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学功能演进的大学生创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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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创业型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是大学功能的应有之意,大学生创业企业是大学衍生企业的重要形式,是推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大学服务社会功能的重要方式。构建一个完整的创业体系以支特大学生创业势在必行。
关键词:大学功能演进 大学生创业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创业支持体系
1 大学功能的演进与大学生创业
自中世纪创立大学以来,大学功能经历了从“单功能说”、“两功能说”到“三功能说”逐步演进、拓展的过程。一般认为,传统的古典大学是以“传授知识、造就绅士”为目的的“单功能”大学,即“教学型大学”;真正意义的现代大学始于威廉・洪堡(WilhelmyonHumboIdt)1809年创办的柏林大学,洪堡将大学从一个纯粹教学的机构改造为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机构,使大学得以从单一的“教学”功能拓展到“研究”功能:在美国,以1876年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成立为标志,出现了研究型大学,使“德国的唯理智论与美国平民党的主张在新型大学中结合了起来,纯粹的智力与新的实用主义结成了未必牢靠但却是成功的联盟”;随着研究型大学的蓬勃发展,全面介入社会活动的大学开始出现,克拉克・科尔的“Multiversity”以社会服务“宣告了大学”第三功能的确立,进入20世纪后期,大学服务社会的功能进一步深化,逐渐涌现出一些大学利用自己的创新成果,引资创办高技术公司,加速原创性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催生、兴办新的产业,“创业”特色突显并形成了一种新的教育模式,有学者称之为“创业型大学”(EntrepreneurlalUniversity)。至此,教学、研究及社会服务成为现代大学的三个主要功能。
在大学“教学,研究及社会服务”三项功能中,“教学”是首要功能,大学生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是“教学”功能的主要内容之,而大学生创业则是直接将大学研究成果进行转化,服务社会的一种重要方式。正是从上述意义来说,大学生创业是实现大学功能的重要方式,是大学功能的应有之义。
2 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与大学生创业
进入21世纪,大学的第三功能――社会服务功能日益凸显。大学必须根据自己的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构筑自身特色,主动与区域经济产业对接,主动为社会服务。大学第三功能的实现问题实际上就是将大学所创造的知识转移到社会与商业上,把知识转化为财富,实际上涉及到大学知识的流通与应用即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问题。
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的性质,可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分为非商业性质的转移和商业性质的转化。前者主要是指通过人才培养、论著发表、学术会议和社会关系网络实现的技术转移,其共同点在于技术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的商业交易关系。后者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技术咨询(TechnoIogyConsultlng),即技术的受托方为委托方就特定的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和分析评价;二是技术许可(TechnologyLicensing),就是将科研成果直接转让给现有企业,由后者对该技术进行商业化开发,通过技术许可,大学有关机构和人员可以获得成果转让收入,而产业界则获得相关技术的使用权;三是衍生企业(unwersltyspin-offcompany),通过大学教师或学生连同科技成果一并转移,自主创办企业,通过这种新企业的创办,大学技术成果得到商业化开发并直接从大学走向市场,继续推动技术创新或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实现大学作为“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社会功能。上述三种转化方式中,衍生企业是对技术许可的有效代替,相对于技术咨询和技术许可模式,具有激励性强、促就业、回馈大、易控制等优点,是最直接,最有效途径之一。
大学衍生企业已经成为科技型企业的一种重要形式,一种被广泛接受的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美国近二十多年来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硅谷的兴起,就是最好的证明。CharlesH.Krenz比较了硅谷经济的收入和代表斯坦福创业企业之大部分的100家斯坦福创业企业的收入,结果显示如果算上惠普公司,1988年和1996年斯坦福创业企业的收入约占硅谷总收入的60%;如果不算惠普公司,百分比稍有下降,也达50%。在日本,近二十年来,政府不断出台法律和政策,鼓励产学研的合作,促进大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大学企业衍生。日本经济产业省产业构造改革雇佣对策本部提出3年内大学创业企业达到1000家的战略目标,并具体制定了财政补贴和贷款担保政策。除了立法方面的鼓励,日本政府还在实践中促进技术转移和大学衍生企业。如加大资金投入,减免专利费用、派遣专利流通顾问、组织培训等,使更多的大学专利和成果顺利转移,大学衍生企业的大量涌现和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大学衍生企业迅速发展。以同济大学为例,在大学周边2.6平方公里的区域范围内,通过有效集成同济大学设计类学科资源,以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相关研发设计服务为核心,汇集了技术、人才、信息等各种创新要素,形成了从学科链――技术链――产业链相当完整的知识型产业生态链,吸引着近1000家设计企业,形成以设计产业为主的企业集群,2008年总产值达到102亿元。同济大学周边聚集的企业中,多是大学衍生企业,其中大学生创业企业占了相当的份额。目前,仅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同济分基金会投资资助的大学生企业已达37家。仅这些企业字号中,多含“同”字或“济”字。以显示与同济大学的联系,被媒体称为“同家军”。
3 创业型人才培养与大学生创业
现代大学已经从一个培养人才和生产科研成果的社会次要支撑机构向领导性社会主要机构转变,即从研究型大学向作为一台引擎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的创业型大学转变。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成为现代大学的基本要求。同济大学前校长万钢曾指出:大学的根本任务乃是培养人才,大学应不断开辟新途径,形成大学与社会无阻隔。无间断的沟通机制,通过社会反馈不断修正培养目标,让学生体验和适应社会需求,锻炼他们创造,创新、创业的能力。
大学生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大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大学生创业者应该具备哪些特征?这是创业人才培养的前提,实际上,创业者是不可能通过标准化的测试辨别出来的,但是创业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共性,这些特征甚至可以通过培养来形成:
第一,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创业意识是指对创业起到促进作用的个人心理倾向;创业精神指创业所需的积极探索,敢于冒险、勇于创新,知难而进,艰苦奋斗的精神。大学应该通过不同领域的科学研究,培养出大批具有创业精神气质,具有提出问题、分析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技法,讲求整体性、层次性、动态性的综合素质的创业人才。
第二,创业品质和行为方式。IDG投资合伙人章苏阳强调“投资要素,第一是人,第二是人,第三还是人”。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风险投资家对创业者个人素质的关注程度。创业项
目、创业计划,企业模式等都可适时而变,唯有创业者品质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创业者品质又会从根本上影响创业者的行为方式。创业品质一般包括自信、坚定、执着、专注、责任意识、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等个人品质,同时也包含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和个人诚信等。
第三,创业能力。创业能力是指创业者在创业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影响创业活动效率,保证创业实践顺利进行的必备心理条件。一般包括经营能力,管理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等。有调查显示,大学生创业应加强实践,43.86%的企业认为大学生创业应着重积累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23.91%的企业认为大学生应着重锻炼自己的人际交流沟通能力。可以说,创业实践和人际沟通能力应该是创业能力培养的重点。
第四,创业知识结构。作为一个创业者,应该具备相应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创业领域的专业知识,经营管理知识,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人文社会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等。对于创业的大学生而言,一般都具有专业背景,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但是多数大学生缺少商业知识,如财务、税务知识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美国,下一代的创业者绝大多数不是从商学院里毕业的,他们来自工程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历史、护理和艺术专业――来自校园里的各个领域。我国也有类似的情况。因此。对于非商科的大学生创业者来说,创建一家技术创新的基础公司,需要走出惯常的技术或者科学领域,转而应对商务问题,商业知识愈加重要。
4 构建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体系
大学生创业需要一个完整的创业体系的支持,包括创业教育的课程和师资建设、创业竞赛、创业实践、创业环境、创业平台建设。创业基金支持等。
第一,创业课程建设。创业课程主要包括三种形式:一是以学生整体能力提高为侧重点的创业相关课程,主要是一些商科专业的课程,可向全校其他专业开放选修,如法律、市场营销、人际沟通等,二是以提高学生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为侧重的课程,如开设《创业学》课程和开展创业案例教学;三是特别针对不同的学科领域,开发不同课程,如环境领域,开发环境领域创业课程等。
第二,创业师资建设。我国多数大学的创业课程师资由非商科出身的学生辅导员经过简单培训担任,缺少实际经验。应借鉴国外经验,使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多样化,优化专兼职队伍结构,吸引来自天使投资者,创业家,财务、法律事务、风险资本等领域的专家;课程包括课堂式授课等,吸取资深兼职教师的加盟,为大学创业教育提供鲜活的思维。
第三,开展创业竞赛等非正式课程的创业教育。各种形式的创业计划大赛已经成为学校培养学生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课堂,是对创业的一种直接推动。我国的“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已开展了十年,旨在引导大学生适应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但大学生计划大赛的成功并不等于创业成功,应鼓励这些创业项目走向市场,进行商业化实践。
第四,支持创业实践。要把以创业基础知识系统传授为主的第一课堂教学与企业实践结合,形成以专业为依托,以项目和社团为组织形式的“创业教育”实践群体。如建立科技创业苗圃,让有创业计划的大学生尽可能降低成本尝试创业,营造鼓励创业精神的社会环境,同时创业苗圃将对成立公司之前的创业项目进行预孵化,为孵化器选好种、育好苗。又如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开展的“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见习”项目,使大学生积累创业经验、提升创业能力。
第五,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大学衍生企业特别是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需要科技园区的孵化服务。目前,有的高校依托大学科技园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如同济大学于2007年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园,有的高校设有创业中心等。各个高校可以根据自身资源情况,设立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的专业平台。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提供包括工商注册、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代理等全方位的服务,并将协助创业企业办理各种证照,落实有关财税优惠政策,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第六,设立创业基金。1951年,美国成立了第一个主要赞助创业教育的基金会――科尔曼基金会(colemanFoundatlon),此后,世界各地出现了许多支持创业的基金会。如考夫曼基金会(TheKauffmanFoundation)致力于推动全美创业环境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创业,同时推动创业教育工作,2006年8月,上海成立国内首家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一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致力于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创业文化传播、创业教育及创业研究等相关工作。目前,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已经投资资助成立300多家大学生创业企业,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培养了创业型人才,促进了大学生就业。各高校可以拓展资金筹集渠道,申请政府资金或鼓励天使投资者设立天使基金,借智借力,推动大学生创业工作,促进大学科技成果转移。
第七,创业文化的塑造。创业教育的核心是创业文化,大学生创业的关键在一定程度上在于创业文化。有人说创业文化的沙漠,开不出创业之花。不少人把硅谷的成功归因于“硅谷文化”,美国学者安娜利・萨克森宁(AnnaIee・Saxenian)认为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的硅谷欣欣向荣与128公路地区日益衰落的根本原因是两地的区域文化差异所致。因此,需要从创业文化建设入手,加强校园舆论环境建设,利用校园广播台、网站、论坛、报纸等宣传大学生成功创业的典型案例,宣传创业精神等、激发创业激情。
第八,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目前,高校主要的技术转移机制是“专利――授权”模式,实际上研究人员(教师、学生)本身就是知识转移的关键因素。应鼓励专利发明人特别是大学生、研究生利用技术成果进行创业实践,探索建立“专利一衍生企业”的模式。美国的拜杜法案(Bayh-DoleAct)的做法值得借鉴。
大学的“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已被社会广泛认可。在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中,大学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的中心,大学服务社会的功能受到更多的关注。大学也正在将教学功能从单纯培养人才扩大到培养创业及孵化组织,大学生创业企业作为大学衍生企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大学生创业对传统的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大学根据自己的办学目标和办学资源,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创业教育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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