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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及其防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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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而无论是哪一个管理环节出现疏漏,安全事故的发生地往往都在建筑企业的施工现场。它不仅给国家建筑和人民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的危害,也使建筑施工企业自身背上政治的经济的沉重负担。本文分析了导致施工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并提出了防治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事故
  
  目前全国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和坍塌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近年来,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问题不容乐观,教训极为深刻。我们在高度重视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有必要对行业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分析成因,为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警示。
  一、导致建筑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
  (一)法制意识淡薄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鉴此,国家先后颁发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建设部也相继出台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然而,一些部门和企业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无论在组织领导、制度完善、标准执行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重形式、轻落实的情况,摆花架子、走过场。政府部门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企业规避法律法规约束,自行其事。有些地方和部门甚至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国家利益,庇护一些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安全事故一再发生。
  (二)监督缺乏力度
  安全生产管理强调“人人有责”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这个别责任不加以落实,往往导致“人人有责,人人不负责”的现象发生;政府部门不依法行政、不依法执法,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不严密;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或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勘察、设计监进单位违法转包、分包或转让工程业务,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业务;总承包单位不履行安全管理制度,以包代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建设程序办事,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开工,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甚至出现根本没有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擅自承担施工任务等现象。违法违章建设必然存在安全隐患,不在源头上加以遏制,安全事故就在所难免。
  (三)偏重经济利益
  企业是经济组织,它存在的价值首先在于追求合理的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但企业又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创造产品、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对社会负责。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一些基础性工作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等,往往会产生事与愿违的后果,一些建设单位注意局部利益,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让一些投标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片面追求造价而忽视工程质量,忽视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忽视安全设施、设备的更新和完善;一些个体、私营包工头急功近利,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见利忘义,违法组织施工活动。所有这些,都为工程建筑埋下了质量和安全隐患。
  (四)安全知识匮乏
  剖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一线操作人员缺乏基本安全知识,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酿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一些企业忽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弱,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新工人未经培训仓促上岗,安全意识谈薄;一线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不按岗位操作规程企业,自我防护意识较差,导致事故频频发生;施工现场人员多数来自农村,未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仓促上岗,施工技能低,安全责任极差,纪律性松驰,不懂安全操作规程,无证从事特殊作业,违章作业到处可见,给施工现场带来了极大的危险。
  二、防治建筑安全事故频发的对策
  安全生产更是企业管理中一个永恒的主题。针对上述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多年来的基层工作实践和管理经验,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予以加强和规范,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建筑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社会主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我国“四五”普法工作的启动,为建筑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有利契机。要在建设系统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承建企业、领导干部及管理、施工一线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做到依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执业、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
  (二)完善层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方针,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部门宏观抓、企业法人负责抓、项目经理直接抓、安全人员具体抓的层级管理体系,做到管理层次分明、管理线条清晰、管理责任到位。要认真落实建筑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施工员、技术员等各类管理人员、工人班组长、操作工人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尤其要加强五环节与环节、岗位与岗位之间的联系和协调,防止出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死角和漏洞。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三)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是保证施工安全的基础动力
  在新的建筑形势下,合理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是十分必要的,是施工安全水平提高的前提和条件。安全生产投入的费用要专项专用。建筑生产不要一味地追求利润,而忽视安全设施、设备的更新和完善。反而要根据建筑新规范和新要求,合理增加安全生产的投入,才能确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并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要按新时期的规范要求更新或完善,应从两方面加大投入,一是按新规范和要求增加设备和设施的投入,可以从更换不合时宜的设备、 设施上考虑,确保安全生产。二是从安全生产人员素质的教育费上加大投入,改善这类人员的学习教育环境和师资条件,较好较快地提高安全生产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四)强化安全知识培训,是杜绝安全事故的根本保证
  要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基本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安全教育要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手段和方法,避免流于形式和走过场。通过安全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尤其是通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使一线操作人员从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等方面得以强化和提高,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熟悉本企业、本岗位的安全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业务素质,确保整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
  
  作者简介:邱炳新(1968- ),男,供职于广东省阳春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研究方向: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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