密切相关。包括金融机构在内参与金融市场的企业应有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市场的要求。良好的公司治理能灵敏地应对市场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股权约束机制
  
  股权约束是指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条件下,股东从对自身利益关切出发而对公司经理人员实施的必要的监控与制衡,其目的在于保证公司经营者行为与股东价值最大化目标的一致。股权约束以股票投资者对公司拥有的最终所有权为基础,通过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方式体现出来。一是用手投票,对经营者提出的投资、融资、人事、分配等议案进行表决或否决;二是用脚投票,卖掉股票一走了之,利用资本市场的接管来对经营者施加压力。
  理论上讲,股权约束对经营者是一种较为直接的威胁,公司重大决策及经营者选聘等权力都掌握在股东手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可发挥对经理人员的监控作用,但从上市公司治理实践来看,股权约束又是一种弹性较大的约束方式。尽管股东对公司拥有剩余索取权,但公司并无分派股息的法定义务,因而股权约束在财务上对公司经营者造成的压力并不小,其力度及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公司股权集中或分散的程度。股权越集中,形成控股大股东,约束力度就越强;反之,则使股权约束力相应弱化。(2)有关信息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分布的对称程度。对称的信息分布不仅有利于股东对经营者进行动态地评价、监督和控制,而且有利于提高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合约的完备程度。(3)股东的性质。个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股东是股权实置的原生股东,国有股东是股权虚置的派生股东,法人股东则是引起复杂股权效应的派生股东。不同的股东对收益性、支配性、投资性的选择顺序和追求程度不同,因而股权约束的力度也不相同。
  从我国情况看,上市公司股权约束总体呈现出软化乏力状态,同时也存在控股股东滥用控股权的问题。国家股股权被不同政府机构分割,股权约束弱化,结果造成在国家股比重较大的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同时也促使国家以行政方式来行使股东的权力,形成行政约束对股权约束的替代。个人股东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对公司约束的合力,普遍存在用脚投票的消极行为。法人股东多为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母公司,自身存在股权软约束条件下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加上改制不彻底,控股母公司与上市公司在人、财、物等方面有诸多关联,甚至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因而出现控股母公司在“内部人控制”情况下对上市公司滥用控股权的问题。
  
  三、债权约束机制
  
  债权约束是指在公司负债经营的条件下,债权人为保障自身利益而对公司经营者施加的影响或压力。相对股权约束而言,债权约束具有如下特点:债权人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介入公司部治理,而只是拥有对到期债务本息的索取权,即债权约束主要体现为一种财务约束,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在公司不主动还本付息的条件下,债权人可诉诸法律执行;在公司丧失偿债能力的前提下,公司治理主导权即由股东移交债权人,公司将面临破产清算或资产重组的命运。
  因此,债权约束要比股权约束硬得多,可以更有效地发挥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作用。首先,公司定期的债息支出将减少经理用于享受的自由资金流量,削弱其低效投资的选择空问,进而可以抑制经理的过度投资行为。债务作为一种担保和承诺机制,能够促使经理人员多努力工作,少个人享受,并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降低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代理成本。其次,破产威胁的存在,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不敢背上过多的债务负担,因而,负债率的高低,可以向外界传递企业经营状况好坏的信息,有利于利益相关人正确地评价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形成更有效的经营监督机制。最后,债权促使企业的所有者更加关注企业的经济效益,更有动力监督企业的经营。破产机制的存在使企业的股权所有者承受着更多的企业经营风险,如果企业因经营效益差而进入破产程序,那么企业的资产就首先用来抵偿企业债务,受损失最大的将是企业的股东,所以债权约束与股权约束有互补效果。
  债权约束的力度与公司负债的数量、债权人的集中度及债权人的性质、身份等因素有关,公司负债比率越高,债权人越集中,或债权人市场化程度越高,债权约束力度就越大;反之,或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产权界定、资产划分上比较模糊,则债权约束力较弱。
  在我国,债权约束在现实中打了不少折扣,一是因为股权约束的软化,使上市公司偏向于股权融资,负债比率偏低,难以达到能有效约束公司经营者;二是上市公司多为国有企业,而上市公司的债务又主要来自国有银行,它们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也不存在相互制约关系,所以它们之间很难形成真正严格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只能是一种虚拟的债权债务关系,无法起到约束经营者行为,进而增进企业效益的作用;三是我国上市公司破产清算制度并未真正建立起来,公司经营者感受不到来自破产的最终威胁,大大削弱了债权对公司经营者约束力度。
  
  四、客户制约机制
  
  金融机构是一个提供金融服务的商业机构,它必须向社会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寻求金融机构服务的客户包括贷款人,各种中间业务的委托人。如果金融机构在服务质量不变的前提下提价,或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降低服务质量,则会失去对应的客户群。这是潜在的市场约束。
  在客户制约的压力下,金融机构经营必须以客户为中心,以满足客户需要为先。金融机构根据客户面临的难题及市场环境变化而改变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金融机构要协调,调动金融机构各方面的资源为客户提供服务,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金融机构内部为此要加强合作,形成团队精神。如果金融机构的服务不到位,客户就可能找别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要努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品种的金融服务,开发电话、网络、电视等电子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的金融服务。
  
  五、行业自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自律机制是市场纪律的必要组成部分。这种自律机制的有效运作一方面依靠市场规则的不断完善与有效施行,另一方面依靠激烈的竞争中形成的行业自律。金融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金融业同业组织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行业组织的存在及其自律行为对行业的稳定发展必不可少,它能够防止过度竞争,减少社会的交易成本,降低政府的监管费用,在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金融业行业自律的存在,是为了行业的长期利益而自觉维护本行业的正常运营秩序,行业协会实质是传递市场压力的一个中介组织,是在市场机制中产生的对金融机构进行规范的重要力量。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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