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有效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建筑业的超常规发展给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带来非常大的压力和挑战,如何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最大限度的控制工伤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下本文介绍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存在问题;对策
1、引言
建设施工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当前我国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体制是“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职工遵章守纪”。要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行业管理”,管什么,如何管,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
2、现阶段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
2.1 安全监管水平严重不平衡
监管能力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监管效能出现层层衰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非常薄弱,监督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规模急剧增长的需要,在建筑安全监督资源配置、建筑安全监督等方面亟待提高。
2.2 安全生产责任不能有效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得不到有效重视,重经营、轻生产,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还比较普遍。部分施工企业甚至一些高资质的施工企业,管理方式粗放,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投入欠缺严重,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一些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对自身应负的安全职责不清,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作用。
2.3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专项治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尤其是模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还要加强,技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力度不够。
2.4 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基本操作技能较差。部分安全教育方式过于老套,往往走过场、图形式,甚至不进行安全教育,多为应付检查。这也是建筑安全生产的一个突出问题。
3、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对策
3.1 转变监管模式,加强企业监管行为
尽管目前法律上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但我国现在的监管模式主要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组成各监督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为主,安监小组疲于奔命,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而建筑施工企业则对工地现场不闻不问,长此以往,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严重依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文认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管要正确定位,既不能越位成为企业安全员,也不能缺位放弃监督职能,而是应转变现有的监管模式,对企业进行“断奶”,变监管建筑施工现场工程实体安全为监管建筑企业安全管理行为,让企业自己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积极有效的安全管理。
3.2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监管水平
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学科,一个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必须要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以及劳动卫生知识和心理学,人际关系学,行为科学等知识。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法》等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熟悉和正确运用国家强制性标准,理解标准的内涵。只有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才能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更好地维护执法者的形象,做到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才能提高安全监督水平。因此,安监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丰富自身的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3.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监督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健全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3.4 全面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首先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其次要强化建设、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要加强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监管责任的落实。
对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形式应该从不同方面加强施工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能动性,强化企业对自己项目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及项目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只有让施工企业确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施工企业内部要建立以安全部门为首的安全检查制度,负责对该公司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项目各成员,项目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
3.5加强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
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主要有:是否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是否以制定了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计划;是否审查了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审查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复查了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是否审核了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等。发现有违规行为,应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同时应跟踪检查,如有重大违规行为,应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曝光。
3.6 继续深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只有治理隐患,才能防范事故,只有消除隐患,才能安全生产。
3.7 加大对重大危险性工程的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起重机械、高大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抓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专家论证、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等各环节的检查,严格监控重点部位、重点施工工序以及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施工,要求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特殊情况或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经专家现场勘探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3.8 加强提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建筑安全和技术是密不可分,没有技术支撑的安全是无力的,安全要靠技术保驾护航。因此,必须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强对三类人员、八大工种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不断适应建筑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在建筑安全技术培训中应注重“四个结合”:(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2)考试与考核相结合;(3)发证与技能相结合;(4)当前和长远相结合。
3.9 严格事故处理,提高违法成本
目前,建筑安全违法成本太低是造成目前频频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企业大多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逃避检查。因此,必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企业支付高昂的违法成本,让企业违法被处罚后,感觉“疼”。尤其是要强化对个人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力度,真正起到惩罚警戒作用。
4、 结束语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它会随着建筑技术、建筑行业的发展不断的出现新的问题,安全方针、政策在基层监督站的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具体的问题,因此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全面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不断的自我完善才能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控制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599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