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酒类市场有关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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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肇漳 李潮
【摘要】 湖北省是酒类生产大省之一。枝江、白云边、稻花香、黄鹤楼、劲牌等名酒享誉全国。作为全省最大的消费市场,武汉酒类市场情况如何,通过抽样调查,对此作了一些初步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酒业;酒企;酒文化;酒类市场;探析
酒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食品饮料产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酒作为社会交往和饮酒者日常消费的必需品,在经济社会活动及人们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最近对武汉酒类市场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据调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环保、绿色和健康等消费理念的增强,使酒类市场发生着品种、规格和价位等方面的需求变化,酒类市场的竞争愈演愈烈,酒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势在必行。
一、目前武汉酒类市场的基本情况
1.武汉酒类市场消费总额。据抽样调查有关数据推算,武汉市民家庭中有86%的购买白酒,饮酒者家庭平均每月用于购买白酒的开支为182.8元,每年为2193.6元。全市约有220万户,每年家用白酒消费额为48.2亿元左右;该市每年大约有6万场婚宴,其中酒类消费约在4.2亿元左右;公务和商务招待用酒、喜庆用酒、节日用酒及礼品用酒等方面的消费额在50亿元以上。全市年酒类市场消费总额可达100亿元。
2.武汉酒类市场销售份额。从整体上说,白酒占销售总额的65%、啤酒占21%、葡萄酒占9%、保健酒占3%、其他占2%。从白酒产地上讲,本省生产的知名白酒品牌占39%,其他品牌占6%;外埠知名白酒品牌占43%,其他品牌占12%。本省生产与省外生产的白酒在武汉酒类市场白酒销售的份额比为4.5:5.5。
3.武汉酒类市场白酒消费群体概况。性别方面:男性占78.6%,女性占21.4%。年龄方面:平均年龄为38岁。其中20~25岁占总数的22.5%,26~30岁占18.3%,31~35岁占18.4%,36~40岁占15.2%,41~50岁占15.3%,51岁以上占10.3%。文化程度方面: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45.2%,大专文化程度的占38.5%,本科及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6.3%。婚姻状况方面:未婚者占总数的44.8%,已婚者占48.7%,离异、丧偶者占6.5%。职业方面:城镇职工占总数的22.4%,农民工占7.9%,企事业管理和技术工作者占11.2%,学生占2.1%,待业、无业人员占1.8%,离退休人员占2.3%,其他人员占52.3%。收入方面:平均月收入为1326元。其中600元以下的占总数的3.1%,600~1000元的占22.1%,1000~1500元的占30.4%,1500~2000元的占26.5%,2000元以上的占17.9%。
4.武汉酒类市场白酒消费结构。机关公务接待、企事业单位业务招待和商业服务行业交际应酬等消费白酒的比例占白酒消费总额的39.1%。市民购买白酒主要以自己消费为主,所占比例高达58.2%,其他为2.7%。
5.武汉酒类市场白酒消费的价位状况。在购买白酒自己饮用的消费者中,38.5%的选择价位在35元左右,选择36~80元和35元以下的,分别占26.6%和24.9%,选购120元以上的仅为10%。公务、业务或商务招待用酒的价位,一般为80~100元,约占40%;100~150元的占38%;151~300元的占11.5%;300元以上的占10.5%。在团购方面以价位在100~300元的中高档酒类为主,比例高达96%。购买礼品用的白酒价位,仅有3.8%的选购30元左右的低档白酒,而选购80~100元、100~200元和200元以上中高档白酒的比例,分别为33.5%、38.5%和24.2%。
6.武汉酒类消费者的饮酒偏好。武汉市民大多偏好饮用白酒,82.8%的经常或偶尔饮用白酒,不饮酒的仅占受访对象的6.8%。在饮酒者中,有32%的每周饮用白酒在一次以上,有近26%的几乎每天饮用,其他的则为不定时。在香型偏好上,大多偏好浓香型,约占64%,21.2%的偏好兼香型,11.4%的则喜好酱香型,3.4%的喜欢清香型和复合型。在酒精度偏好上,选择38度以下的低度酒、39度~47度的中度酒、48度~52度的高度酒、53度以上烈酒的比例分别为22.4%、38.4%、35.4%和3.8%。在包装及防伪方面,也是消费者较关注的。对于一些包装精美、防伪程度高的中低档白酒,往往是消费者的首选。在品牌忠诚度方面,12%的饮酒者只认准一个品牌,21.8%的偶尔换品牌,66.2%的则经常换品牌。
二、影响武汉酒类市场的主要因素
1.目前假冒伪劣白酒扰乱市场是影响武汉酒类市场营销业绩的主要因素,并且这种假冒伪劣行为对酒类行业造成的干扰正日趋严重。由于假酒的危害极大,饮酒者一旦饮用,该品牌酒的销售就会大打折扣。因而对于假冒伪劣行为,稻花香、枝江、黄鹤楼、劲牌酒业等被仿冒的知名酒类生产厂家无不伤透脑筋,不仅影响其产销业绩,还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较大的财力进行打假。据了解,由于白酒事关食品安全,造假者为躲避严厉打击,基本放弃了用工业酒精勾兑的传统造假手段,大多改用“劣等白酒+高仿真外包装”等手段谋取暴利。在外观上,这种所谓的“高仿酒”不仅使消费者无法辨认,有时连执法人员甚至受害厂家也都很难分辨。曾经与茅台、泸州老窖和汾酒于1952年被列为中国四大名酒的西凤酒,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享有“国酒之母”、“酒中凤凰”等美称,无论其产量和销量,都曾名列全国前十位。由于一些酒厂仿冒其品牌,自1993年至今在我国白酒十强中再也没有西凤酒的位置。今年上半年,武汉市东西湖区工商局查获假冒枝江大曲一万瓶。经媒体报道后,尽管枝江酒业同执法部门进行严厉打击,但是枝江系列产品在武汉白酒市场的销售份额还是受到了影响。
2.“酒后禁驾”对酒类消费也有一定的冲击。武汉白酒市场经销商普遍认为,去年全国展开三个多月的严打醉驾活动期间,间接地使白酒销售下滑20%左右。从目前的态势来看,今年严打醉驾的力度仍在加大,但对酒类销售的影响有多大,目前尚难估计。据调查发现,由于消费群体的不同,“酒后禁驾”受到冲击最大的是中低档白酒。高档酒类作为公务和商务接待的必需品,具有需求弹性相对较小的特点。并且因高档酒类消费者配有专职司机,可做到不让司机饮酒。从消费地点来看,高档消费场所的酒后服务更为完善。如有的高档酒店推出了酒后代驾、送客、免收停车费等服务措施。目前茅台、五粮液等部分高档酒类消费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3.一些“广告酒”和“陈列酒”对品牌白酒市场的销售也有一些影响。所谓“广告酒”,就是一些实力比较雄厚的酒类企业为了扩大其品牌的影响力,往往采用广告轰炸的方式,虽短时间内确实吸引了部分消费者,得到了一些市场份额,但由于片面注重广告宣传,在市场营销、产品质量等方面没有及时跟进,有的反而是昙花一现。如山东、安徽等地的一些酒类企业在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所谓“陈列酒”,则是一些小型酒类企业由于市场营销费用不足,品牌也无名气,更没有雄厚资金做广告宣传,就选择一些经营酒类的场所,提供其酒类产品予以陈列,不管其产品能否卖出,每月都需支付一定的陈列费。若售出就按照一定比例分成。由于缺乏完整的市场营销策略,这种营销方式往往得不偿失。
4.有部分白酒消费者由于身体、工作等方面的原因而饮用葡萄酒、啤酒或其它酒类产品。如大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规定上班日午间一般不许饮用白酒等等。这些因素也都对酒类市场的需求态势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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