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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建设节水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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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设节水型社会,任重而道远,如何建设节水型社会,显得至为关键,各地区间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用水效益的最大化,提升用水技术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关键词:节水型社会 优化 制度创新
  
  一、各地区之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水资源的稀缺是长期的、全局的、绝对的,水资源的丰沛是短期的、局部的、相对的。个别地区被称为丰水地区,如在现实中,人们约定俗成地把长江流域以南称为“丰水”地区,这是相对于其它地区“不缺水”而言,有的地区可能是“相对缺水”。 就“丰水”地区而言,大部分情况下无用水之忧,但并不等于可以利用的水资源无限,不稀缺。建设节水型社会,加之可以利用的水资源并不是无限的,就有必要在各地区之间优化水资源配置。
  所谓“水资源优化配置”既要实现全局的优化,如在“丰水”地区和缺水地区之间进行水资源优化配置。除此以外,也包括局部的优化,局部的优化主要指“丰水”地区内,在不同地方和时期之间优化水资源配置,从而使水资源在“丰水”地区得到有效利用不至浪费。
  
  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用水效益的最大化
  建设“节水型社会”,节约用水量只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浅层特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用水效益的最大化才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最终目标,也充分地体现了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思想。以往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来推动节水,以行政手段干预节水如今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手段单一,管理体系不健全,公众参与程度不够等等。因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用水效益的最大化,应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全社会的自觉节水意识,全民自觉地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全过程,从根本上改变节水乏力的状况 。尤其是在丰水地区,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首先要提高当地政府、企业、公众对水资源形势的认识,改变“我们不缺水,不需要节水”的片面观念,充分认识水资源的稀缺性,增强“丰水”地区人们对于建设节水型社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惟其如此,才能实现丰水地区用水效益的最大化。
  
  三、加大节约用水投入,提升生产结构和用水技术
  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另一有效举措即不断加大节约用水投入,并建立健全专职节水工作机构和投入机制,加大节水行业的科研和培训力度,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器具,培养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加快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步伐,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水平和质量,进而有效的节约用水。与此同时,需要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优化水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工作手段,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三同时”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四到位”是指取水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等。
  
  四、节约用水,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从细处着手
  节约用水的涵义是指通过行政、技术、经济等管理手段加强用水的管理,调整用水结构,改进用水工艺,实行计划用水,杜绝用水浪费,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建立科学的用水体系,有效的使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适应城市经济和城市建设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提升用水技术和生产结构。制定好流域水资源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加强水资源项目建设,推行计划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严格遵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部令第一号《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超计划用水必须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和第十八条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必须按规定的期限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5‰滞纳金。从而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
  五、完善健全水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水资源作为生命之源,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水资源,各国都有相关的法律保护,我国也不例外。然而,总览现行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其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仍有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鉴于此,我们建设节水型社会,要根据水资源的自身特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国家水资源管理的通行做法和经验,确立完善的流域管理体制,建议修改《水法》,由国家授权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流域具体情况制定单行法,使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得到相应的提高并获得立法权。以实现统一规划、综合决策、综合治理。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中,各级政府与各部门应配合环境行政部门的工作,有效地制止地方与部门保护主义,增强环境、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大大提高执法效能。有法可依,继而需要强化水环境执法队伍。使执法人员的循环经济意识不断提高,更新知识结构和强化环保科技技能,提高执法力度,加强对节约水资源的节约力度。
  
  六、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参与节水
  建设节水型社会,宣传教育不可少。由于我国绿色消费起步比较晚,所以在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上,仍未摆脱“天赐之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念,节水和对水的再生利用意识不强烈,比较淡薄。加之公众参与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法定渠道还不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节水型社会的进程。节水型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全民,在民众中不断加强节水宣传教育,能提高民众的节水意识,并付诸行动,使节约用水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
  一言以蔽之,建设节水型社会,不但能有效缓解供水压力,减少水资源消耗,而且可以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并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而建设节水型社会,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扎扎实实的做好每一项工作,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
  
  参考文献:
  [1]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方法研究 王善荣 《吉林水利》 2010年第5期
  [2]论我国节水型社会的基本内涵及构建路径 王福波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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