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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一录通” 有效保证食品安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卢新江 郭广乾

  “一录通”是新疆工商局为解决食品经营主体对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履行法定义务难、行政执法监管难、消费者咨询监督难等问题,采用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所研发的软件和操作系统。其实质是根据网络化信息公开、透明、共享和不可变的特征,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商把相关信息一次录入,与下级批发和经营户信息共享,从而避免多级批发和经营户再重复进行手工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保证合格合法食品在流通环节“一路通、通全程”,有效促进经营者自律和便于工商监管,便于消费者查询监督。
  
  一、“一录通”的特点
  
  (一)设想合理。“一录通”的设想是新疆工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积极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为实现“一个彻底”、“两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要求,真正解决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商和经营者在重复建立索证索票制和购销台账方面履行法定义务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成本高、监管难、效果差,以及消费者咨询、监督难等问题提出来的。经有关业务处室多次深入基层调研,从便于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商和经营户自律,便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便于消费者咨询监督等方面考虑,决定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建立流通领域食品消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解决问题、便于操作的目的。第一,在互联网上建立食品准入备案。第二,生产企业、批发商(超市)负责索证索票录入备案数据库,能够有效证明食品的“合法身份”,与下一级批发或零售点信息共享。第三,工商行政管理在食品消费安全管理网上监管,对“问题”食品可及时进行“追根溯源”,保证无“身份”的食品不进入市场,有效防止假冒伪劣食品“鱼目混珠”。第四,消费者可根据食品包装(条码、相关信息),便于在消费时刷卡,或上网,或打电话查验食品“真身”(包括该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厂址、食品质量、卫生许可、OS认证、保质期、生产日期等)。
  (二)布局科学。一是从销售管理功能看,给销售商设置了管理主页,内容包括信息区、功能区和提示区。信息区给商家提供登陆窗口、更改密码和退出程序。功能区显示14个安全管理系统,包括商品进货信息管理、商品退货管理等。提示区分别提醒商家注意有关事项,包括工商公告、备案结果查询、商品过期提示、证照过期提示等,有利于提醒商家依法经营和守法经营。二是从市场监管功能看,主要建立了对商品备案检查、实地巡查信息录入、系统维护等三个模块,便于对系统管理、维护,便于退市下架食品管理、食品备案管理、过期食品提示、过期证照提示、食品流向查询、食品安全检查等。三是从消费者的咨询、监督功能看,在食品消费安全网点留有查询端口,消费者可在购物开票处刷卡,或通过上网、打电话,以验证食品“真身”。
  (三)操作简便。一是便于商家操作。食品生产厂家或批发商一次登录输入食品的相关信息定“身份”,该食品的相关信息在整个流通环节与下级批发、经营者共享,各销售食品的超市和经营户只需联网就成,减少了多级经营者重复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程序,节约了劳动时间,降低了经营成本。二是便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执法人员可随时在食品消费安全管理网点(工商局、工商所)浏览整个市场的食品流通情况,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可根据食品消费安全网中信息的“追根溯源”性,及时查到“问题”食品的“症节”,便于执法人员取证。三是多种形式登陆食品消费安全网便于消费者购买食品时随即查询其“真身”。
  
  二、“一录通”的新突破
  
  (一)食品消费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建设的新突破。去年初,新疆工商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建立一套较为全面、实用、科学的食品消费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积极组织市场监管人员多次讨论、论证。拟定“一录通”电子监管功能框架,取得了经营者自律、工商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长效监管体系建设的新突破。
  (二)食品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和大力支持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的新突破。市场监管和市场主体是监管与被监管的一对矛盾,如何让被监管者主动协同监管者做好工作,实现市场监管与经营主体“共赢”。新疆工商局在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帮助经营户熟练使用食品消费安全管理软件,解决在电子录入相关信息中遇到的困难,得到了食品经营主体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实现了工商行政管理开展市场监管以来经营者主动支持行政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新突破。
  (三)提高食品监管者和相关人员素质的新突破。一年多来,新疆工商局为了提高食品监管者的工作技能和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不仅对系统食品监管者进行了业务大培训、“大练兵”,使食品监管者的工作技能和素质有了新提高,执法水平取得了新突破,而且还义务培训当地经营者(上网操作、信息管理)4220人,在提高经营者操作水平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三、“一录通”的应用价值
  
  (一)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了食品安全监管成本。电子监管把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制度的要求限定在批发商或批发以前,通过管住批发商规范零售商,集中力量监管重点环节,抓住了食品监管的源头,而且许多监管工作通过电脑自动储存、自动生成、自动警告,便于操作,时效性强,实现了信息共享,使监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大大降低了食品消费安全的监管成本。
  (二)根据网络化特性,随时对流通环节的“问题”食品追溯,便于行政执法。“一录通”的结果是“一路通、通全程”,公开了食品在流通环节的“身份”、“来路”和“渠道”,根据网络信息的可溯性,便于行政执法者随时查到“问题”食品的来源和“症节”。
  (三)实现对食品流通源头的有效监管,便于对知名品牌食品的保护。电子监管软件把生产企业和批发环节都纳入到备案范围,有效保护了合法食品的销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有利于知名品牌的保护。
  (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促进了监管与被监管的,共融。据不完全统计,新疆工商系统已把2600户超市、食品批发商纳入电子监管系统“备案”,录入各类食品信息10万余条,对食品备案主体和食品备案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及时监管,查验率达到100%,深受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的欢迎。实践证明,食品消费安全管理操作系统不仅能够落实经营者履行网上索证索票义务和建立网上台账,还为经营者提供了免费经营管理平台,这种既方便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又为经营者提供服务的操作系统,实现了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有效地促进了监管与被监管的共融,
  (五)为全面建设长效监管机制指明了方向。今年,新疆工商局先在克拉玛依市试点,对食品消费安全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对操作系统进行改造,开始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10类重要商品实施“一录通”,为全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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