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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扶持政策取向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胡子昂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它不仅是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市场经济国家自主创新水平高低的标志和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有效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一、国内企业自主创新的状况
  
  与创新型国家相比,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虽然近年来得到了明显加强,但总体水平还很薄弱,依然面,临着许多因素的困扰:一是资金缺乏,研发投入不足;二是激励制约机制不完善、高素质技术人才缺乏、技术市场不健全;三是缺乏创新的社会氛围和意识;四是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相关的政策环境不完善;五是近半数企业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六是产学研缺乏沟通;七是自主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有限等等。如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键在企业,但政府的作用不可少,需要政府以及包括金融和科技等部门在内的社会服务体系强有力的支持,排除外部阻碍,妥善解决各种问题,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加大企业的创新压力,促使企业将改进技术和自主创新作为赢得市场竞争的手段。
  
  二、发达国家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
  
  作为市场经济国家,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主要依靠市场力量的推动,但即便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工业化国家,政府也十分重视财政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作用。例如在发达国家,在每一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政府都有一个明确的产业技术政策,并通过研发补助金、委托费和政策性融资等财政手段确保产业技术政策的贯彻落实。在财政支持的范围和手段上往往根据经济成长、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所处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在经济发展初期,财政一般主要通过补助金、开发委托费、政策性贷款和优惠税收政策等形式重点支持主导产业的技术开发。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政府财政政策的重点主要转向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通过资助各种基金会、研究院所和产学研联合体等进行产业技术开发,并通过知识产权的转让。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在技术进步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环节上,一般通过政策性融资和税收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和引导。如日本政策性投资银行根据政府有关政策意向,向民间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担保、购买企业债券,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补充融资和奖励。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环节与方式方面,主要体现为事前扶持与事后鼓励相结合,将对科技开发的重视与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扶持政策取向
  
  (一)税收政策方面
  1.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一是税收优惠应直接与间接并重,适当加重间接优惠的比例,运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亏损结转、费用扣除、特定准备金等多种方式,形成有效的优惠机制;二是实行鼓励人力资本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科技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促进个人多接受教育、培训,增加个人人力资本投资,减免科技人员有关科学技术收入(技术援助费、版权费)的个人所得税,提高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对从事科研开发人员以技术入股而获得股权收益,3~5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等;三是针对具体的科研项目进行优惠,建立科技投资项目立项登记,并进行跟踪监督,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适时调整,对最终成果不符合要求或将资金挪作他用的,可及时取消其享受优惠的资格,并追回所给予的优惠;四是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2.加快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2004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8个行业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目前应尽快在全国推行。在此之前,可先在高新技术产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可先实现新增机器设备所含税款分年度按比例抵扣,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成对包括厂房、建筑物等不动产在内的全部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款的抵扣。从而最终实现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到消费型的转变。
  3.调整出口退税结构,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鼓励能源资源节约型、环保型、先进技术设备及其零部件产品的进口,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物耗以及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产品,提高出口退税率;对国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装备所需的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要实行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4.制定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税法,对国家和地方税收优惠权限、范围和产业支持重点作明确规定,以提高税收优惠法律的权威性,改变当前各地自行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混乱局面。
  
  (二)财政支出方面
  1.确保科技投入稳定增长,逐步提高科技投入占GDP的比例,为实施国家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鉴于长期以来政府研究与开发投入的严重不足,可以考虑规定一些硬性的指标,要求政府研究与开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及财政收入的比重必须达到规定的目标值。要积极优化财政投入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应重点支持那些私人不愿提供或不能提供的科研领域,诸如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发体等。创建由财政投入为主的风险投资基金,加强对风险投资发展的引导,吸引各类民间参与投资。建立专门的财政担保基金或资助基金,鼓励、支持、引导企业自主创新,降低企业创新风险,提高企业创新收益,有效地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资于科技创新项目和企业。对具有良好前景的高风险科技创新项目或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政府信用担保,通过财政贴息吸引金融资本投入科技研发,为研究项目进行科技研发创造必要的条件。
  2.调整现行财政补贴政策的方向,根据WTO的相关规定,财政资金扶持应从对企业的直接的、个别式的补贴转向非专向性的补贴,将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定位于产业研究和竞争开发活动等R&D领域。
  3.财政贴息向高新科技产业适度倾斜。加大对该产业的政策扶持。在传统产业部门,通过财政贴息手段的运用,使企业在技术改造缺乏资金的情况下,能够以国家信用作支撑,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充分调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
  4.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主要以节省资金为目的。这是必要的,但对促进自主创新的作用不明显。应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把优先采购本国创新技术和产品,鼓励和保护自主创新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目标。政府可以制定政策,规定涉及高新技术类产品的采购安排,适当向自主创新的产品倾斜,从而鼓励、刺激其发展。
  
  (作者单位:广东省韶关学院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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