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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模块化组织的企业集成创新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邵 爽

  摘要:集成创新思想如今已逐渐发展为一种全新的创新理念。本文对集成创新进行理论研究,找到其在企业运营中发挥的显著作用。另外,借鉴了在美国“硅谷”成功地推动了集成创新发展的模块化组织形态,通过一系列理论分析说明了模块化组织能够内生性地促进集成创新的培育和发展,在最后,根据上述理论研究为我国企业集成创新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集成创新 企业 模块化 模块化组织
  
  一、集成创新概念及其内涵
  
  集成论的基本范畴包括集成单元、集成模式、集成度、集成条件和集成环境。 本文借用集成论的基本范畴,从集成创新中分解出集成创新单元、集成创新模式、集成创新度、集成创新条件和集成创新环境五个基本范畴,以便于对集成创新研究。集成创新单元是指构成集成创新系统(或称为集成创新体),或形成了集成创新关系的基本单位(集成创新要素)。熊彼特关于创新含义提出的五中情况就属于集成创新系统中的五个基本要素。此外还包括商业模式创新单元、管理创新单元、文化创新单元、制度创新单元、服务创新单元等许多情况。我们还可以简单地将这些要素与技术的关联性强弱来划分为两大类:技术创新单元和非技术创新单元。这些集成创新单元组成了整个集成创新系统。集成创新模式 就是集成创新单元相互联系的方式,反映了集成创新单元之间的一种组合与交流的关系。按照集成创新的目标可以分为思维创新集成和方法创新集成;按照集成创新系统的结构则可以分为:水平层次集成创新和多层次集成创新;按照集成创新的推进方式可以分为逐步推进式和跳跃式,等等。集成创新度是衡量集成创新系统整体性能的评价指标。一般而言,集成度越高的集成体(系统),集成的效能也越高,从集成电路、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到工作团队、跨部门的项目组、跨国集团、动态联盟等,集成组织的发展趋势表明,高集成度的集成体是集成发展的必然方向。 集成创新度越高,集成创新体的功效就越强。集成创新条件反映了集成创新单元之间具有的内在属性上的关联,通常这种关联体现为彼此之间的互补性、相容性和适应性。集成创新环境对于集成创新的培育和发展起到促进或阻碍作用。但是这个外生变量又与集成创新具有共生性,因为“集成体一经确定或形成,其环境同时也就确定了。”
  
  二、模块化组织及其机制
  
  模块化是为处理复杂系统而出现的有效战略。 “模块化组织”是一种松散的组织形式,组织中的成员(企业)根据一定的规则有弹性地组合成各种结构形式。我们把这种拆分成各个组成单元(或成员企业)或将各个组成单元集合成一个共同组织的行为称之为“企业组织的模块化”。 这种“模块化组织”指的是各成员企业组成的网络组织,而不是单一企业内部实施模块化的组织形式。
  模块化组织是大型企业对模块化生产方式进行协调的一种组织形态,其具有技术模块化、市场模块化和组织模块化的演进特点。 这使模块化组织具有独特的运行机制。组织中存在两类运行主体,一是在整个模块化组织中起控制、整合作用的旗舰企业(Chesbtough,2003);一是受控于旗舰企业,同时又进行独立经营活动的各级模块供应商。旗舰企业运用模块化方法研究市场需求,将自身产品进行模块化分解,保留核心模块自行生产,而将其他模块分包给各级模块供应商。各级模块供应商努力制造优质模块来满足市场和旗舰企业的要求,进而通过具有核心价值的模块来获取旗舰企业的地位。模块化组织中的运行主体形成一种松散的网络组织关系,但是旗舰企业仍然对模块供应商具有控制力,这种控制权的实现依赖于模块化组织中的规则。模块化组织中的规则分为两种,一种是“看得见的规则”,通常由旗舰企业充当规则设计者。“看得见的规则”有三种:结构、界面、标准。另一种是“隐藏的规则”,通常是各级模块供应商来设计制定的,它决定了各级供应商是否能在模块化组织中获得竞争优势。“看得见的规则”使旗舰企业的地位在组织中得到强化,但“隐藏的规则”却使各级模块供应商获得了取得领导地位的机会,他们可以通过这种规则来设计制造具有核心价值的模块,进而上升为组织中的旗舰企业。模块化组织中采取“背靠背”的竞争模式,模块供应商为了制造具有核心价值的模块而独立研发,设计出具有自身特点的“隐藏的规则”。这样,一方面模块化组织拥有了适合产品模块化生产的系统信息,另一方面拥有了发展模块化生产的个别信息,形成一个合作网络,创造独特的模块产品。这种模块供应商的信息异化与旗舰企业的信息同化过程相结合,就内生成为一种相互增强、共同演进的自我增强机制。
  
  三、模块化机制与集成创新机制的融合
  
  (一)模块化机制与集成创新机制的共性
  1.个体独立性
  集成创新系统中每个创新单元尽管作为整体存在的功效更强,但是都可以从系统中独立出来单独发挥作用,同时在体现集成功能的时候每个单元的特性都十分突出,不可替代,因此,集成创新充分体现了创新单元的独立性。在模块化组织中的运行主体同样也享有充分的行为自由度,尤其是模块供应商不但拥有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还能针对组织中的规则做出相对独立的决策,因而也充分体现了其独立性。
  2.整体优化性
  集成创新最重要之处就在于比任何创新单元具有更大的整体优化性。集成创新通过创造性地对集成创新单元进行优化组合,保证各自发挥最大的创新优势,从而达到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模块化组织体现的是分工之后的整合过程,它通过旗舰企业与模块化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合作机制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使产品的整体竞争力得到提高。
  3.功效倍增性
  集成创新单元通过复杂的组合与相互作用,使集成创新功效非线性增长或成倍增长。模块化则是通过对模块内部的各种实验成果进行事后选择,实现模块之间联系的创造性破坏与再结合,使整个模块化组织作为一个系统发生全新的变化,这种发展也是跳跃式倍增的。
  4.功能互补性
  既然集成创新具有整体优化性和功效倍增性,这离不开所有集成创新单元的完美配合,这种配合需要它们具有极强的功能互补性。比如技术创新单元所具有的功效需要非技术创新单元的支持才得以发挥,同样,非技术创新的功效发挥也需要技术创新单元的支撑。而在模块化组织下,众多模块供应商能够同时存在于一个产业组织中的原因就是因为每个模块供应商都能提供功能上与其它供应商具有较大差异的模块,这种差异生产实现了旗舰企业与各级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又促进了模块制造者之间的竞争。
  
  (二)集成创新在模块化组织中的实现途径
  既然模块化与集成创新存在共性,那么集成创新在模块化组织下就获得了发挥集成功效的条件与环境,并时刻体现在模块化组织中。
  模块化组织提供了集成创新的发展机会。首先,模块化组织不同于传统的企业组织形态,模块化组织采取了“背靠背”的竞争模式,众多的模块制造者为了获得竞争优势不断进行各种创新实验,这就为技术创新注入了动力。其次,在模块化组织中,通过所谓的“模块操作”,用某个模块替代另一个模块,在系统里追加新的模块或者去除某个模块,通过创造新的更有效的联系规则使某个模块能够包含其他模块,将某个模块化的系统复制到其他的领域,等等,这些操作都极大地改变了系统的整体功能,实现了功能创新。再次,模块化是在分工基础上的集成与整合,这个集成过程不仅是产品的集成,同时也包括了对主体拥有的各种信息的集成,在信息集成过程中各种创新单元从信息中被提取出来,在不同模块的创新实验中得以运用,从而实现了创新的集成过程。从以上分析我们看出,模块化组织不仅培育了各种创新单元,还为它们的相互作用,彼此融合提供了机会,这样就使集成创新度得以不断提高,集成创新性能充分发展。

  模块化组织加快了集成创新的速度。对于一个复杂并且庞大的创新单元的集合进行集成,需要耗费极大的成本,这个成本既包括时间成本也包括资金成本。模块化组织下由于存在两类功能不同的主体,他们之间开展的创新活动也是不同的,这样就使集合内的创新单元可以同时在不同目标下的创新活动中得到发展。同时,由于模块化组织中高度明晰的设计规则,主体之间拥有的信息具有很强的相容性,这些信息中所包含的创新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在各成员企业之间移植,从而为集成创新的实现节省了大量的成本。
  模块化组织保证了集成创新的效果。由于集成创新需要创新主体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很多企业很难长久维持集成创新能力的培育,因此就必须要有一个持续的动力机制来保证集成创新的效果。在模块化组织中,众多企业同时为研发同一个有前途的模块而展开竞争,只有极少数企业才能胜出,获得全部模块价值,这就激励研发主体努力开发出符合设计规则的模块产品。白热化的“淘汰赛”激励效应,促进了每个模块供应商不断努力。 另一个保证集成创新效果的动力机制来自风险资本的注入。“如果我们把现代的智慧型分工看作模块化,那么风险投资(投入新兴风险企业的资金)、股票上市(IPO)和企业并购(M&A)带来的资本增值、股票期权就是加速现代模块化分工的喷气燃料。” 风险资本的注入不仅是模块化的加速器,也是集成创新持续发展的动力来源,它成为模块化供应商想要获得领导地位最具诱惑的刺激因素。同时,充足的资本使得多次进行创新实验成为可能,保证了创新单元的不断发展.这样模块化组织中风险资本的存在使集成创新得以良性发展,保证了集成创新的持久力。
  
  四、推动企业集成创新的建议
  
  以上分析表明,模块化具有催生集成创新的内生机制,因此,模块化组织是加快我国企业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另外,只关注技术创新的观念无法迅速推进集成创新的发展,只有打通制度、体制与思想上的桎梏,实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等,才能让技术创新的道路通畅。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推动创新主体尽快形成集成创新理念
  这里提到的创新主体包括政府和企业两类。这两类创新主体要结合各自的创新目标,尽快跳出单向发展某种创新单元的局限。尤其是大部分创新主体只注重技术创新,忽略了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文化创新等非技术创新对整体创新效果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因为只有当创新主体真正认识到集成创新的卓越功效时,才能采取各种方法创造有利于集成创新的条件与环境,实现集成创新的发展。
  (二)适度采用模块化组织形态
  在第三部分着重阐述了模块化组织内生性地推动了集成创新发展之后,我们也可以广泛的采用模块化组织提高我国的集成创新水平。但是模块化组织的适用要求很高,需要一定的软硬件条件的高度配合,所以应该在条件比较成熟的时候,在产业或产品中采用这种方法,渐进式推动集成创新的发展。
  (三)有所侧重地分层次推进集成创新发展
  实际上,集成创新系统中的各个创新单元不仅功能各异,它们的发展程度也不尽相同,这必然会影响到创新系统的创新度。因此,在推动集成创新时要有所侧重,先发展功能比较重要但不太成熟的创新单元,待这类创新单元成长起来以后再整合其他创新单元共同发展集成创新。换句话说,要从小规模集成开始推进,逐步过渡到调动全部创新单元进行集成创新。在这个过程中要为每个阶段设定侧重不同的创新目标,实现有步骤有目的的集成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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