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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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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因此缩小城乡差距和加速城乡一体化,不仅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而且是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大举措。本文以湖北荆门城乡一体化为例,把推进小城镇、城乡一体化作为整个规划中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湖北荆门;政策;探讨
  一、我国加速城乡一体化的条件分析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农村发展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广大农民“分田到户、耕者有田”的愿望;加快企业的崛起,实现了部分农民“洗脚上岸、开店进厂”的愿望;发展小城镇,实现了部分农民“离土经商、进城脱贫”。现阶段,小城镇充当这各种重要的角色,例如,它是城市和农村的融会处,是工业和农业的对接点,还是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助推器。改革开放的经济政策不断的深入到农村,加快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缩小了城乡差距,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广阔空间。
  由于全国各地经济体体制改革的深入,使各地经济迅猛发展,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目前,乡镇经济以民营为主,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过程,自提出实施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这项改革取得了明显效果。民营经济的飞速发展,拉近了城乡的距离,增多了城乡之间的沟通,消除了城乡发展的 “围墙”,更疏通了城乡经济的交流渠道。
  (二)“打工经济”的兴起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农村不容回避的现实就是人多地少和劳力过剩。据调查,我国农村目前有将近2 亿农民进入非农产业以及流动就业,因此,未来20年内每年的剩余劳动力将达到1.2亿-1.8亿。缓解就业压力就成为各地政府的首要工作,各地都把 “打工经济”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制订有关政策,强化引导服务,组织农村剩余劳力有序向城镇流动。无论是离土农民创业,还是守土农民增收,都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城乡一体化。
  二、湖北荆门推进城乡建设的实践
  (一)着力战略研究,推进城镇化发展
  湖北荆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的要求,积极开展湖北省城镇化和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开展“两圈一带”和“宜荆荆”城市群规划,进一步作了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同时,将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目标,组织开展“十二五”城乡规划编制,重点完成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按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做大做强大中城市提出了总体要求,从战略高度对城市发展定位、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方向、城市规模、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新市级行政中心的位置、城市综合交通、城市特色与形象塑造、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等涉及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未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发展格局做出战略性布局。
  (二)科学规划编制,打造城市亮点
  首先政府领导人应该积极争取规划编制经费。根据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划。其次政府在规划城市结构时,要合理规划,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在加快中心城区控规编制,实现中心城区建成区控规编制全覆盖的基础上,启动了西城区控规编制;加快行政中心选址,完善行政服务功能分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启动“十二五”基础设施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城市基础功能,所谓“要想富,先修路”,要想当地迅速的富裕起来,就应该从公里下手,着力解决市民当前反映的行路难的、停车难、入厕难、休闲空间不足等问题;
  (三)坚持规范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湖北荆门对城镇设施施工进行严格审批,在审批过程,加强道“四线“管制(路红线、绿地绿线、水体蓝线、文物紫线),对以破坏环境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对违法或违规的工程项目一律不批,对建筑使用的性质和楼高、楼层、日照间距等进行严格控制,尽量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和规划推动城市的发展。河北局在坚持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审、市规委会定审“三关”联审的基础上,严格的对各个设施进行严格的监控。在2010年的机构改革中,把规划用地科、工程管理科、信息中心三个科室职能有机的整合,使之成为公共服务科,这样可以减少过多的环节,加快审批的时间和效率。积极推进规划公开,实现了透明管理。加强了规划公示、公告、听证、协调工作,对修建性详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时在施工现场、网络媒体上做好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四)理顺管理职责,强化规划监察,理清监管职权
  湖北荆门积极请示省政府并依据城乡规划法则,遵循整个规划过程,明确规划批前批后管理职能。目前,荆门市通过机构改革新成立了城市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控违拆违协调和规划批前管理。城乡规划局主要负责批后的管理,两区政府主要负责违规建设的监管,因此两区政府要严格批后监管,并履行好城乡规划法给予的职责,对经过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要严格依据审批,对其内容进行规划放线、验线、竣工验收,并建立台账,责任范围明确,并实行跟踪管理监督,以确保审批内容得到遵守。两区要按照政府安排的职责进行分工,积极参与负责的违章建设综合整治,及时对违章建设进行认定,下达停工通知书,告知两区整治办,并配合做好拆违工作。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出路探讨
  (一)以深化认识为突破点,理清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思路
  推动小城镇的发展以及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 “火车头”,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 “蓄水池”,也是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 “推进器”,还是城镇辐射农村经济的 “连接点”。因此,各地政府要把推进城镇一体化工作作为带动整体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在实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时要贯彻的思路是推动城镇的发展、实现城乡经济互融、缩小城乡差距,最后实现城乡一体化,实现共同富裕。具体实施城乡一体化中,要始终坚持结合四个基本点:一是发展农村经济使之与城镇经济相结合。农业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加强农业经济的发展是整个国家责任。要想缩小城乡差距,首先必须使农村经济发展,使农民富裕。二是整体推进城乡经济的发展,并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为重点。要实现农村一体化,不是盲目的推进发展,而是由计划有目的有节奏的进行。充分利用城镇现有资源,重点扶持一定的人口和地区优先富裕和发展,再通过先富带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加强中心镇和边贸镇建设的发展也是实施城镇一体化的关键,因为周边镇是玄接农村和城市的纽带。三是积极团结一切能够凝聚的内力和能够借助的外力,使之相结合达到推动城乡经济的发展的目的。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对各地经济状况做周密的调查和分析,发挥各地的经济优势,走特色经济道路。还要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努力突破各种束缚城镇经济发展的不利枷锁,竟可能的利用政策吸引外地投资,开辟融资渠道,利用外地力量推动本地经济的增长,加速城镇化的发展。发展城镇一体化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以牺牲经济效益和环境作为代价,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以创新机制为切入点,筹集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投入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是发展小城镇,而发展小城镇则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小城镇的瓶颈处要多投资金,突破小城镇发展的 “瓶颈”,还必须要创新机制,创立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的投资体制。首先政府要优化政策,吸引各地投资。政府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来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政府用优惠的政策调动社会投资建设城镇的积极性。其次政府进行产权拍卖,通过社会力量聚资。政府对公用设施经营权和成真到了冠名权以及广告权进行拍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来投资建设城镇,利用社会力量推动城镇的发展。
  (三)实现公共产品均等化
   在深入分析湖北荆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应把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产品均等化,这也成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消除农村基础设施滞后与公共服务不足的现状。同时,在农村应切实执行国家的福利政策,彻底解决农民医疗、养老、教育等问题,把民生问题作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如政府应对农村的电力、道路、饮水、通信等公共设施进行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不断加大对城乡教育的投入,为其配备充足的教学设施;建立足够的医疗卫生室,方便农民就医治病等等。
  (四)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1.深化农民与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认识
  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就必须使广大的农民与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到土地流转的优势与重要性,明确其对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配置、科学调整种植结构以及提高农村收入的积极作用。此外,还应大力开展对土地流转的宣传工作,在农民自愿、依法、互利的基础上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2.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农村产业化的不断发展,国家应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出台一部全国性的有关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规,使土地流转工作更为规范化、制度化、明朗化,同时也为更好地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构建制度保障体系。
  3.设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
  乡镇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土地流转服务机构,配备一定的硬件设施,及时搜集有关土地流转的重要信息和政策,为广大农民提供咨询服务。
  4.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
  为促进土地流转,必须以本地区的农业结构为核心,发展适宜本地区的优势项目和主导产业,制定详细的土地生产经营规划,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以此吸引多元化的投资群体或个人。与此同时,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体系,包括农村征地制度、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土地流转监管制度等,并且还应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合作医疗等,以此来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便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向其他产业发展,从而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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