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升值条件下的外汇储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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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晓勇
外汇储备是指一国政府所持有的可兑换外国货币或外国金融资产,又称为储备货币(Reserve Currencies)。截至2006年底,中国外汇储备余额突破了万亿美元大关。达到10663亿美元。早在2006年2月底,我国外汇储备就增长到8536亿美元,从而超过日本成为全球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外汇储备作为一个国家经济金融实力的标志,它是弥补本国国际收支逆差、稳定本国汇率以及维持本国国际信誉的物质基础。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往往要持有高于常规水平的外汇储备。
但是,外汇储备并非多多益善。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的急剧扩大。至2006年2月底超过日本成为全球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据理论界估计,关于我国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估计大致为3000~7000亿美元,可见当前我国外汇储备有较大过剩。外汇储备规模的急剧扩大对经济发展也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因此,如何控制外汇储备的超常增长,加强外汇储备的管理,提高储备资产的运用效率成为当务之急。目前,国际上外汇储备管理有两种比较成熟的管理体系:以新加坡、挪威为代表的多层管理体系和以日本、美国为代表的双层管理体系。在外汇储备管理方面,它们为我国提供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一、外汇储备管理的两种模式
(一)以新加坡和挪威为代表的多层次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和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是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中央银行共同主导,由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的多层次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采用的是财政部主导下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淡马锡控股(Temasek)+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体制。新加坡实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所谓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就是在满足储备资产必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以多余储备单独成立专门的投资机构,拓展储备投资渠道,延长储备资产投资期限,以提高外汇储备投资收益水平。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新加坡经济增长强劲、储蓄率高以及鼓励节俭的财政政策。新加坡外汇储备不断增加。新加坡政府在对经济前景进行评估之后,确认国际收支平衡将保持长期盈余。为了提高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政府决定改变投资政策,减少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投资的低回报的流动性资产,允许外汇储备和财政储备投资于长期、高回报的资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即新加坡的中央银行,是根据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于1971年1月1日成立的。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货币资产,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和淡马锡控股负责。1981年5月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成立,GIC主要负责固定收入证券、房地产和私人股票投资。它的投资是多元化的资产组合,主要追求所管理的外汇储备保值增值和长期回报。淡马锡控股是另外一家介入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企业,原本负责对新加坡国有企业进行控股管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其利用外汇储备投资于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至今公司资产市值达到1000多亿新元。
就对外汇储备积极管理而言,发挥主导作用的是新加坡财政部。GIC与淡马锡所管理的不仅仅是新加坡的外汇储备,也包括了新加坡历年累积的财政储备(主要由GIC管理)。GIC和淡马锡都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
与新加坡类似,挪威也实施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挪威外汇储备的管理采取的是财政部和挪威央行(Norges Bank,以下简称NB)联合主导下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NBIM)加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NBMP/MOD)体制。其中NBIM是挪威央行下属的资本管理公司,它不介入一般的银行业务,其主要任务是履行其作为投资管理者的职能,发挥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对外汇储备进行积极管理。挪威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主要负责外汇储备的流动性管理,其职能类似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储备管理司。除上述两国外。韩国也建立了财政部+韩国银行+韩国投资集团(Korea Investment Corp.)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二)以日本和美国为代表的双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和日本采取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管理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日本财务省在外汇管理体系中扮演战略决策者的角色。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务省负责,可以对外汇市场采取各种必要的干预措施。而日本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在财务当认为有必要采取行动干预外汇市场时。按照财务省的指示。进行实际的外汇干预操作。
日本银行在外汇管理体系中居于执行者的角色。一旦开始进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所需资金都从外汇资产特别账户划拨。当需要卖出外汇时,日本银行主要通过在外汇市场上出售外汇资产特别账户中的外汇资产来实现:当需要买进外汇时,所需要的日元资金主要通过发行政府短期证券来筹集。通过大量卖出日元买进外汇的操作所积累起来的外汇资产又构成了日本的外汇储备。日本银行的外汇市场介入操作通常在东京外汇市场上进行。日本银行主要通过金融市场局的外汇平衡操作担当,以及国际局的后援担当两个部门来实施外汇市场干预。其中外汇平衡担当负责外汇市场分析及决策建议。并经财务省批准,而后援担当则负责在财务省做出决定后,进行实际的外汇交易。
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政部和美联储共同进行,美国的国际金融政策实际上是由美国财政部负责制定的。美联储则负责国内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在外汇储备管理上,两者共同协作,以保持美国国际货币和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事实上。从1962年开始,财政部和美联储就开始相互协调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具体的干预操作由纽约联储银行实施,它既是美联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国财政部的代理人。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财政部拥有美国一半左右的外汇储备,而美联储掌握着另一半。美国财政部主要通过外汇平准基金来管理外汇储备。美联储主要通过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来管理外汇储备,并与美国财政部保持密切的合作。
除了美国和日本采取双层次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以外。世界上还有许多其它国家和地区也采取同样的管理体系,如英国、中国香港等。
二、我国外汇储备管理途径的探讨
与上述两种模式不同,我国的外汇储备管理体系是由央行依据《中央银行法》,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储备管理,实际上是由央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在储备管理体系中财政部没有发挥主导作用,也没有成立专门的政府投资公司进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因此是一种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这种单一的管理体系下央行货币政策日益严重地受到汇率政策的牵制,往往难以取舍。而且,由于我国巨额储备必须用于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而单纯从央行角度进行相关决策,缺乏达到和实施上述战略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储备管理的经验,不
断完善我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在当前条件下,加强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应从两方面着手:即一方面要采取措施解决外汇储备的超常增长,另一方面要提高现有储备资产的运用效率,两者不可偏废。
在控制外汇储备增长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针对日本外汇储备增加的主要途径,日本银行把迄今为止大量买入美元改为大量卖出美元,这无疑是控制外汇储备规模、削减过剩外汇储备的一个现实思路。为了避免大量美元被抛进外汇市场导致美元暴跌,日本采取既控制外汇储备规模、减少过剩外汇储备,又避免冲击美国经济引起美元暴跌的措施。为此,日本银行利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和“四小龙”迅速增加外汇储备的有利时机,在2004年第一季度大规模买入美元的市场干预急刹车之后,已快有两年未进行买入美元的市场干预了。2004年,中国和“四小龙”第一季度外汇储备增加了2603亿美元。约相当于日本银行第一季度美元买人额的2.3倍多;2005年,中国外汇储备又增加2089亿美元。由于中国和“四小龙”迅速增加的外汇储备足以抬高美元汇率、遏制日元升值的势头,日本银行就见机行事,及时停止了大规模买入美元的市场操作。今后,只要中国和“四小龙”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继续迅速地增加外汇储备,那么在美元汇率因此稳定乃至出现升值的趋势时。日本银行很可能将逐步采取从小规模到大规模卖出美元的反向市场干预。
在提高现有储备资产的运用效率方面,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积极管理模式,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要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以保证储备资产购买力的稳定,这与传统外汇储备管理的流动性、安全性目标存在本质的不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主要考虑资产的长期投资价值,对短期波动并不过分关注,但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货币构成、风险控制等都有很高要求。尤其在中国外汇储备数量不断增加,外汇储备相对过剩的情况下,更应该学习新加坡和挪威,采取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以减少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在世界发达国家。外汇储备的一般金融资产性质越来越明显,增值已成为了一项义务,我国目前经营的原则应当迅速由“零风险、低收益”向“低风险、中收益”转移。拓宽投资领域,改革投资机制。外汇储备具有同一般金融资产性质相同的一面,在增值投资方面,我国应当积极研究储备资产的增值盈利方式,在投资领域中,不止局限于存款、债券,还可以选取一部分资产,运用国际通行的投资基准、资产组合管理、风险管理模式进入房地产、股票市场,增加储备资产的盈利能力。
同时,针对外汇储备管理的多目标、多层次问题,除了需要统一的战略设计,也要处理好体制上的分权与集权问题。国外的储备资产虽然归属于多个部门,如新加坡的外汇储备分散于GIC、淡马锡和MAS,但是由于新加坡政府特殊的权力结构。可以有效保证外汇储备管理分权基础上的有效集中。特别是参与积极管理的GIC和淡马锡,在新加坡政府首脑的直接掌控之下,既有明确的功能分工又有相互的密切合作,非常有利于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和战略意图。中国政府的结构和权力配置与新加坡不同,特别是与未来外汇储备积极管理有关的政府职能分散于若干不同的部门手中。因此,有必要对现有体制进行重新的规划整合,否则体制内部的矛盾将极大阻碍管理目标的实现。
最后,为了提高外汇储备的运用效率,应多渠道促成储备经营操作机构的多元化。目前急需建立中国的GIC、NBIM和中国的淡马锡。储备资产积极管理和流动性管理在操作策略和技巧上完全不同,将外汇储备积极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置于一家机构之下,会使两部分管理彼此相互影响。因此,可考虑在外管局之外独立成立中国的GIC或NBIM,专门负责外汇储备在国际金融、外汇、房地产市场上的投资。另外,鉴于国资委主要从事于存量资产的整合与转制,因此我国有必要着手组建类似淡马锡那样的国有资产控股管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进行战略性投资。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商学院军事经济学院国防经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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