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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管理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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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我们工程建设中,在市政工程中必须认真对待工程索赔,应设有专人负责索赔管理工作,将索赔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以此带动施工企业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合同合同管理索赔风险
  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
  1、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
  1.1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例如:某公司地公路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因技术条款中忽略了铺路砾石的强度指标,施工中不得不使用达到强度指标砾石,工程成本大幅度提高,导致工程严重亏损。合同是合同主体各方应承担风险的一种界定,风险分配通常在合同与招标文件中定义.例如在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配。如果业主的合同条件与合同条件不同,应进行逐条的对比研究,分析业主为什么要修改这一条,是否隐含着风险。
  1.2 工程合同包含着多种难以界定的变量因素,这些因素都能构成项目的风险。从性质上分析,合同风险属于非技术性风险,但工程合同中包含了大量的技术性条款。因此,对工程合同的风险分析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
  2、施工合同管理
  2.1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2.2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地震、台风、流沙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构筑物等等引起的施工索赔。
  2.3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等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赔。
  3、将工程索赔风险转化为利润
  工程索赔是一种权利要求,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的干扰,这正是影响项目实施的众多变化因素的动态反映。没有索赔,合同就不能体现其公正性,因为索赔是合同主体对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工程索赔的条款已由第三版的1个分条款增加为5个分条款,形成独立的主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索赔也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这些索赔条款可以作为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法律依据。尽管工程索赔的解不是唯一的。但却是可以计量的。利用合同条款或堆断条款成功地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也反映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1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分类
  如施工准备、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及管理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这种分类能明确指出每一项索赔的根源所在,使业主和工程师便于审核分析。
  3.2 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
  可分为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总承包商同分承包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同供应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向保险公司、运输公司的索赔等。
  3.3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就是要求业主延长施工时间,使原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从而避免了违约罚金的发生、费用索赔就是要求业主或承包商双方补偿费用损失,进而调整合同价款。
  3.4 按索赔的业务性质分类
  可分为工程索赔和商务索赔。工程索赔是指涉及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条件或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变化引起的索赔、一般发生频率高,索赔费用大、商务索赔是指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的物资采购、运输、保管等方面活动引起的索赔事项。
  3.5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按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总索赔,又称综合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
  4、工程风险与风险管理
  工程风险的分类主要基于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理,是定性的相对的。从性质上分析,可计量风险属于技术性风险,是常规性的不可避免的风险,包括地质地基条件、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工程变更、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等造成的风险;非计量风险属于非技术性风险,是非常规性风险,包括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
  4.1 非计量风险的防范
  非计量风险指政治、经济及不可抗力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动乱、政变、法律制度的变化等;经济风险包括:外汇风险、通货膨胀、保护主义及税收歧视等.这些风险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遇到.政治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但一旦发生将导致灾害性后果,常常被称作“致命风险”。对于政治风险,只能作定性分折与预测,承包商应在投标决策阶段加强调查研究.经济风险一般不可避免,应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研究。对于若干种经济风险预测的数学方法,由于置信度较低,不宜作为项目的决策依据。
  4.2非计量风险管理和措施
  在项目目标设计阶段,对影响项目目标的重大风险进行预测,研究各风险状况对项目目标的影响程度,即进行项目的敏感性分析。在投标报价前,分析业主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状况,业主的工程款落实情况和支付信誉;在编标报价阶段,要熟悉招标文件,做好现场勘查,在单价和总价中考虑风险因素;在订立合同阶段,对于过分刻苛的合同条款提出修改要求,以减少合同风险。除进行工程、设备、人身事故等保险外,还应通过保险机制减轻风险损失;通过分包合同向分包商转移风险;合理控制风险费。
  结束语:随着我国工程建设投入加大,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也面临着国际社会的竞争,我们必须熟悉掌握索赔的方法及各种技巧,并尽快向国际惯例看齐,加强工程索赔管理对外交流,借鉴国外工程索赔管理经验,把我国的工程索赔管理水平推上一个更高的台阶,从而提高我国的工程管理水平并正确应对国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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