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体系建设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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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邬晓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十一五”期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切实抓好农产品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2009~2010年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总体整治方案,分别开展种植业产品、投入品、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农业标准化实施能力持续增强全省累计制(修)定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总量达2147项,其中国家标准42项、行业标准33项、地方标准1162项、企业标准910项。累计创建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1个(次),12大类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1个。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开展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综合中心和30个县级质检站的投资建设。目前,全省已成立农业质量安全检测机构83家,初步形成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本框架。
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查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对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的八大类19种蔬菜和六大类8种水果的甲胺磷等30种农药残留、8种食用菌的17种农药和2种重金属开展了监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构建2010年,省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市(州)和县(市、区)也分别在“三定”方案基础上,明确了职责、设立了岗位、确定了人员,初步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体系。
适应形势,重点加强五大体系建设
展望“十二五”,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着力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五大体系,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应急处置和服务指导五大能力。
一要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规范规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重点开展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三品一标”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技术与检测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定。尽快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要点转化为生产者能用、会用、爱用的生产操作规范。
二要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要实现检测体系省、市、县三级全覆盖。逐步建立省级检测中心、市级检测分中心、县检测站、乡检测点、基地与市场检测室相互衔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重点新建和完善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检测中心及10个专业分中心。
三要推进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加快“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向市、县两级延伸,尽快把“三品一标”机构队伍培养成为一支“体系健全、职能充实、业务精通、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生力军。强化证后执法监管,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
四要加强风险应急体系建设。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突发性、敏感性,未来5年必须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要健全应急制度,完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职责,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条件保障,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尽快建立起全省“一盘棋”、信息畅通、联防联控的应急处置网络。
五要构建执法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贯通省、市、县和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要通过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结合农业执法体系创新,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手段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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